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试用期为三天。没有工资。试用期结束后,工作满十天,每天按100元结算。不工作满十天,每天按50元计算。公司是打卡制度。两天下班忘了打卡,但是上班时间打卡了。人事部按我九天班结算,一天
成都法律问答顾问打工试用期三天不给钱不合理。工作了就是劳动关系建立,劳动报酬是按劳给付,不能不给,不给是违法的;应向当地仲裁机构咨询投诉,申请劳动仲裁。除了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德阳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试用三天没有工资不合法,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这三天的工资,协商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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