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报考条件,法院书记员面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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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一、法院书记员最好不要报聘书,是个把人往死里整的职务。过了司法考试不能转法官,当了聘书不能再参加公务员考试(这个我是有亲身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一、法院书记员

最好不要报聘书,是个把人往死里整的职务。过了司法考试不能转法官,当了聘书不能再参加公务员考试(这个我是有亲身体验的,我因为是聘书,过了司考不能转法官,因而报了审判员考试,笔试过了,资格审查被刷了下来,我是山西的.)法院累死累活的活儿都有书记员干。而且是聘任制,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你裁了,工作的稳定性没有保证。总的来说,是个把人往死里整的职务。

二、谁知道审判长的职责 书记员职责 陪审员职责 辩护员职责

审判长的职责

(一)担任案件承办人,或指定合议庭其他成员担任案件承办人;

(二)组织会议庭成员和有关人员做好庭审准备及相关工作;

(三)主持庭审活动;

(四)主持会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

(五)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依照规定程序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依照规定权限审核、签发诉讼文书;

(七)依法完成其他审判工作。

书记员的职责

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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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陪审员的职责:

审阅所陪审案件的材料;

参加案件调查;

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或案件的调解;

参加案件评议。

人民陪审员遇有下列情形,有权向院长或审判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判活动违反法定程序的;

认为案件的事实认定或处理确有错误或者显失公正而在合议庭未能解决的;

审判人员未能依法履行职责的;

审判人员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辩护律师的职责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庭辩论阶段,辩护意见应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

三、公务员考上的 法院 书记员(计算机大类)这个职位 主要职责是什么?

法院正式的公务员编制一般有二种职务,一种是法官,一种是书记员,一般情况下书记员通过司法考试可转任为法官(聘任制书记员除外)。即使公务员招录公告上载明的是招录法官,你也通过了司法考试,但没有从事过审判工作的新人来说,必须要做几年书记员来熟悉审判工作。而书记员所要从事的工作就是辅助性的,帮助法官处理案件上的一些事务,单就案件审理来说,书记员的工作就是用文字记录案件审理的全部过程。

下面分析一下你的这个职位,首先他标注的是计算机大类。我想告诉你,法院有一个部门叫行政装备处,是一个法院机关的后勤保障部门,而行政装备处有一个专门管理全院电脑的职位,对涉及到电脑问题的所有事物,包括各类法院办公软件的升级等等均由这个职位负责,估计你八成是在这个部门的职位工作。之所以招录的时候为书记员职位,是因为你不具有审判职称,当然如果你通过司法考试的话,也可以转任为法官。不论法官、书记员,只要你为在编的公务员,那么你的工资待遇差不多。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四、如何胜任法院书记员工作?

书记员的工作就是辅助审判员的工作,开庭记录、接待当事人(解答诉讼程序)、校对法律文书等等,很多细节性的工作内容是无法一一陈述的,但是毕竟你新人到法院,还是见人打招呼,喊个哥、姐准没错;多虚心受教,脾气上要忍耐不得冲撞,做人做事多留心,防人下套也防自己错漏,书记员工作是一条漫长又艰辛的路,不易做得来,但是既然跻身入内就要融合那个工作环境,法院里面做人态度谦虚有礼最重要!

五、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一、书记员的主要工作。

书记员主要工作是协助完成审判和执行工作,工作面广且量大、琐碎繁杂。书记员工作从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合议、宣判、送达、结案到归档,几乎贯穿于审判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我认为书记员的主要工作是:1、负责庭前准备工作、记录询问调查笔录、记录庭审合议宣判笔录等各种笔录工作;2、负责打印、校对、送达、装订法律文书; 3、负责整理、装订案卷;4、完成法院信息报道任务;5、院里交办的其他琐碎的工作。

二、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1、具备责任意识。

首先,书记员要给自己定好位,有甘于当配角的意识。 其次,具有保密意识。书记员参与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合议庭的评议、审委会的讨论笔录要严格保密。对案卷材料不得随意放置,不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员阅读,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

2、具备服务意识。

书记员接待当事人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不用自己的思维方式强求当事人,能做解释的尽量解释,平息当事人的情绪。

3、具备较好心理素质。

书记员应当学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提高自身的内在素养。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压力和困难,能够灵活应付,不把情绪带到工作当中,更不能把主观臆断带到庭审中,以确保庭审记录的客观真实,不能掺杂个人感情色彩,

4、具备较强的业务技能。

书记员要熟练掌握法律知识,保证记录的快、准、全、细,客观真实的反映当事人的意思,才能为法官的正确评判案件提供可靠的庭审记录,确保案件公正处理。

5、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处理能力。

法律文书是法院对外的窗口,如果校对出现了错漏,将影响到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并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形象。因此,书记员在校对法律文书时,要格外仔细认真,并且要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处理能力,才能准确地发现裁判文书的错漏之处。

6、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熟练操作计算是作为一名书记员的基本要求。只有熟练操作电脑,才适应繁重的审判工作需求。

从我个人的经验,我认为做好一名书记员,最主要是在实践中善于动脑、用心思考,摸索记录技巧。其次是办事要有条理性,手脚要麻利要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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