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债权包括哪些种类,债权担保的主要作用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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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债权担保的分类有定金、留置、质押、抵押和保证这几类。其中,定金就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债权担保的分类有定金、留置、质押、抵押和保证这几类。其中,定金就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一、债权担保的分类有哪些

  债权担保的分类有:

  1.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

  2.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3.质押。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在质押中,债权人可以独立对质押财产作出决定;在抵押中由于债权人不占有被抵押的的财产,因而对抵押财产不产生履行保管的义务,而在质押中,债权人具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4.抵押。指买方或第三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作为付款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扣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保证。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找法网提醒您,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

二、民法典债权担保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债权担保有什么作用

  1.从实质上讲,资金融通是整个商品流通过程的货币表现。实物运动表现为货币资金的循环。

  2.从经济的角度看,资金的闲置就意味着实物的闲置,可见得资金的融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从法律意义上说,资金融通过程主要是指借贷关系的成立发展和完成的过程。在市场经济社会里,由于种种因素的作用,致使货币与实物在各个经济主体之间的分布总是处于不平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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