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援助有什么条件,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和离婚抚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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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1、离婚经济帮助是夫妻间的义务吗?它不是夫妻之间的赡养义务,而是保障婚姻解除后困难一方生活需要的法律保障措施。它的实施有利于离婚纠纷的顺利解决,有利于保护婚姻自主权,有利于防止离婚引发的社会动荡,有利于法律对弱势当事人特别是妇女的特殊保护。当然,生活困难的人也享有获得经济援助的权利。经济资助不是以一方过错为前提,少了义务或过错,也不是以在哪里提出离婚的要求为前提,所以纯粹是经济资助。同时,《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1、离婚经济帮助是夫妻间的义务吗?

它不是夫妻之间的赡养义务,而是保障婚姻解除后困难一方生活需要的法律保障措施。它的实施有利于离婚纠纷的顺利解决,有利于保护婚姻自主权,有利于防止离婚引发的社会动荡,有利于法律对弱势当事人特别是妇女的特殊保护。当然,生活困难的人也享有获得经济援助的权利。经济资助不是以一方过错为前提,少了义务或过错,也不是以在哪里提出离婚的要求为前提,所以纯粹是经济资助。同时,《婚姻法》确定的经济救助制度具有强制性,实现了法律的调控功能。经济救助制度与家庭赔偿和损害赔偿制度有着根本的不同。

2、什么时候可以提出离婚经济帮助?

如果离婚时没有经济困难,离婚后有经济困难,对给予帮助的一方是不公平的。

3、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离婚经济帮助?

(1)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取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如果一方离婚后无住所,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给予适当帮助。一方可以个人财产形式的房屋帮助生活困难的人,可以是居住权,也可以是房屋所有权。

(2)一方年轻有劳动能力,生活暂时困难的,另一方可以给予短期或一次性经济帮助;结婚多年,一方年老、患病、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另一方在生活、生活方面应作出适当安排。

(3)原资助实施后,一方要求另一方继续提供资助的,一般不予支持。

(4)在实施资助期间,被资助方另行结婚的,另一方可以终止支付。

(5)如果婚姻存续期间占用的房屋属于一方,而另一方以离婚后没有居住空间为由要求暂住的,经调查可以根据情况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租房确有经济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以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六)离婚的,如果一方没有权利出租另一方婚前租住的公房,住房问题确实难以解决的,人民法院可以调解或判决暂住地,暂住期一般不超过两年。暂住期间,暂住方应支付相当于房屋租金的使用费和其他必要费用。

(7)离婚时,一方无权出租另一方婚前租住的公房。如果经济上确实很难再租一套房子,如果租的公房买得起,应该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4、离婚时对生活困难方经济帮助方式有哪些?

对生活有困难的一方的经济援助形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将由法院裁决,但实践中的一般做法如下:

(1)短期或一次性帮助。离婚时,生活有困难的一方年轻,有工作能力,生活困难是暂时的。这时候对方可以给予短期或者一次性的帮助。

(2)各种或长期帮助。离婚时已结婚多年,有需要的一方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帮助者应在住房、医疗和生活方面做出适当安排,必要时给予长期帮助。

(3)个人财产经济援助。需要强调的是,人民法院在判决经济帮助时,是在共同财产依法给予双方当事人后,从帮助人的个人财产中给予需要帮助的一方适当的帮助,不能将共同财产误用于所谓的“帮助”,实际上是需要帮助的一方用自己的财产帮助自己。

(4)有很多方法可以帮助。帮助不仅限于金钱,还包括住房或其他生活必需品。离婚时,一方可以帮助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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