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法定条款,劳动合同包括什么条款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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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以及劳动合同一定要给员工一份吗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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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如何正确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定要给员工一份吗签订的劳务协议中并未包含劳动合同法必备条款的第5.7.8条,是否应视为劳动合同2121年民法典关于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内的条款是否属承诺劳动合同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

如何正确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护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想要正确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了解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合同类型、内容条款、签订方式四方面。

一、签订时间单位要在新员工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老员工合同期满要续签的,单位最晚在前一份合同期满的次日,完成续签手续;否则,单位将面临下面两种法律风险:

向员工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合同类型的选择单位根据自身的用工需求和员工的个体情况,可以选择签订下列五种劳动合同类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龄在16周岁至退休前的员工,都可以签订此类合同,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建议签订3年期以上劳动合同,主要是考虑以下两点因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单位须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满足此条件的员工,单位愿意签也可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单位需要完成某个项目任务、或者季节性用工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此类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签订此类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合同:适用于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的岗位。非全日制合同:每天工作时间不超4小时,工资每15天一结算,与此类员工解除无需支付补偿,但要给员工上工伤保险。三、劳动合同的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可选条款:

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可选择条款:

(一)试用期;

(二)培训与服务期;

(三)保密、竞业限制;

(四)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份细致完善的劳动合同,要根据员工岗位、工作性质以及员工个体等因素,在工作地点、时间、薪酬、岗位调整等方面去分别设置相适应的内容,避免合同因为缺乏必备条款,不被认定为劳动合同。

四、签订方式常见风险:员工领取劳动合同后不返还给单位,风险就在于单位难以证明积极履行了签订合同的义务,导致员工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要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一定要给员工一份吗需要保留一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扩展资料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签订的劳务协议中并未包含劳动合同法必备条款的第5.7.8条,是否应视为劳动合同实践中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务合同在某种条件下转化为劳动合同。

下面说一下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指法律要求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条款。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在实践中,双方签订的虽然为劳务用工协议,但协议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作了明确约定,该协议可视为双方实际已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劳务合同都可以视为劳动合同,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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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年民法典关于劳动合同的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内的条款是否属承诺不属于承诺,属于双方约定

关于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劳动合同一定要给员工一份吗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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