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银行外包催收怎么办,信用卡催收外包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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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帮别人找银行卡交易犯法吗的一些知识点,和银行信用卡催收外包合理合法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银行过桥业务违法吗如何判断银行过桥业务这个说法是不存在的。过桥业务这个说法,是在“贷款人在银行贷款到期后无法还清”的前提下产生的,在经济下行时期,一些闲钱很多的人(或公司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帮别人找银行卡交易犯法吗的一些知识点,和银行信用卡催收外包合理合法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银行过桥业务违法吗如何判断银行过桥业务这个说法是不存在的。

过桥业务这个说法,是在“贷款人在银行贷款到期后无法还清”的前提下产生的,在经济下行时期,一些闲钱很多的人(或公司、团体)发现了这个情况,便设想了这种“我替你还款,贷出来之后立即还给我”这种“桥梁式过渡业务”。

也就是说,提供“过桥资金”业务,是银行之外的有钱人制造出来的。

过桥业务违法吗?泛泛而言,货币也是一种商品,从事这种业务是不违法的。

但前提是,你不能有任何违反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如利率限额(超36%不受法律保护),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涉及违法吸收公众存款)等。

甚至在遇到意外“桥断了”(本以为银行贷款归还后很快能在此贷出,但,银行收贷后“断贷”,不再放款了),你是否涉及“暴力催收”。

从过桥业务的实际操作来看,本质也就是相当于“你借点钱给我用些天,等我过几天来钱了就还你”,这种普通的民间借贷。只不过有区别的是,借贷的钱用途是很特别而已。

如何判断过桥业务是否违法?目前来说,很难“事先判断”。因为“不受法律保护”≠“违法”

我们说,“年利率超过36%”的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并不是指“你参与了借贷给钱的人就违法了”——这有本质的区别。

“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在于“一旦产生纠纷去打官司,法院可以不受理”或者说“对超过36%的部分不认可”。并不是说:“所有收过利率超过36%的放款人一定回去坐牢”。

——否则,要真是“触及了就会犯法”,那意味着“你找朋友借了10万元,突然一年爆赚100万,给他20万回报”朋友接收了你的20万一定得坐牢,这不很扯么?

所以,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当下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有如下意思表达“民间借贷利率超过36%,放款人当处3个月以上监禁”,也就是说,过桥业务实质是一种民间借贷,只要双方没有实际违法的行为发生,那么是很难判定是谁、触犯了什么法律的。

有个同学说用我银行卡帮他走流水,1000块给5元好处,靠谱吗朋友向我借银行卡,说做流水账。不知道对我有没有害?

【律师回复】

银行卡是不允许外借使用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是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就是犯罪行为。

违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情节严重会构成什么犯罪?

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面分享一个案例。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5月至6月间,被告人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办理了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银行卡及网银、U盾各一套,后因对方拒收邮政储蓄银行的银行卡,遂将剩余3套以每套人民币1200-150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上家,违法所得人民币4000余元。经公安机关查实,被告人提供的3套银行卡共涉及诈骗被害人5名、诈骗总额人民币440余万元,流水总额为人民币1620余万元。

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刘先才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二、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扣押在案的涉案物品华为手机一只,予以没收。

案例来源: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2020)浙0111刑初862号刑事判决书

所以律师提醒,不要出借你的银行卡,如果银行卡用于犯罪行为,出借的行为会导致你承担刑事责任。

网上看的分享给你!

买卖银行卡是否涉嫌犯罪近日刚好也有家属来访咨询邓世运律师这类问题,某当事人叫亲朋好友帮他办了20-30张储蓄卡给了他朋友,他朋友转了6,7万给他当辛苦费,由于他朋友拿这些卡给别人做违法的事,现在被警方认为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问该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

该当事人把亲朋好友帮办的储蓄卡给他朋友,并收取6,7万辛苦费,实际是一种出售他人储蓄卡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没有证据证明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符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刑事责任。问题是,该当事人的行为,可否认定为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的行为?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因此,银行发行的储蓄卡,属于刑法规定的“信用卡”。

就邓世运律师对司法判例的研究,获得信用卡的行为是否违法,不直接决定持有行为是否违法,即使合法获得他人信用卡,但持有他人信用卡用于非法用途,也会被认定为非法持有。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者转借账户。据此,信用卡不得出售。行为人收集他人的信用卡并出售,收集行为形成的持有,属于非法持有(“曾经持有”可成立“非法持有”),符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可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刑事责任。

银行信用卡催收外包合理合法吗本人曾在银行工作过多年,工作中也曾负责过贷后的管理(含信用卡的逾期处理),后辞职从事律师工作。我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及法律规定来谈这个问题。

一、银行将信用卡催收业务外包这一行为的本身是合理合法的。理由:

我国法律并不禁止银行将信用卡催收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催收公司。毕竟,银行的外包活动是民事行为,银行在外包中,是需要付给第三方催收公司一定的提成的(按照催收回款的金额计算),这是一种有偿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活动中,法不禁止便自由。

另外,银行的催收外包行为也不违反我国《民法总则》对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的规定,并不破坏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

因此,银行将信用卡催收业务外包这一行为的本身是合理合法的。

二、但是,如果第三方催收公司有暴力的催收手段,那持卡人造成伤害,那就是违法的,银行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有法律依据的,这个法律依据就是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刑法》。对此,单位也要求我的部门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对第三方催收公司进行严格的约束,避免银行外包催收风险。

