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我上班摔了脚,骨折了,要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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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长沙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在工地上因工骨折的赔偿标准无法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如果属于工伤事故,工伤事故中,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赔偿,都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

长沙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在工地上因工骨折的赔偿标准无法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如果属于工伤事故,工伤事故中,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赔偿,都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岳阳法律问答顾问

您好,首先先和您确认一下,几处骨折伤的原因,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受的伤吗?如果是的话,那么您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去正规医院,检查一下的病情,接受治疗,然后让医院出具具体的诊断证明,拿到病历材料了以后,您可以与公司商量,由公司来给申报工伤,如果公司不配合的话,您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去申报工伤。至于能评上几级伤残,这个要看医院的检查情况,赔偿数额要根据您当地的工资标准、伤残等级情况才能确认。如果工伤科不予受理,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司不配合,不认可存在劳动关系,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衡阳法律问答顾问

劳动者在工地上班把脚骨折了,劳动者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等认定为工伤的,等自己的病情稳定以后,携带病例资料以及工伤认定书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承担的比例范围内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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