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证工作居住证区别,有北京居住证办理天津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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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在我国的一些城市当中,居住证制度代替了暂住证制度,这表明着城市发展的进步。要想办理好居住证的话,就需要按照相关的手续来进行。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在我国的一些城市当中,居住证制度代替了暂住证制度,这表明着城市发展的进步。要想办理好居住证的话,就需要按照相关的手续来进行。那么居住证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居住证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凡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下(含6个月)的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二)办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证人的《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四)在居住的有效居住处所证明;

  (五)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同时提交经现居住地镇、街或以上计生管理部门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二、民法典中居住权办产权证多久

  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而办房产证是办理房屋所有权,两者是不同的权利,所以居住权人不能办理房产证,只能办理居住权合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居住证签注是什么意思

  居住证的签注是指居住证持有人需要在居住期每满一年到期之前一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的一种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注手续后,居住证延续其有效期;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会中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居住证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的相关知识,如果要办理居住证,大家就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流程,提前准备证件和材料,按照流程来递交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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