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怎么离婚,离婚冷静期结婚冷静期

辩护律师网 129 人看过
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离婚冷静期一方不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另一方当事人向管辖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程序是向管辖法院提交起诉状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另一方当事人向管辖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程序是向管辖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调解无效,认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一、离婚冷静期一方不离婚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1.起诉应该提交起诉状、男方身份证、女方身份证、离婚协议、离婚证。

  2.完整的法律流程:

WWW.ShengxueLi.COM

一审、二审、执行。其中一审普通程序的法定期限是六个月(如采用简易程序,期限是三个月),二审法定期限是三个月,执行程序的法定期限是六个月,经法定程序,期限可以延长。

  3.如果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上诉。

  4.如果法院判决胜诉后,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判决内容。

三、离婚纠纷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离婚纠纷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找法网提醒您,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Www.bianhuLvShi.cOm辩护律师网提供法律问题咨询,法律知识查询,律师查询,律所查询,裁判文书查询,法律法规查询,代理诉讼,文书合同范文,仲裁,公证等服务。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