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哪个好,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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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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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但如果你不能确保因为这个原因而仲裁成功,又一定要离开的话,我建议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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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包括你所说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这种情况。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你的工作如果已经满两年则可以享受到两个月的工资数额(月工资=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至于离职相关事宜个人认为还是协商解决比较好,相对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大多处于弱势地位,法律的规定虽然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是大多仲裁、诉讼的时间过长,很多时候是消耗不起这精力,呵呵,个人之见。还是祝你能顺利解决现在的问题,找到理想的工作。

凡符合哪些条件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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