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领取界定,合肥独生子女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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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一、独生子女怎么界定法律分析:WwW.ZiLiaoPan.cOM独生子女的界定是指本人无同胞兄弟姐妹,也无同母异父或者同父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一、独生子女怎么界定

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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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的界定是指本人无同胞兄弟姐妹,也无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二、共同生活的子女如何界定

法律分析:共同生活的子女指的是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他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第四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含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已登记的房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为准,未登记的房产,面积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为准)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包括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以及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的情况;(六)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情况。

本规定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三、离婚诉讼中如何判定孩子抚养权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抚养孩子;三、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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