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评估流程是什么,离婚时房产怎么评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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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hibomen.Com离婚房产评估价格是怎样的?(离婚房产评估偏高还是偏低)方面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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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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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评估价格是怎样的?(离婚房产评估偏高还是偏低)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婚姻房产纠纷律师:离婚房产分割时,法院怎么确定房产价值?

房产作为不动产,一般不会去做实体分割,尤其是商品房。杭州离婚案件中常见的分割方式是一方要房子,给另一方折价补偿款,或者双方都不要房子,把房子卖掉分钱。

双方都要房子的还好说,卖掉房子,双方分钱就可以了。

李晓娟律师重点说的是,一方要房子的情况下,怎么确定房产价格? 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离婚案件中要分割的房产价格,是房产现在的价格,而不是购房时的价格。

司法实务中,离婚案件确定房产价格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双方协商价格。

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就房产价格协商一致,法院就会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作为折价款的计算依据。

2、双方都想要房子,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来确定房子的归属,以及房产的价格。

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想要房产的所有权,还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及房产价格。

怎么个竞价方式?

比如,男方说,房子给我,我愿意给你200万,女方说,房子给我,我给你220万,那么可以女方取得房产所有权,给男方220万的折价款。

3、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房产价格进行评估。

不能通过以上两种办法确定房产价格的话,可以申请法院评估,法院确定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最终法院会按照评估价对房产进行分割。

这是杭州离婚房产分割律师在诉讼实务中常用的三种房产价格评估办法,也就是协商、竞价加评估。根据李律师近年来的办案经验,评估价一般比市场价低一些,仅供有需要的人参考。

离婚案件中,房产价格的确定,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分配。所以,如果你的离婚案件涉及到这个问题,李晓娟律师建议及时咨询或委托专业离婚律师来协助处理房产分割问题,以尽量减少离婚损失。

离婚房产评估价怎么算

离婚房产评估如何计算:100万以下是千分之六,101以上至1000万元按2.5,1001-2000 万元按1.5,2001-5000 万元按0.8,5001-8000 万元按0.4。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十一条,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离婚,房子怎么分?法官给出了一个计算公式!

当婚姻失去爱情,一拍就两散。面对共同努力获得的财产,两人都心有不甘,所以离婚时那些年一起还贷的房子要怎么分?

2007年风和日丽的一天

小方(女)与小胡(男)步入婚姻殿堂

小方在婚前以支付首付12.28万元

贷款18万元买下了两人的婚房

房产证上只写了小方的名字

婚后两人又有了爱情的结晶

听起来日子简单又美好

但他们还是没逃出一句诅咒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两人因生活习惯不同

最终选择分开

那么感情没了,各自离开

财产怎么分、

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小方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离婚且孩子由自己抚养

小胡同意小方的请求

但要求婚房归他所有

可以补偿小方3万元

这下小方可不同意了

首付是自个儿付的

婚后的部分房贷也是自个儿还的

房产证上也是自己的名字

怎么只3万就要拿走房子了

?????

法院会怎么判呢?

经过法庭调查

查明事实如下:

小方当时在银行的贷款

借款期从2006年12月15日至2015年4月29日

需还贷本息共计225419.554元

(本金180000元,利息45419元)

婚后 双方共同还贷本息203360.55元

案件审理过程

两人一致同意

房产按现值58万元的价格进行分割

法院最终判决

准许小方与小胡离婚

婚生子由小方抚养

综合购买时的总房价

及首付款与按揭贷款情况

双方对房屋现价的一致意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双方的感情状况等因素

房产归小胡所有

小胡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

向小方支付房产分割赔偿款410640元

小方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

配合小胡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但是这钱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像文中的案例那样

婚前一方出资支付首付款

按揭贷款购置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在婚姻结束时

该如何分割呢?

别急,往下看

有几个重要的公式:

?首先,确认几个数值

a=首付款金额

b=按揭贷款金额

c=贷款利息

d=离婚时房产价值(可由双方协商确认,或由专业机构评估定价)

e=夫妻共同还贷本息金额(可在贷款银行中查询记录)

?第二,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房价款的比例y

y=e÷(a b c)

?第三,计算找补金额z

若房屋归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y÷2

若房屋归非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d×y÷2

以上述案例为例,具体结果如下:

a=首付款金额=122800元

b=按揭贷款金额=180000元

c=贷款利息=45419元

d=离婚时房产价值=580000元

e=夫妻共同还贷本息金额=203360.55元

y=e÷(a b c)

=203360.55÷(122800 180000 45419)=58.4%

若房产归小方所有,则小方需补偿小胡的数额为:

z=d×y÷2=580000×58.4%÷2=169360元;

若房产归小胡所有,则小胡需补偿小方的数额为:

z=d-d×y÷2

=580000-580000×58.4%÷2=410640元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案例君补充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当婚姻失去爱情,一拍就两散。面对共同努力获得的财产,两人都心有不甘,所以离婚时那些年一起还贷的房子要怎么分?

2007年风和日丽的一天

小方(女)与小胡(男)步入婚姻殿堂

小方在婚前以支付首付12.28万元

贷款18万元买下了两人的婚房

房产证上只写了小方的名字

婚后两人又有了爱情的结晶

听起来日子简单又美好

但他们还是没逃出一句诅咒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两人因生活习惯不同

最终选择分开

那么感情没了,各自离开

财产怎么分、

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小方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离婚且孩子由自己抚养

小胡同意小方的请求

但要求婚房归他所有

可以补偿小方3万元

这下小方可不同意了

首付是自个儿付的

婚后的部分房贷也是自个儿还的

房产证上也是自己的名字

怎么只3万就要拿走房子了

?????

法院会怎么判呢?

经过法庭调查

查明事实如下:

小方当时在银行的贷款

借款期从2006年12月15日至2015年4月29日

需还贷本息共计225419.554元

(本金180000元,利息45419元)

婚后 双方共同还贷本息203360.55元

案件审理过程

两人一致同意

房产按现值58万元的价格进行分割

法院最终判决

准许小方与小胡离婚

婚生子由小方抚养

综合购买时的总房价

及首付款与按揭贷款情况

双方对房屋现价的一致意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双方的感情状况等因素

房产归小胡所有

小胡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

向小方支付房产分割赔偿款410640元

小方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

配合小胡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但是这钱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像文中的案例那样

婚前一方出资支付首付款

按揭贷款购置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在婚姻结束时

该如何分割呢?

别急,往下看

有几个重要的公式:

?首先,确认几个数值

a=首付款金额

b=按揭贷款金额

c=贷款利息

d=离婚时房产价值(可由双方协商确认,或由专业机构评估定价)

e=夫妻共同还贷本息金额(可在贷款银行中查询记录)

?第二,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房价款的比例y

y=e÷(a b c)

?第三,计算找补金额z

若房屋归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y÷2

若房屋归非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d×y÷2

以上述案例为例,具体结果如下:

a=首付款金额=122800元

b=按揭贷款金额=180000元

c=贷款利息=45419元

d=离婚时房产价值=580000元

e=夫妻共同还贷本息金额=203360.55元

y=e÷(a b c)

=203360.55÷(122800 180000 45419)=58.4%

若房产归小方所有,则小方需补偿小胡的数额为:

z=d×y÷2=580000×58.4%÷2=169360元;

若房产归小胡所有,则小胡需补偿小方的数额为:

z=d-d×y÷2

=580000-580000×58.4%÷2=410640元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案例君补充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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