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怎么处理合法,婚前财产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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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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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都包括哪些方面?(怎么悄悄保护婚前财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婚前财产都包括哪些内容

婚前财产,顾名思义,指的是婚前个人所拥有的所有财产。这包括财产的一切形式,例如房产、车辆、银行存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资产。与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不同,婚前财产归属于个人。那么婚前财产都包括哪些内容?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总体上看,婚前财产的界定和保护对于夫妻双方都非常重要。因此,在处理婚姻期间财产纠纷时,应该尊重婚前财产的归属权,坚持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原则,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遇到这种问题,可以直接咨询专业律师来详细了解。

结婚前必须了解的N个“夫妻共同财产”法律知识

男女结为夫妻

按民间传统观念来看

就是一家人了

“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

可事实上并非这么简单纯粹

今天我们就来梳理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7大夫妻财产问题

01

问题1: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商店,产生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费用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这部分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02

问题2: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内取得的财产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0条规定,下列财产属于个人财产: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2.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对于夫妻双方一方的婚前财产以及在婚内取得的共同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也可以另行约定。

03

问题3: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逐步提高,某些农村地域逐步转变为城镇地域,由此可能产生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在婚后被征收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内被征收的,针对原房屋本身的价值补偿部分,一般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04

问题4: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出售,婚内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内增值部分如果属于自然增值,一般依然认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当然,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以及其增值部分进行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6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出售的增值部分就是该条所指的“自然增值”,应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外。

05

问题5: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结合法律的规定,分居时间的长短、家庭或者另一方对财产的取得是否有贡献等因素综合判断。

06

问题6:夫妻双方如何约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归属才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内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该约定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3.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4.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有效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07

问题7: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可以,但必须具备特殊情形。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必然遵循民间传统观念所认为的“密不可分”理念,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转自:临平法院

哪些财产属于婚内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婚内财产是离婚财产分割的前提。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某一方的婚前财产作出处理,表示赠与给另一方,但是诉讼离婚,法院只会分割婚内财产,对个人非婚内的财产不会进行分割。

《民法典》对哪些财产属于婚内财产、哪些财产不属于婚内财产做出了明确规定,只是规定的内容比较宽泛,本文将结合秦嘉泽北京离婚律师团队的经验、实践中离婚常见的财产类型、法院常见的处理等对婚内财产、非婚内财产进行简单介绍。

一、婚内财产

结合《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双方婚内取得的各类财产一般都是婚内财产,主要的类型有以下几种: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这里主要指个人就自己的劳动,在婚内所取得的各类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工资包括每月的固定工资、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中预存的资金。奖金主要有年终奖、津贴补助等等。劳务报酬则是本职工作外所取得的某种收入,比如闲暇时间跑滴滴取得的收入。

这类型中比较特殊的,是公司给予的期权激励、股权激励,因为这部分财产一般涉及个人服务年限,同时取得时间可能在婚前,但是期权授权可能在婚内,法院处理时就比较复杂,不能单纯认为所有期权激励都是婚内财产或婚前财产。针对这部分财产的处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有需要的读者可以私信或浏览器搜索秦嘉泽律师进行咨询。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这主要指婚内所经营的各类收入,只要一方在其中投入了婚内的时间和精力,所取得的收入就属于婚内财产。

常见的有,婚前的厂子(服装厂、机械生产厂等等)在婚后经营所产生的收入,股票投资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无论是婚前就有的知识产权还是婚内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财产收益都属于共同财产。

但是知识产权的署名等人身权利,不会因为婚姻变成“共有”,因为这不属于一种“财产”。比如,一幅画不会因为是在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这里主要指法定继承所得的遗产,如果有遗嘱或者赠与协议,表明财产与受赠人配偶无关,那么才不属于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是法律的兜底性规定,结合上文所述,这一条就表明原则上婚内取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

二、哪些财产不属于婚内共同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显而易见,需要取得时间在婚前,比如婚前全款付清的房产(婚后才办房产证不影响其是婚前财产)。

常见的还有男方支付给女方的彩礼,也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或者婚前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

2.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这里主要指各类残疾补偿金、医疗费等等。

3.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这一点常见的争议是,婚前已经有赠与、继承的事实,但是婚内才办理过户、继承的手续,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吗?当然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财产的性质在婚前就已经确定了,手续只是程序问题。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主要是一方日常的化妆用品、首饰、衣物等等。所以如果婚内大部分存款都用于了某一方日常的高消费购物,在离婚时这些物品是不能折价进行补偿。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同样是法律的兜底性规定,实践中用到这一处的情况比较少。

婚内财产是离婚财产分割的前提。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某一方的婚前财产作出处理,表示赠与给另一方,但是诉讼离婚,法院只会分割婚内财产,对个人非婚内的财产不会进行分割。

《民法典》对哪些财产属于婚内财产、哪些财产不属于婚内财产做出了明确规定,只是规定的内容比较宽泛,本文将结合秦嘉泽北京离婚律师团队的经验、实践中离婚常见的财产类型、法院常见的处理等对婚内财产、非婚内财产进行简单介绍。

一、婚内财产

结合《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双方婚内取得的各类财产一般都是婚内财产,主要的类型有以下几种: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这里主要指个人就自己的劳动,在婚内所取得的各类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工资包括每月的固定工资、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中预存的资金。奖金主要有年终奖、津贴补助等等。劳务报酬则是本职工作外所取得的某种收入,比如闲暇时间跑滴滴取得的收入。

这类型中比较特殊的,是公司给予的期权激励、股权激励,因为这部分财产一般涉及个人服务年限,同时取得时间可能在婚前,但是期权授权可能在婚内,法院处理时就比较复杂,不能单纯认为所有期权激励都是婚内财产或婚前财产。针对这部分财产的处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有需要的读者可以私信或浏览器搜索秦嘉泽律师进行咨询。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这主要指婚内所经营的各类收入,只要一方在其中投入了婚内的时间和精力,所取得的收入就属于婚内财产。

常见的有,婚前的厂子(服装厂、机械生产厂等等)在婚后经营所产生的收入,股票投资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无论是婚前就有的知识产权还是婚内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财产收益都属于共同财产。

但是知识产权的署名等人身权利,不会因为婚姻变成“共有”,因为这不属于一种“财产”。比如,一幅画不会因为是在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这里主要指法定继承所得的遗产,如果有遗嘱或者赠与协议,表明财产与受赠人配偶无关,那么才不属于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是法律的兜底性规定,结合上文所述,这一条就表明原则上婚内取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

二、哪些财产不属于婚内共同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显而易见,需要取得时间在婚前,比如婚前全款付清的房产(婚后才办房产证不影响其是婚前财产)。

常见的还有男方支付给女方的彩礼,也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或者婚前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

2.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这里主要指各类残疾补偿金、医疗费等等。

3.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这一点常见的争议是,婚前已经有赠与、继承的事实,但是婚内才办理过户、继承的手续,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吗?当然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财产的性质在婚前就已经确定了,手续只是程序问题。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主要是一方日常的化妆用品、首饰、衣物等等。所以如果婚内大部分存款都用于了某一方日常的高消费购物,在离婚时这些物品是不能折价进行补偿。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同样是法律的兜底性规定,实践中用到这一处的情况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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