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婚前买的房子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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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ShengxueLi.coM婚前一方购买房子归谁(婚前一方买的房子离婚财产怎样分割)方面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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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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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购买房子归谁(婚前一方买的房子离婚财产怎样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文章目录:1、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2、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3、婚前购房登记在配偶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贡献大小也要考虑!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离婚后处理婚前买的房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的,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房屋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按共有财产处理。3、婚前一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4、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的,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全媒体记者 罗聪冉)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法律讲堂

大连地区房地产买卖合同案例解析是由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大连办公室房地产部在制作《大连地区2018年房地产开发行业涉诉案件大数据分析报告》的基础上,总结分析典型案例发布的系列文章,以期能够对大连地区房地产行业纠纷解决具有借鉴意义。

本文

典型

案例刘某(女)与王某(男)离婚纠纷案01案件事实

刘某(女)与王某(男)婚后双方常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刘某(女)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男)离婚。另查明,结婚前,为购置婚房,刘某(女)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房屋一套,于结婚前登记到刘某(女)名下,王某(男)出资58万余元,尚欠贷款36万元,该房屋用于婚后共同居住,目前该房屋含装修价值现值180万元。02案件结果

刘某(女)与王某(男)虽系自主恋爱结婚,但因婚后不注重夫妻感情培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双方均同意离婚,应予准许。涉案房屋虽产权登记在刘某(女)名下,但系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购买的房屋,王某(男)支付了首付款,房屋装修及家具家电则主要由刘某(女)出资,考虑到婚生子由刘某(女)抚养,本着照顾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原则,涉案房屋判归刘某(女)所有,刘某(女)向王某(男)给付房屋折价款85万元,尚欠贷款由刘某(女)承担。03律师分析

对于夫妻双方婚前以按揭方式购买的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应如何分配,《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作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案中,涉案房屋虽系以刘某(女)的名义购买,办理按揭贷款,并登记在刘某(女)名下,但首付款却由王某(男)支付,虽然与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略有不同,但法院的处理结果却秉承了司法解释的精神。

一是涉案房屋虽然登记在刘某(女)名下,但鉴于王某(男)支付了首付款,并参与了夫妻共同还贷,对涉案房屋有贡献,故涉案房屋不能认定为刘某(女)的个人财产。

二是将涉案房屋判归刘某(女)所有有其合理性,因为刘某(女)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另一方面,将按揭房屋判归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

三是鉴于王某(男)支付了首付款并参与了共同还贷的行为,离婚时应结合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其出资份额、所作贡献,对其做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宋雯律师团队

上海段和段(大连)律师事务所房地产法律服务团队主要承办房产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物业纠纷等诉讼案件。团队负责人宋雯律师现为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常年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

婚前购房登记在配偶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贡献大小也要考虑!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在婚前一方购买不动产,但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情况下,如何确定不动产的归属问题更加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财产的性质和归属,以便在离婚或分割财产时做出合理的决定。本文将讨论的是婚前一方购买不动产,但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情况下的财产分割原则。

婚前一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但不动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情况。除非有证据证明出资方明确对登记方的赠与,否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应考虑双方贡献大小,并结合婚姻状况、是否共同生活等因素进行考量。

如果在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购房,其中一方支付全部首付款,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但后来双方未结婚即分手或结婚后又离婚,可以确认尽管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但恋爱双方有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房的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并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对房产进行分割。

对于房屋贡献大小的考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购房款支付。房款支付的多少是考虑贡献大小的一个关键因素。一方出资购买房屋的多少,可以视为其对该房屋所有权的贡献。例如,一方支付了全部首付款,那么其对该房屋所有权的贡献就较大。

还款能力。房屋按揭贷款的还款能力也是考虑贡献大小的一个因素。一方承担了房屋按揭贷款的还款责任,那么其对该房屋所有权的贡献也较大。

维护和装修。房屋的维护和装修也需要一定的费用和劳力,一方如果承担了这方面的责任,那么也可以视为其对该房屋所有权的贡献。

总之,对于婚前购房的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动产的归属,对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应考虑双方的贡献大小以及婚姻状况等因素进行分割。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在婚前一方购买不动产,但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情况下,如何确定不动产的归属问题更加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财产的性质和归属,以便在离婚或分割财产时做出合理的决定。本文将讨论的是婚前一方购买不动产,但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情况下的财产分割原则。

婚前一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但不动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情况。除非有证据证明出资方明确对登记方的赠与,否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应考虑双方贡献大小,并结合婚姻状况、是否共同生活等因素进行考量。

如果在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购房,其中一方支付全部首付款,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但后来双方未结婚即分手或结婚后又离婚,可以确认尽管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但恋爱双方有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房的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并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对房产进行分割。

对于房屋贡献大小的考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购房款支付。房款支付的多少是考虑贡献大小的一个关键因素。一方出资购买房屋的多少,可以视为其对该房屋所有权的贡献。例如,一方支付了全部首付款,那么其对该房屋所有权的贡献就较大。

还款能力。房屋按揭贷款的还款能力也是考虑贡献大小的一个因素。一方承担了房屋按揭贷款的还款责任,那么其对该房屋所有权的贡献也较大。

维护和装修。房屋的维护和装修也需要一定的费用和劳力,一方如果承担了这方面的责任,那么也可以视为其对该房屋所有权的贡献。

总之,对于婚前购房的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动产的归属,对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应考虑双方的贡献大小以及婚姻状况等因素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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