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在法律上录音可以做证据吗

辩护律师网 376 人看过
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一、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法律分析:wwW.JHR.cO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一、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法律分析:

wwW.JHR.cOm.Cn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的,但该证据是涉及到隐私的问题通常是不会作为法律依据的,只有在实在是没有原来的证据的时候才能使用的一种证据的,这条法律规定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第22条规定中有的查看的一条规定,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刻不能拿出来作为证据使用的一种证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另外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克制成光盘。 二、录音在法律上可以作为证据吗?

可以的

录音证据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如果证据来源合法并以法定形式提交,当然可以作为法律证据。

三、录音在法庭上可以当做证据不?

录音、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

一、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二、录音、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若干规定》第68条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限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前者包括以拘禁、胁迫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后者包括一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由于婚姻案件所具有的特殊性,对这样的获取证据的方式就不能以非法证据对待,只要不是以拘禁、胁迫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或者违反程序法、实体法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就应当认定该证据具有证据能力。

三、录音、摄像等证据尽量不要单独使用:

录音、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我国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有规定,如民诉法第6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辩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而《若干规定》第69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四、电话录音是否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问题一:对方与我之间的谈话录音是否可以作为离婚的法律依据,是否有法律效力.

答:录音肯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你想用这个证据起到什么作用?对你主张抚养权有一定的帮助作用,但对一般情形的婚外恋婚外情,你是不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只有达到重婚、同居等四种情形才可能主张。还有,这里所说的同居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你来看看《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吧。

(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问题二:男方在女儿出世至今都没有尽到做父亲的义务,对女儿幼儿时的一切开支都从没有负担过,可否对男方追究责任.

答:你有证据证明吗?即便有一些证据,想追究其遗弃罪的法律责任也非常困难。,除非,你有充分证据证明他直接未过问过孩子的一切事务。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你因此举债,你有权要求他承担还款责任。

(附 遗弃罪的刑法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问题三:法院是否会根据男方家庭背景比较混乱为依据,认为这样的家庭会影响女儿的心理成长,不适合在男方家庭生活成长.

答:呵呵,法院是不会凭男方的那几句电话录音内容,就轻易确定男方家庭背景混乱的。当然,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之,肯定会对你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有利。另外我说了,如果你可以证明男方有外遇,会对你主张抚养权有利。

(附 《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答:如果你们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他答应你的内容包括财产分配的内容是有法律效力的。

WwW.bianhuLvshi.COM辩护律师网提供法律问题咨询,法律知识查询,律师查询,律所查询,裁判文书查询,法律法规查询,代理诉讼,文书合同范文,仲裁,公证等服务。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