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到哪一个法院起诉?

699 人看过
核心提示: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瓜葛主体因自己的或者依法受其管理、安排的民事权益遭到侵略,或者者与别人产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要求法院予以审讯维护的诉讼行动。那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瓜葛主体因自己的或者依法受其管理、安排的民事权益遭到侵略,或者者与别人产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要求法院予以审讯维护的诉讼行动。那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到哪一个法院起诉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到哪一个法院起诉?现由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到哪个法院起诉?

  1、以及解。以及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产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敬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以及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能够不经协商以及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处。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法子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处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处委员会调处当事人产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者纠纷产生地的人民调处委员会申请调处。二是行政调处。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于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处。申请行政调处的纠纷必需具备下列前提:申请人必需是与本案有直接厉害瓜葛确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处要求以及事实依据;相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规模的规定。但已经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者已经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请求调处另外一方不赞成调处的,调处申请不于受理。 双方当事人接受调处达成协定的,应该制作调处协定书,当事人即应该依照调处协定书实行各自的义务。因为调处协定书不拥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实行的,对于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

  3、仲裁。仲裁是指产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依据争议产生前或者产生后达成的仲裁协定,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判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拥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判决拥有法律效率,当事人应该实行。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产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定,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对于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多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产生法律效率的裁决书,调处书必需实行,拒不实行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到哪一个法院起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到哪个法院起诉?

  1、因为工程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对于如果发生纠纷,事前未商定法院诉讼、仍是仲裁,即合同中不存在商定管辖或者仲裁的条款,因而,承包人应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

  2、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的结算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者合同实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系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由于乙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在北京市海淀区。

  4、本案工程在北京市旭日区,因而,承包人因实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施工行动主要在旭日区,即该合同的合同实行地在北京市旭日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动地为合同实行地。

  5、由上可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北京市旭日区人民法院系合同实行地人民法院,两个法院对于本案均有管辖权,承包人作为原告,有权进行选择。

  6、承包人作为原告,在作出上述选择时,应该斟酌以下因素:如果工程纠纷需要在诉讼中由法院拜托第三方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宜选择合同实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便到实地丈量工程。

  此外,承包人应斟酌自己更信任哪一个法院能公正作出判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于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春秋、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要求事项以及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者盖公章。

  (二)依据"谁主意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主体资历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知讼主意的证据。如合同、协定、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来往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查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实行必需的手续以及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以后,在七天内,对于相符立案前提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于不相符立案前提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难题,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支配,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辩护律师网bianhulvshi.com,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