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休息四天,但是因为请了一天假,休息四天的工资也被扣了。这合理吗?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吗?你没有签劳动合同。这样会被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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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苏州法律问答顾问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徐州法律问答顾问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局监管部门投诉,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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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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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局监管部门投诉,或者拨打12333热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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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每周不超过40小时,也就是每天8小时双休,可是没有多少单位按这个执行。所谓休息4天只是说“不扣工资”,大部分企业是按天发工资明显不合法的,建议你找监察大队投诉,不过往往不管用职能去仲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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