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下高速公路十字路口上了高速公路,但是到了高速公路上还是按照规定的路线走,算不算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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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重庆法律问答顾问一般交警设置的园墩都在道路中间,从其左侧通过可以认定为驶入了对向车道,可以认定逆行。机动车逆行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  (二)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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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警设置的园墩都在道路中间,从其左侧通过可以认定为驶入了对向车道,可以认定逆行。机动车逆行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  (二)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认定借道的车辆逆行。  (三)在树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均认定为逆行。根据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驾驶人员不按照交通管理规定超车、让行或者逆向行驶的,驾驶证一次性扣3分,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证一次性扣12分,根据驾驶人违法交通交通管理规定的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于警告或者处以在20元以上至2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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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逆行一般来讲是属于违章行为。在有实线分割的道路,越到对面道即算逆行。在有虚线分割的道路,越道并发生交通事故的算逆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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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按一般理解是人为,在规定行驶方向的相反方向向前行驶,机动车在划有实线的分隔线的道路上驶向对方车道为车辆逆行,或有单行道标志的道路上,也是机动车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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