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房租如何分割,商铺租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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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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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租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租金)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租金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 李改

天津昊哲律师事务所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婚前购置了房产,不管是出于投资、自住,也不管是父母出资还是个人奋斗,总归是多了一份保障。由于我国采取的是法定婚后财产共同制,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并不会因结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如果个人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对外出租取得的租金,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案情简介】

大树与小草于2018年登记结婚,由于婚前二人名下都有房产且没有贷款,经商议,婚后二人住在大树的房屋内,小草名下闲置房屋为了出租个好价格,大树联系装修公司重新进行了装修,又联系了中介,后该房屋一直对外出租。2021年5月,小草起诉离婚,大树同意离婚,但认为婚姻存续期间将小草房屋出租收取的租金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

【法院裁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租赁行为本身是一种经营活动,需要付出时间、精力和劳动。考虑到租金与单纯的银行存款利息不同,出租方对房屋还有维修等义务,租金的获取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密切相连,需要投入一定的管理和劳务,故在本案中将租金部分认定为经营性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律师说法】

一、一种观点认为:婚前一方房屋,婚后取得的租金属于投资收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经营所得,凝聚双方劳动价值,属于经营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二、另一种观点认为,出租房屋所得的租金从性质上属于法定孳息。根据民法学相关理论,孳息是指因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原物按照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例如树的果实、牲畜的幼崽等;法定孳息是指原物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收益,如银行的存款利息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自己婚前房产产生的租金仍属于个人所有。

三、认定房屋租金到底是孳息还是经营收益,主要看婚后对房屋的出租是否投入了管理或劳务。出租房屋,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订立租赁合同前后,都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出租后,还要尽到相应的管理、修缮义务。如果婚后参与了上述工作,租金应认定为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未投入任何精力,单纯的收取租金,则应当认定为孳息,属个人财产为宜。在司法实务中,应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既不能损害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有悖于《民法典》的公平原则。

婚前买的房子产生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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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出租,离婚时租金收益如何分割?

背景:个人(张三)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结婚后将该房用于出租,每月有固定收益。离婚时该租金收益该如何分割,核心在于“贡献”——即是否凝聚了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劳动价值(如装修、共同经营等情况)。分以下情况讨论:

一、婚后,若张三将房屋委托给专业的中介机构或者父母进行出租管理;收取的租金转入单独的银行账户,不与夫妻共同的其他银行存款混同;且约定承租方在转账时备注资金用途为“房屋租金”。这种情况下,该房屋的出租收益属于张三单独所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6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若用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修缮以及共同管理等,即该形式能够对张三收取孳息提供积极、有意义、具有一定客观效果的帮助,即可认定为作出了贡献。则该出租收益属于婚后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三、另外,如果张三将租金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离婚的时候则不需要补偿对方。

背景:个人(张三)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结婚后将该房用于出租,每月有固定收益。离婚时该租金收益该如何分割,核心在于“贡献”——即是否凝聚了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劳动价值(如装修、共同经营等情况)。分以下情况讨论:

一、婚后,若张三将房屋委托给专业的中介机构或者父母进行出租管理;收取的租金转入单独的银行账户,不与夫妻共同的其他银行存款混同;且约定承租方在转账时备注资金用途为“房屋租金”。这种情况下,该房屋的出租收益属于张三单独所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6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若用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修缮以及共同管理等,即该形式能够对张三收取孳息提供积极、有意义、具有一定客观效果的帮助,即可认定为作出了贡献。则该出租收益属于婚后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三、另外,如果张三将租金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离婚的时候则不需要补偿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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