在工厂,下班的路上,回宿舍,摔倒,手腕骨折,是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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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辩护律师网法律问答顾问构成工伤的情况包括在单位工作时因工受伤的;在单位患职业病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等。工伤认定程序:申请人提交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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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工伤的情况包括在单位工作时因工受伤的;在单位患职业病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等。工伤认定程序:申请人提交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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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工伤,必须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认定。用工单位可于事故发生一个月之内、职工可于事故发生一年之内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我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不可能认定为工伤。工伤的认定条件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他这三点均不属于,所以不可能认定为工伤。即使认定上工伤,各项待遇和标准均由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也不是个人想要就必须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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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上班路上摔倒骨折不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职工上班途中摔倒致骨折,并非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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