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需要赔偿吗,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如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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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这个约定太厉害了,按其内容不但交的租金和押金不退,而且还把剩余租期的租金都当成经济损失,按这个约定,何必解除呢?真不知道承租这位当初有没看合同。 考虑清楚,是不是真的要提前解约,如果真的要提前解约的话,可考虑以约定违约金标准过高于实际损失为由起诉要求调整违约金。因为目前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应该属于过高,解除合同后,出租人还可以再出租,主张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的经济损失确实过分了。

不定期商铺租赁合同能随时解除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5条、租期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232条、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之内通知承租人236条、租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综上,应当采用书面行为而未采用书面行为,租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或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依照合同法62条仍然不能确定的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以给承租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租赁合同可以撤销吗?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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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两年前把自有的办公房屋出租给另一公司使用,租期为5年。今年,该地段租价上升,一些中介公司不断打电话给我,报价比以前出租的租金要高得多,我想和原承租公司解除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却遭到原承租公司的反对,认为解除合同应在承租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违约处罚,但如果承租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我就不能强行要求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读者刘先生 答: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陈敏律师认为,《租赁合同》是否可以单方解除,要视乎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约定“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需向对方支付补偿金(或提前几个月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这样的《租赁合同》可以单方解除。但如果合同约定“合同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则不能单方解除。 陈敏律师认为,实际上,前者约定的是解除的条件,而后者约定的是单方解约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并非违约权利,它是对违约者的制裁,违约方不能将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作为违约的理由。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是守约方基本的合同权利。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选择是继续履行合同还是终止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就《租赁合同》而言,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提前解除的条件,业主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只有一种情况会得到支持(仍应承担违约责任),那就是将房屋收回自住。但本案例中所述的房屋并非住宅而是办公用房,不存在收回自住的问题,因此也不能以这个理由单方解除合同。 (袁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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