虽然银行有相关的协议约束信用卡催收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大部分催收公司的都会使用合法的手段去催收。但是最近几年随着银行信用卡业务的不断增多(包括我曾经工作的银行),催收公司的业务也变得多了起来(催收公司可能接了好几家银行的催收业务),特别是对于那些长期逾期不还的账单(比如超过1年时间不还的),银行有可能直接打包转让给第三方催收公司,催收公司买下这些坏账资产之后,能催回来越多自己赚的钱越多。因此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有些催收公司可能会通过层层外包的方式把信用卡催收工作再转包,这时候那些没有跟银行直接合作的催收机构就有可能出现暴力催收的行为,比如辱骂,殴打,骚扰持卡人亲朋好友等,有的甚至将催收电话打到村委会、村妇联。

如果第三方催收公司出现暴力催收行为,那就是违法的。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68条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另外,如果催收公司在催收的过程中给持卡人带来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那就是触犯刑法的有关规定,要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会给银行带来风险。

显然,对此银行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对第三方催收公司进行严格的约束,避免银行外包催收风险。

朋友用我的银行卡骗了钱,民警找我录口供我有义务去吗有权拒绝吗朋友用你银行卡骗了钱,起码你需要为自己辨护。是朋友骗了而非你夲人。当然,你不讲最后也会水落石出。只是现在呢?银行根据是你的银行卡而向你追脏,你是否也会保持沉默呢?配合法律调查,是义举,是我们的义务。当然你有权保持沉默!这句话你是否在什么时候听到过?你使案件走了弯路,后果不容乐观。

银行转包的第三方催收都合法吗先给大家看一个有营业资质的第三方外包催收企业的营业执照。

银行确实可以合作第三方催收公司,针对债务人的银行债务进行合法催收,而且不需要取得借款人的事先同意。第三方催收公司必须符合监管对于外包催收的要求,这个方面监管是有着明确规定的。为什么我们面对银行的外包催收,会觉得他们那么表现诡异,藏藏掖掖,甚至不说出自己的工号。同时还隐藏了来电的号码。原因主要是在于以下:

1.银保监会要求银行合作的第三方催收,公司必须有外包催收的营业资质。也就是在营业执照上,必须在营业执照中写明“接受金融机构委托进行催收”。同时银行在引进合作第三方催收公司时,必须要经过公开招标流程,经过行内的程序审批才能正式开展业务合作。

2.银行是可以同三方催收公司合作的,这在最早的2009年第6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中明确就写明。银行可以按照需要将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合作第三方进行持续处理。这其中也包括外包催收工作。而一般银行如果全部由行内自己做催收,会面临着成本高,收益低,得不偿失的局面。所以委托给三方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是提高了效率。

3.在过去银行从第三方催收公司合作,基本上就是以回款率作为唯一考核指标。这就导致了催收公司运用各种软暴力的催收手段进行催收。但是现在不行了。保监会也明确要求银行同外包催收的合作,不得以回款率作为唯一指标,而且外包催收公司,如果涉及违规违法行为,银行还得负连带责任。监管处罚可不处罚三方外包公司哦,只处罚银行。目前三方催收相对要比以前行为合规多了。

4.但是为什么很多信用卡持卡人或银行贷款人感觉催收公司行动诡秘呢。因为现在三方外包也有了新玩法,他们可能会做再次转包。而转包给的无资质的催收公司,再进行催收时,一般是不会讲明是为哪家银行工作的,目的就是骚扰和逼迫。所以他们在催收过程中不会讲受哪家机构委托,金额多少钱,哪一笔借款等等信息。只会说“你借的钱你心里没数吗?你什么时候还钱?”,“你现在有笔欠款啊,已经欠了多少天了,你该还了,你不还我要爆你通讯录啊”,“欠钱不还啊,要找你的同事啊,打你们单位电话啊”等等。

5.同时由于现在技术进步,公司一般用的都是虚拟电话号码,也就是说只能拔出,不能回拨。同时这些号码登记方面会用第3人名称登记。即使被借款人有效投诉,监管部门也无法对照号码和录音言语,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所以大家发现,只要是涉及软暴力催收,已经变得偷偷摸摸诡异无比,而且从不说真名实姓,也不说具体的欠款款项。

6.那么对于借款人来说,应该怎么对付呢?如果电话开始就报姓名工号以及委托方,同时将涉及欠款的信息完全披露的话,那么记得录音,如果对方合法催收那就可以进行交流。若对方涉嫌违规催收,那就拿录音进行投诉和举报。如果接起电话来,不报以上的信息,直接开始匿名催收,直接挂电话,并向当地通讯管理局举报,封掉对方的号段(即使用虚拟号码也一样能封掉的)。

总结一下。银行是可以委托有外包催收牌照的催收公司协助催收。但催收的一切过程都有银保监会的相关规范要求。如果不按规范催收,可以举报的给监管部门,并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处罚。

“老赖”使用他人的银行卡和手机号,法院能查到吗,属于犯罪吗老赖严重影响了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应该有连带责任,让别人不敢让老赖用银行卡和手机号!已经查实,给老赖提供银行卡和手机号者,一率拘留十五天,加罚款!

肯定会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也能促进老赖的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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