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房有房贷怎么分割,如果离婚婚内贷款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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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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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怎么分房贷款呢(夫妻离婚分房)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丈夫婚前买房 婚后夫妻还贷 离婚怎么分房?

民法典学堂

婚前丈夫独自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增值的部分,妻子有份吗?在广州市越秀区,一对夫妻在离婚时就发生了争执。妻子称婚后两人共同还贷,要求分割房产增值部分。丈夫却称,他是用母亲的资助还贷,与妻子无关。法院会如何裁决呢?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梁艳华

丈夫:还贷资金为其母资助

2017年,小红(化名)和小东(化名)登记结婚。小东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购得广州市天河区A房,总价约200万元。婚后,双方约定共同还贷,每月还贷金额约6000元。

后两人因家庭琐事矛盾升级,感情逐渐破裂。2019年10月,小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小东向其补偿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金额的一半约13万元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

小东同意离婚,但辩称该房产应属其个人财产,小红无权要求补偿。理由是该房贷还款账户有小东的婚前财产2万余元,小东母亲曾于2017年12月15日向小东的另一银行账户转入10万元,小东随后将这10万元转至自己的支付宝账户。自2018年2月27日起,小东定期从其支付宝账户向房贷还款账户转入还贷款项。另小东母亲在2020年3月至10月期间共计转账13.5万元至小东的另一银行账户。因此小东认为,其婚后的还贷款项实为其母亲资助,并非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越秀法院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对涉案房屋现价进行评估,评估价为353.9万元,该房屋升值已高达百万元。另查明,自2017年12月6日至2020年11月4日,双方共偿还银行贷款本息26万余元。

越秀法院经审理,判决准许小红与小东解除婚姻关系,小东应向小红补偿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广州市天河区A房的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12万余元和还贷增值部分的一半约19万元。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丈夫补偿还贷及还贷增值一半金额

法院审查小东提供的证据后,认定该房屋的贷款在双方婚后至2018年2月前使用的是小东婚前财产22014.57元进行还贷,该部分款项应予扣除。

2018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前的贷款,大部分由小东在每期贷款到期前予以转账支付,小东提供的银行流水不能证实为其母亲转至银行的10万元是用于还贷的专款,小东亦有通过别的银行转账用于还贷,另2018年5月小红亦转账5000元至该账户由小东负责还款。因此小东认为婚后还贷款项均为其父母资助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对于2020年3月后小东母亲每月转账到小东的还贷账户用以偿还贷款的行为,法院认为,小东于2019年11月26日收到小红起诉离婚的诉状后,意图以上述的10万元形成证据链,说明该房自始至终由其家人资助,明显是为独揽房屋巨额增益,该行为有损小红的合法利益。法院对小东上述行为不予认可,并对该时段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予以分割,有力地保障小红的合法权益。

夫妻一方企图独占房屋增值部分 有违公平

经办法官指出,在诉讼或准备离婚时,购房方通过擅自变更还款资金

民法典小课堂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分房?这些问题你必须搞清楚

说到离婚,往往会牵扯到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那就是财产分割。而在分割财产时,房子常常是离婚诉讼中双方的“必争之地”。

父母给儿子购买婚房

购房合同却加了未婚女友的名字

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房产吗?

岳父岳母全款买房

并签订协议赠予女儿

离婚时女婿有权分割吗?

爷爷为孙子买的学区房

挂在了儿子儿媳名下

儿子儿媳闹离婚

房子该如何处理?

婚前父母全资购房

婚后登记到小夫妻双方名下

离婚时怎么分割?

一旦婚姻破裂

父母出资买的房到底该怎么处理?

《民法典》又作出了哪些具体规定?

系列节目《法官说 民法典》

本期为您讲述:

父母出资买的房

离婚时究竟怎么分?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审判庭庭长

郭庆菊

为您现场说法!

总监制/蔺建秀 监 制/于雁红 值班主任/郭鸿雁

制片人/闫凯 图文编辑/王雅琼

版权归原

2022,会越来越好!

两人离婚,房子怎么分?一个计算公式

当婚姻失去了爱情,一拍就两散。面对共同努力获得的财产,两人都心有不甘,所以离婚时那些年一起还贷的房子要怎么分?

2007年风和日丽的一天小方(女)与小胡(男)步入婚姻的殿堂小方在婚前以支付首付12.28万贷款18万买下了两人的婚房房产证上只写了小方的名字婚后两人又有了爱情的结晶听起来日子简单又美好

但他们还是没逃出一句诅咒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两人因生活习惯不同最终选择分开那么感情没了,各自离开财产和孩子怎么分离呢?

