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赔偿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国家赔偿过了时效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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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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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的起诉期限(国家赔偿过了诉讼时效)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交通事故要求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事故赔偿金有时间限制,这里的限制可以理解为诉讼时效,而法定的一般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显然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故此在事故发生之后会有一个三年的时效。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要求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张海慧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要求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张海慧律师解析: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和扶养人生活费;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财产损害赔偿项目包括:车辆维修费、车辆所载财产损失费、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等。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张海慧律师简介

法学科班毕业,专职律师,法院的兼职调解员。自执业以来,参与和承办了大量的合同类、侵权类等法律纠纷案件,实务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全方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的案件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

北京李圣律师普法录屏,国家赔偿的实效问题。#传递正能量

李圣,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今天下午我们研究了一个案子,还是讲这个赔偿的事情。那么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长时间呢?

今天下午我们讨论这个案件的时候,我们就提出了这个问题,就是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两年。自其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时候侵犯了你的人生权或者是财产权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但是如果说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的,这个时间是不计算在内的。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

那么使用的是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的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最后六个月,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是其他的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终止。这一点和民事诉讼法稍微有一点点区别,从终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的时效,这一期间他是可以继续计算的。

好这是我们今天普法的一个知识点,就是国家赔偿的时效问题。好谢谢大家!

立案指南丨国家赔偿案件立案服务规范

国家赔偿案件立案服务规范

1.什么是国家赔偿?

答:国家赔偿是指因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依照法律规定获得国家赔偿的活动。

2.哪些人可以作为赔偿请求权人?

答:根据法律规定,在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中,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3.国家赔偿申请书怎么写?

答: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

4.提起行政赔偿案件诉讼,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根据法律规定,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作为受害人的公民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受害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原告。

(2)有明确的被告。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执行行政职权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原告提起赔偿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赔偿争议必须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赔偿诉讼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管辖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

(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

(6)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国家赔偿法规定,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为2年,从侵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对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赔偿义务机关处理期限届满后的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并请求赔偿的时效按照行政诉讼的规定进行。

5.提起行政赔偿案件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1)起诉状(申请书)正本及副本(副本按照被告、赔偿义务机关人数提供);(2)原告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3)如有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律师法律工

6.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何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答: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行政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未作出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对赔偿决定不服,应何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答: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对复议决定中的行政赔偿部分有异议,应何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答: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仅对行政复议决定中的行政赔偿部分有异议,自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9.申请行政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答: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10.赔偿义务机关的审查期限是多久?

答:根据法律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珂 报道

总监:赵玉军

执行总监:刘春润 王有利

统筹:时宜晨 李怡静

编辑:郭子轩

焦作法院微信矩阵▼

国家赔偿案件立案服务规范

1.什么是国家赔偿?

答:国家赔偿是指因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依照法律规定获得国家赔偿的活动。

2.哪些人可以作为赔偿请求权人?

答:根据法律规定,在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中,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3.国家赔偿申请书怎么写?

答: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

4.提起行政赔偿案件诉讼,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根据法律规定,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作为受害人的公民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受害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原告。

(2)有明确的被告。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执行行政职权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原告提起赔偿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赔偿争议必须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赔偿诉讼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管辖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

(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

(6)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国家赔偿法规定,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为2年,从侵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对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赔偿义务机关处理期限届满后的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并请求赔偿的时效按照行政诉讼的规定进行。

5.提起行政赔偿案件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1)起诉状(申请书)正本及副本(副本按照被告、赔偿义务机关人数提供);(2)原告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3)如有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律师法律工

6.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何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答: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行政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未作出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对赔偿决定不服,应何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答: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对复议决定中的行政赔偿部分有异议,应何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答: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仅对行政复议决定中的行政赔偿部分有异议,自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9.申请行政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答: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10.赔偿义务机关的审查期限是多久?

答:根据法律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珂 报道

总监:赵玉军

执行总监:刘春润 王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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