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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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是干什么用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向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法律案;其他专门委员会就有关的法律案进行审议, 向法律委员会提出意见,并印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

二、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有哪些

法律委员会

内务司法委员会

民族委员会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外事委员会

华侨委员会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三、请问董事会、监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是什么?谢谢

没有这样的机构,如有也只是内部机构,无独立的法律地位.

四、设立人大常委会的最低层级是什么?

县级

设立人大常委会的最低层级是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设立人大常委会的最低层级是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县人大。按宪法和法律规定,县一级行政区划内设人民代表大会,是该行政区域内的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县人大代表组成。县人人大设常务委员会,在县人大闭会期间代行县人大部分职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办公厅,在常务委员会秘书长的领导下工作。主要任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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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有关的工作,以及机关日常的文书、档案、外事、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联系工作。

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任免。常务委员会设有法制工作委员会。它的主要任务是:受委员长会议委托,代常务委员会拟订法律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修改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其他法律草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草案时,向会议提供有关的资料,反映各地方和各有关部门对法律草案的意见和问题,并提供国外的有关法律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意见和各地方、各部门的意见,对法律草案进行研究修改;组织法律的汇编、翻译、出版等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是人大常委会设立的专门负责代表资格审查的常设机构。

主要职责:

1、审查新选出的下一届人大代表和补选的本届人大代表的资格是否有效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2、对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况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五、【两院】是指哪两院?两院的下设机构都有哪些?

两院在不同国家和不同领域,含义也是不同的。

在以西方国家(共和制)为代表的大多数国家里,两院指的是参议院(上院)、众议院(下院)两个议院。参众两院分别下设多个专门委员会,负责不同领域。例如在美国参议院下设16个常务委员会(参议院有外交委员会、司法委员会、环境和公共事务委员会、国防预算小组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决算委员会、预算委员会、武装部队委员会等等),众议院下设22个常务委员会(众议院有能源和商务委员会、情 报委员会、外交关系委员会、金融委员会、拨款委员会、监管委员会等等)。

在中国,没有参众两院,所以大多是指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我过的人民法院是国家 申判机关,其组织体系是:地方各级 人民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 军 事 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六、1、为什么要设立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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