小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且孩子由自己抚养小胡同意小方的请求但要求婚房归他所有可以补偿小方3万元这下小方可不同意了首付是自个儿付的婚后的部分房贷也是自个儿还的房产证上也是自己的名字怎么只3万就要拿走房子了?????

法院会怎么判呢?

经过法庭调查 查明事实如下:小方当时在银行的贷款借款期从2006年12月15日至2015年4月29日需还贷本息共计225419.554元(本金180000元,利息45419元)婚后 双方共同还贷本息203360.55元案件审理过程两人一致同意房产按现值58万元的价格进行分割

法院最终判决↓准许小方与小胡离婚婚生子由小方抚养综合购买时的总房价及首付款与按揭贷款情况双方对房屋现价的一致意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双方的感情状况等因素房产归小胡所有小胡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小方支付房产分割赔偿款410640元小方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配合小胡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但是这钱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像文中的案例那样婚前一方出资支付首付款按揭贷款购置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婚姻结束时该如何分割呢?别急,往下看

有几个重要的公式:?首先,确认几个数值a=首付款金额b=按揭贷款金额c=贷款利息d=离婚时房产价值(可由双方协商确认,或由专业机构评估定价)e=夫妻共同还贷本息金额(可在贷款银行中查询记录)?第二,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房价款的比例yy=e÷(a b c)?第三,计算找补金额z若房屋归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y÷2若房屋归非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d×y÷2

以上述案例为例,具体结果如下:a=首付款金额=122800元b=按揭贷款金额=180000元c=贷款利息=45419元d=离婚时房产价值=580000元e=夫妻共同还贷本息金额=203360.55元y=e÷(a b c)=203360.55÷(122800 180000 45419)=58.4%若房产归小方所有,则小方找补小胡的数额为:z=d×y÷2=580000×58.4%÷2=169360元;若房产归小胡所有,则小胡找补小方的数额为:z=d-d×y÷2=580000-580000×58.4%÷2=410640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当婚姻失去了爱情,一拍就两散。面对共同努力获得的财产,两人都心有不甘,所以离婚时那些年一起还贷的房子要怎么分?

2007年风和日丽的一天小方(女)与小胡(男)步入婚姻的殿堂小方在婚前以支付首付12.28万贷款18万买下了两人的婚房房产证上只写了小方的名字婚后两人又有了爱情的结晶听起来日子简单又美好

但他们还是没逃出一句诅咒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两人因生活习惯不同最终选择分开那么感情没了,各自离开财产和孩子怎么分离呢?

小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且孩子由自己抚养小胡同意小方的请求但要求婚房归他所有可以补偿小方3万元这下小方可不同意了首付是自个儿付的婚后的部分房贷也是自个儿还的房产证上也是自己的名字怎么只3万就要拿走房子了?????

法院会怎么判呢?

经过法庭调查 查明事实如下:小方当时在银行的贷款借款期从2006年12月15日至2015年4月29日需还贷本息共计225419.554元(本金180000元,利息45419元)婚后 双方共同还贷本息203360.55元案件审理过程两人一致同意房产按现值58万元的价格进行分割

法院最终判决↓准许小方与小胡离婚婚生子由小方抚养综合购买时的总房价及首付款与按揭贷款情况双方对房屋现价的一致意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双方的感情状况等因素房产归小胡所有小胡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小方支付房产分割赔偿款410640元小方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配合小胡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但是这钱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像文中的案例那样婚前一方出资支付首付款按揭贷款购置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婚姻结束时该如何分割呢?别急,往下看

有几个重要的公式:?首先,确认几个数值a=首付款金额b=按揭贷款金额c=贷款利息d=离婚时房产价值(可由双方协商确认,或由专业机构评估定价)e=夫妻共同还贷本息金额(可在贷款银行中查询记录)?第二,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房价款的比例yy=e÷(a b c)?第三,计算找补金额z若房屋归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y÷2若房屋归非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d×y÷2

以上述案例为例,具体结果如下:a=首付款金额=122800元b=按揭贷款金额=180000元c=贷款利息=45419元d=离婚时房产价值=580000元e=夫妻共同还贷本息金额=203360.55元y=e÷(a b c)=203360.55÷(122800 180000 45419)=58.4%若房产归小方所有,则小方找补小胡的数额为:z=d×y÷2=580000×58.4%÷2=169360元;若房产归小胡所有,则小胡找补小方的数额为:z=d-d×y÷2=580000-580000×58.4%÷2=410640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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