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手机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继承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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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xtw.com.cn婚后买的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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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婚内购房一定是共同财产吗

婚内买房单方所有?

在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不都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答案是“不一定”。

为何会得出这个答案?我们先看一个案例。上海的于先生与前妻刘女士(两人均为化名)离婚时,对于一套房产的分割产生异议,多次协商无果,只好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法院认为,争议房屋的权属性质的关键,应该明确该房屋购房款的。

调查中,法院发现,于先生在购买该房屋同期出售了自己的婚前财产房屋;其次,从售房款和购房款的数额来看,售房款金额高于购房款金额;再次,在售房和购房同期,于先生提交的银行账户明细的款项变动金额和时间可以与其售房购房大致吻合,在同一时间其账户内并未发生其他可以证明为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的大额款项转入。

就此,法院认为于先生就其购房的款项

此外,还有另外一个类似的案例,也说明了同样的道理。在这个案例中,也是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被告一方先出售其名下的两套房产,后又购买了争议房产,从房款的资金流向看,被告买房时为全额付款,且所用款项为售房所得款。而有一点是明确的,即被告出售的两套房屋属其婚前财产,与原告无关,且原告亦未举证证明其对争议房产进行过出资,故争议房产属于被告婚前的财产转换形式,不属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原告要求分割争议房产,于法无据说不过去,故该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形式变更最为关键

在上述两个案例中,法院都没有支持原告一方的诉讼请求,其理由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为关键的是,夫妻一方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之所以给出这样的判断,其法理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盈科全球合伙人、上海房产律师郭韧进一步解释说,这说明并非所有婚内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她说:“民法典司法解释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婚前财产的形式变更不会影响其属于婚前财产的本质,因此,若婚后购买的房屋款项完全。”

郭韧认为,该条款对婚后房屋购房款完全

首先是出售婚前财产及购买婚内房屋时间的先后顺序。这里所说的先后顺序的核心应当是款项往来的先后顺序,往往是先获得出售婚前财产价款再支付房屋对价。同时,还应考虑款项支付的时间,若时间相隔太久,夫妻财产混同的风险就会上升。

其次是出售婚前财产获得的价款是否足以覆盖婚内购房的对价。若是出售婚前财产获得的款项不足以覆盖婚内房屋的价款,不足的部分就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补足,房屋性质就可能发生变化。

第三是其他辅助判断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在交易期间其他大额款项的进出、配偶的知情程度,以及配偶的出资情况等。

郭韧同时提醒说:“当然,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就是,出资人对该房屋是否有处置意愿,其特征就是产证上是否有配偶的名字。若产证上为双方的名字或仅有配偶的名字,婚后购买的房屋性质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还贷需要补偿

通过前文分析得知,用婚前财产在婚后买房,只要当事人未另有约定,均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哪怕是婚前财产变换财产方式的,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婚前房屋变卖所得的款项,仍属于个人财产,用变卖所得再购买房屋的,购买的房屋仍是个人财产。

这里有一种比较复杂的情况是贷款买房,但需要明确的是,它并不能改变婚前财产的事实。这是因为,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即在婚前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是相对比较公平的做法。

当然,对贷款买房的情形,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从而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则。

如何补偿?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房屋所有人需要将偿还贷款金额的一半支付给对方。

本文源自理财周刊

婚后一方购买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财产认定要注意,掌握5点

房子是很多家庭组建的基本,也是很多家庭财产的象征,同时,也是很多家庭维系关系的基本。很多家庭离婚最大的难题就是家庭财产的分割,尤其是房产的分割,因此,房产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有一个问题,婚后房产是女方用自己婚前的资金进行购买的,算不算共同财产?夫妻离婚的时候是否需要进行房产的分割?

一、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怎么界定?

婚前财产简单讲就是结婚前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结婚后这类财产仍然归个人所有,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在而变成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1、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这里就将婚前财产界定清楚了,结婚前属于个人的财产,结婚后依然属于个人财产,因受伤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属于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约定中指定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另外一种情况是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私人所有,以及其它应该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因此,夫妻双方哪怕是结婚了,而买房子时是用婚前的资金购买的房产,依然属于个人财产。

2、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里就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以及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存续期间的像专利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按照继承及赠与的约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及其它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3、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什么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

我们从《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可以看到,夫妻双方可以将婚前财产进行约定,是全部归夫妻共同所有,还是部分归共同所有,必须以书面文字的形式进行约定,注意一定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无法确认。对于没有约定的情况,当然按照其它相关的规定进行执行。

二、婚后女方用自己的资金购买的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

1、看夫妻双方的约定

婚后任何一方用自己个人的资金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夫妻共同的约定,而且要记住,一定是书面约定,否则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夫妻任何一方用自己的资金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约定,那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当然,如果按照上边条款的约定,可以将购买的房子全部或者部分,归夫妻共同所有,决定权在出资人一方,看出资人的决定,如果出资人没有约定,或者只是口头约定,那购买的房子还是属于个人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存续期间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

答案是可以的,有依据吗?当然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这条说明什么问题?夫妻在存续期间,任何一方都必须要对夫妻双方负责,本着坦诚原则,同时要关爱对方,如果任何一方有私心,或者做了违背夫妻原则的事情,即使夫妻婚姻关系继续存在,依然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如果夫妻双方都到了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我想,夫妻存在的意义不大,离婚应该成为必然。

三、离婚后房产证如何办理?

