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哪些要素,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怎么判断

辩护律师网 220 人看过
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一、如何理解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法律规范(规则)的逻辑结构,指法律规范(规则)诸要素的逻辑联结方式,即从逻辑的角度看法律规范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一、如何理解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法律规范(规则)的逻辑结构,指法律规范(规则)诸要素的逻辑联结方式,即从逻辑的角度看法律规范(规则)是由哪些部分或要素来组成的,以及这些部分或要素之间是如何联结在一起的。

法律规范通常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部分构成。

假定,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适用该法律规范的情况和条件。每一个法律规范都是在一定条件出现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而适用这一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就称为假定。只有合乎该种条件、出现了该种情况,才能适用该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1条规定:

wWw.zhibOmen.coM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该法律规范中,“设立公司”就是假定部分,意指这条法律规范是在设立公司时适用。

处理,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允许人们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或者要求做什么的部分,实际上即为规定权利、义务的行为规则本身。如上例中关于“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是法律规范的处理部分。

制裁,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在违反本规范时,将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制裁常常集中表现在一部法律的“法律责任”部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第43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就是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行为的制裁。

法律规范是一种最发达、最完善的社会规范,它应当具有完整的逻辑结构,这种逻辑结构实际上表现为“如果……,则……;否则……”的公式。假定、处理和制裁即分别体现这三个部分。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上述三个要素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各种法律文件,就会发现在一条法律条文中把这三个部分都明确表述出来的情况是很少有的。如常常把假定部分省略或没有把假定部分和处理部分明确分开,又或者把制裁部分放到另一条文或另一法律文件中。这是为了使立法简明扼要,从立法技术上所作的处理。因此,绝不能把法律规范同法律条文等同起来。另外,在许多重要规范性法律文件中,除了规范性的规定外,往往还有一些非规范性的规定,这是为了帮助人们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该法律文件,它们本身并不是法律规范。

二、法律概念 特点与逻辑结构?(急)谢谢

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宪法、法律(就狭义而言)、法令、行政法规、条例、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并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法”拉丁文jus,法文droit,德文Recht,俄文право,都兼有“公平”、“正义”的含义。从“法”的词源看,虽都喻意公平和正义,但在阶级社会里,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公平、正义观,法所体现的,只能是不同统治阶级的公平、正义观。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指法律规则从逻辑的角度看是由哪些部分或要素来组成的,以及这些部分或要素之间是如何联结在一起的。

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

所谓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它包含两个方面:

(1)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

(2)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

所谓行为模式,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范型的部分。它是从人们大量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来的法律行为要求。分为三种:

(1)可为模式。

(2)应为模式。

(3)勿为模式。

所谓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做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法律后果又分为两种:

(1)合法后果,又称肯定式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按照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而在法律上予以肯定的后果,它表现为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保护、许可或奖励。

(2)违法后果,又称否定式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不按照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而在法律上予以否定的后果,它表现为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制裁、不予保护、撤消、停止,或要求恢复、补偿等。

三、解读下列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婚姻法》第20条第1款)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夫妻扶养是指夫妻之间经济上供养和生活上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婚姻法第

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

扶养费的权利。”认定夫妻扶养权利和义务,应把握以下四点:

1

夫妻间的扶养权利义务以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为内容,是婚姻内在属

性和法律效力对主体的必然要求。

这既是双方当事人从缔结婚姻开始就共生的义务,

也是婚

姻或家庭共同体得以维系和存在的基本保障。

2

夫妻扶养从婚姻合法有效成立之时起产生,至婚姻合法有效终止时消灭,在婚姻关

系有效存续的整个过程中一直存在且具有法律拘束力,

因而是一种状态性的、

持续性的法律

关系。

无论婚姻的实际情势如何,

也不论当事人双方的感情状况怎样,

夫妻扶养既是双方的

权利,也是双方的义务,因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必然是一种侵权行为。

3

夫妻扶养做为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扶养通常

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觉履行。

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

或者无独立生活能

力或生活困难,

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

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

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

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问题发生纠纷,

可以经有关部门进行调

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扶养纠纷时,应首先进行调解,

如调解无

效,应当及时依法判决,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4

夫妻扶养义务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关系。

我国婚姻法以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为通常

法定夫妻财产制,

对适用共同财产制的夫妻而言,

如果双方同居生活,

关于扶养义务固然在

共同生活中得以实现,不会产生问题;如果双方分居生活,一方拒不扶养对方,需要扶养的

一方欲请求他方给付扶养费时,

若义务人没有个人财产,

是否得判决以共同财产支付?夫妻

扶养费用属于婚姻日常生活所需,

理应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

当夫妻无共同财产或者夫妻共

同财产不足以支付扶养费用时,应由扶养义务人以其个人财产负担扶养义务。

WwW.bianhuLvshi.COM辩护律师网提供法律问题咨询,法律知识查询,律师查询,律所查询,裁判文书查询,法律法规查询,代理诉讼,文书合同范文,仲裁,公证等服务。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