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研究的目的,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原因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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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大家好,如果您还对车险费率市场化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车险费率市场化的知识,包括保险综合改革的意义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本文目录2020车险改革内容2021版汽车新保险条例保险综合改革的意义为什么保险不能市场化竞争保险费率系数2020车险改革内容2020车险改革细则包括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健全商车险条款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车险费率市场化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车险费率市场化的知识,包括保险综合改革的意义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2020车险改革内容2021版汽车新保险条例保险综合改革的意义为什么保险不能市场化竞争保险费率系数2020车险改革内容2020车险改革细则包括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车险产品准入和管理方式,推进配套基础建设改革和全面加强和改进车险监管。

1、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

1)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

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2)优化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

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2、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

1)理顺商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

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

2)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

引导行业合理删减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合理删减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

3)提升商车险责任限额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

4)丰富商车险产品

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引导行业规范增值服务,制定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增值服务的示范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保障服务。

3、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

1)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机制

支持行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建立每1—3年调整一次的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的常态化机制。

2)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

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3)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

引导行业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4)优化无赔款优待系数

引导行业在拟订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至少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5)科学设定手续费比例上限

引导行业根据商车险产品附加费用率上限、市场经营实际和市场主体差异,合理设定手续费比例上限,降低一些销售领域过高的手续费水平。

4、改革车险产品准入和管理方式

1)发布新的统一的交强险产品

支持行业按照修订后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和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拟订并报批新的统一的交强险条款、基础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2)发布新的商车险示范产品

支持行业按照修订后的保险条款、基准纯风险保费和无赔款优待系数,发布新的商车险行业示范产品。各地区目前在商车险产品中已使用的交通违法系数因子,在实施综合改革后仍可继续使用。

3)商车险示范产品的准入方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财险公司使用商车险行业示范条款费率的,应当报银保监会备案。财险公司开发商车险创新型条款费率的,应当报银保监会审批。在财险公司设定各地区商车险产品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时,各银保监局要积极主动发挥引导作用。

4)支持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的创新产品

出台支持政策,鼓励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商车险产品,优先开发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促进中小财险公司健康发展,健全多层次财险市场体系。

5、推进配套基础建设改革

1)全面推行车险实名缴费制度

财险公司要加强投保人身份验证,做好保单签名、条款解释、免责说明等工作,推进实名缴费,促进信息透明,防止销售误导、垫付保费、代签名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积极推广电子保单制度

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基础上,鼓励财险公司通过电子保单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车险承保、理赔等服务。

3)加强新技术研究应用

支持行业运用生物科技、图像识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升车险产品、保障、服务等的信息化、数字化、线上化水平。加强对车联网、新能源、自动驾驶等新技术新应用的研究,提升车险运行效率,夯实车险服务基础,优化车险发展环境,促进车险创新发展。

6、全面加强和改进车险监管

1)完善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机制

运用实际经营结果加强对车险费率厘定假设的回溯分析。对于报批报备产品的利润测试与实际偏离度大,甚至以此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法责令财险公司调整商车险费率。对于费率实际执行情况与报批报备水平偏差较大、手续费比例超过报批报备上限等行为,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法责令财险公司停止使用商车险条款费率。

2)提高准备金监管有效性

完善车险准备金监管制度,健全保费不足准备金计提标准,及时准确体现经营损益情况,倒逼财险公司理性经营,防范非理性竞争行为。要加强准备金充足性指标监测,及时对指标异常经营行为进行干预。要严肃查处未按照规定提转责任准备金、违规调整责任准备金以操纵财务业务数据等行为。

3)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健全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规则,抓好实施运用,督促财险公司强化质量和效益意识,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促进依法合规和理性经营。

2021版汽车新保险条例2021年汽车保险新规

具体的条文大家可以点击《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阅读,下面是对汽车保险新规的简要概括:

1、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具体包括: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建立、保障责任优化、产品服务丰富、附加费用合理、市场体系健全、市场竞争有序、经营效益提升、车险高质量发展等。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

2、提升保障水平,具体包括: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优化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

3、拓展和优化车险保障服务,具体包括: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删减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提升商业车险责任限额、支持丰富商车险产品;

4、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具体包括: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机制、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优化无赔款优待系数、科学设定手续费比例上限。

5、改革车险产品准入和管理方式,具体包括:发布新的统一的交强险产品、发布新的商车险示范产品、商车险示范产品的准入方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支持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的创新产品;

6、推进配套基础建设改革,具体包括:全面推行车险实名缴费制度、积极推广电子保单制度、加强新技术研究应用;

7、全面加强和改进车险监管,具体包括:完善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机制、提高准备金监管有效性、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强化中介监管、防范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