1、办理离婚房产析产

离婚析产是什么意思?这个名词对于很多人来说都太专业,可能用简单点的话说,那就是对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包括财产分割,房产分割等等。对于房产分割来说,如果不能做到任何一方以现金或者其它方式补偿而进行分割的话,那就是房产所占比例的约定,约定完后就要到不动产部门去办理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

2、离婚后房产证的办理流程

协议离婚的,用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去进行析产公证。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则不需要办理公证。

其次,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转绘实际上就是房产的赠与,因此,不产生过户费,但是,公证费和过户手续费是要产生的。

第三,到房管部门办理免征契税的申请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判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契税是免征的

第四,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50元登记费。

第五,取证。

总之,财产的认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是非常敏感的,但是也是必须的,当彼此因为怕伤感情而没有做任何约定时,当双方因为财产吵闹的时候更容易伤感情。如果双方已经无法彼此生活,需要离婚时,如果财产没有约定好,那更麻烦。因此,对于现代人来说,约定夫妻的财产问题实际上是很正常的,也不影响夫妻感情的。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

按照常理,双方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单方掏钱买的房,则另当别论了。

案情回顾

婚前,邓某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房(简称1住房),登记在自己名下。

5个多月后,邓某与郝某结婚。

结婚后过了1个多月,邓某又全款买了一套房(简称住房2),仅登记在自己名下。

在6年后的结婚纪念日后一天,法院判决准予俩人离婚。1住房和2住房都归邓某所有。

离婚后,郝某又向法院提起诉讼。

理由如下:

1、郝某认可1住房系被告邓某的个人财产,但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按揭贷款共计100800元,邓某应支付自己一半的按揭款。

2、2住房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及产权登记手续的办理均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共同分割。

本案争议与解决

郝某要求邓某支付1住房的一半按揭贷款(50400元)是没毛病的。但是2住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有争议。

1、《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郝某有权要求邓某补偿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

2、庭审中,邓某为了证明2住房是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该住房是个人财产,举示其名下银行帐号的账户明细、取款凭条、存款/转账凭条、定期存单、会计分录单、进账单第一联(代贷方传票)及其母亲罗某名下的账户明细等证据。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邓某能够证明2住房的购买款是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郝某没有举证证明2住房购房款的

评析

1、婚后财产全部是由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转化而成的认定

无论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形态如何转化,例如由婚前货币财产转化为婚后固定财产(所有权需登记在出资人个人名下),或者由婚前固定财产转化为婚后货币财产,其财产性质是不变的,仍应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2、婚后财产有一部分是由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转化而成的认定

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财物通常情况下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离婚分割时还需充分考虑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价值在婚后新购买财产的价值中所占的比例,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最重要的就是能提供证据)

按照常理,双方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单方掏钱买的房,则另当别论了。

案情回顾

婚前,邓某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房(简称1住房),登记在自己名下。

5个多月后,邓某与郝某结婚。

结婚后过了1个多月,邓某又全款买了一套房(简称住房2),仅登记在自己名下。

在6年后的结婚纪念日后一天,法院判决准予俩人离婚。1住房和2住房都归邓某所有。

离婚后,郝某又向法院提起诉讼。

理由如下:

1、郝某认可1住房系被告邓某的个人财产,但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按揭贷款共计100800元,邓某应支付自己一半的按揭款。

2、2住房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及产权登记手续的办理均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共同分割。

本案争议与解决

郝某要求邓某支付1住房的一半按揭贷款(50400元)是没毛病的。但是2住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有争议。

1、《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郝某有权要求邓某补偿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

2、庭审中,邓某为了证明2住房是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该住房是个人财产,举示其名下银行帐号的账户明细、取款凭条、存款/转账凭条、定期存单、会计分录单、进账单第一联(代贷方传票)及其母亲罗某名下的账户明细等证据。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邓某能够证明2住房的购买款是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郝某没有举证证明2住房购房款的

评析

1、婚后财产全部是由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转化而成的认定

无论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形态如何转化,例如由婚前货币财产转化为婚后固定财产(所有权需登记在出资人个人名下),或者由婚前固定财产转化为婚后货币财产,其财产性质是不变的,仍应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2、婚后财产有一部分是由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转化而成的认定

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财物通常情况下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离婚分割时还需充分考虑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价值在婚后新购买财产的价值中所占的比例,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最重要的就是能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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