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对夫妇在信用社借了2万元。他们已经离婚七八年了。离婚时,当时所有的债务都由男方承担。信用社的钱还需要女方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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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京法律问答顾问要结合贷款、证据,而定廊坊法律问答顾问在对方不知道你们约定由男方偿还的情况下,你是需要承担的石家庄法律问答顾问婚内一方为了维持共同生活和经营的需要所借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义务偿还。若是婚内的借款是为了个人的不当开支,不是为了维持共同生活需要的,另一方也不知情的,不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

要结合贷款、证据,而定

廊坊法律问答顾问

在对方不知道你们约定由男方偿还的情况下,你是需要承担的

石家庄法律问答顾问

婚内一方为了维持共同生活和经营的需要所借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义务偿还。若是婚内的借款是为了个人的不当开支,不是为了维持共同生活需要的,另一方也不知情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比如:借款是否是为了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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