8、明确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具体包括:监管部门要发挥统筹推进作用、财险公司要履行市场主体职责、相关单位要做好配套技术支持;

9、强化保障落实,具体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跟进督促、做好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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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分析这份《意见》,可以车险改革细则针对消费者的改动措施非常多,具体的改动有以下这些内容:

1、车险额度调整

①交强险责任额度调整;

种类项目调整前调整后

有责总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180000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18000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2000

无责任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18000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1800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100

交强险额度的调整在较大的事故中作用体现更高,如果事故是本车有责,而且本车的人员也有伤亡,增加的7万赔偿限额可以减轻不少的负担。

②责任额度档次调整。

三者险原来的可选额度范围是5-500万,现在调整为10-1000万,再也不怕路上的豪车啦!有好奇的同学可能会问了:1000万的三者多少钱啊?据了解,目前各大保险公司还没开到这么高的额度范围,最高只是300万额度要800多块,估计1000万额度的费用要过千。

2、商业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

①取消,原主险盗抢险的理赔由负责;

②11种附加险责任由车损险承担。

对于车损险,按照正常的理解应该是车辆如果有什么损坏时可以获得维修费用赔偿,但原来的车损险,刮花了车漆不赔、玻璃碎了不赔、自燃了不赔,跟车损险的名字一点都挂不上边,就好比明明是一个门诊医生,却只看感冒不看发烧。

改革之后,这个医生不仅看感冒发烧,而且喉咙痛、头晕也可以看,减少了大家的负担和麻烦。

最重要的是,《意见》指导拓展车损险责任的前提是: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芜湖~~

3、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

一般来说,在向保险公司购买车险的时候,都会被以各种名堂理由收取手续费,虽然这个费用受到监管,但是金额还是不少而且监管不够严。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原来的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

除了调整上限,加强监管也很重要,在改革之前就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规定的上限是35%,但实际能收超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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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车险责任、下调附加费用上限等等改革措施,都导致了保险公司的利润受损,据车主们的反馈,大部分人买保险的费用确实是低了一些,但平时保险公司给的折扣、补贴、礼品什么的都缩了大水,改革之后消费者真的更加省钱了吗?值得好好算一算。

保险综合改革的意义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是实施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车险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表明,我国车险市场的市场体系、市场要素和资源配置效率还不完善。要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完善车险条款费率形成的市场化、风险化机制,推进车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是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车险市场的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相互交织、由来已久,单个或局部的改革措施难以奏效,只有通过综合性的改革,才有可能真正解决问题,有效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

综合上述因素,考虑到当前改革的条件比较成熟,时机比较合适,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这次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如何把握车险综合改革的目标?从国内外形势看,多目标的追求和目标之间的冲突往往是车险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反复出现的原因。基于我国车险市场体制、竞争格局和价格弹性的特点,车险改革很难让所有参与者都从中受益。基于此,按照“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主要目标的原则,本次车险综合改革紧紧围绕主要矛盾方面,科学把握改革目标。

为什么保险不能市场化竞争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除了内资公司(平安/人保/百年等)、合资公司(工银/大都会/中英等)、现在国家已经放开了国外独资公司(友邦/安盛)进入市场。

不仅线下竞争激烈,互联网线上更是各家保司必争之地,价格表不断突破底线,所以国内保险是符合市场化竞争的。

保险费率系数车险费率调整系数是什么

新版商业车险规定:车险费率调整系数是指一年没有发生赔款,保费享8.5折优惠;连续2年未发生赔款,保费享7折优惠;连续3年未发生赔款,保费享6折优惠。反之,上年出险1次,保费不打折;上年出险2次,保费上浮25%;上年出险3次,保费上浮50%;上年出险4次,保费上浮75%;上年出险5次以上,保费将上涨2倍。简单地说,就是“低风险低保费,高风险高保费”。

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后,商业险保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车险费率调整系数。

其中车险费率调整系数=无赔付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简单的理解就是,今后不出险或出险很少的车主,保费会比改革之前更便宜,而且出险次数越少,享受保费优惠越多;出险次数多的车主,保费会大幅度上升,车主们会因自己的驾驶恶习付出更多的保费,由此实现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由此可以看出,车主的驾驶情况一定程度上能为保险公司判断风险、制定差异化保费提供依据,次年车主的保费支出与出险次数、交通违法情况密切相关。将良好的驾驶习惯与保费有机联系起来,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作为一种社会公德,已经从自我约束变成理性判断,不断促进驾驶员优化驾驶行为才是关键所在。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车险费率市场化和保险综合改革的意义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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