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税费有哪些,经济适用房交易要交哪些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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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的税费分为买卖双方,买方主要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超标部分还需要缴纳综合地价款,卖方则需要缴纳印花税以及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房具有售价低、可以继承、质量经过政府把关等特点,并且可以用于抵押贷款,是自住房的极优选择。 一、经济适用房需缴多少税费(一)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不满五年的,不得超过原购买价格转让。如果以买入的价格转让,则买方必须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买卖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的税费分为买卖双方,买方主要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超标部分还需要缴纳综合地价款,卖方则需要缴纳印花税以及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房具有售价低、可以继承、质量经过政府把关等特点,并且可以用于抵押贷款,是自住房的极优选择。

一、经济适用房需缴多少税费

(一)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不满五年的,不得超过原购买价格转让。如果以买入的价格转让,则买方必须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如下:

【卖方交纳】

1.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买方交纳】

1.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

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3.核定超标部分,缴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X10%

(二)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超过五年的,可以按市场价出售。但出售的价格低于已购经济适用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市建委公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最新住房指导价格,收取综合地价款,同时新购房人要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其成交价格高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指导价格的,按成交价格的收取综合地价款,但对买房人没限制,不具备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也可以购买。

【卖方交纳】

1.综合地价款:成交价X10%,如果成交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则按指导价收取。

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买方交纳】

1.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

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二、经济适用房的主要特征

经济适用房的特点。如下:

(一)性质:微利商品房,售价低。

(二)产权;不完全产权。

(三)销售许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证等五证。

(四)土地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政府批准的年度计划。

(五)价格;政府限价,浮动空间不大。

(六)建设标准;户型、面积、档次等具有政府指导性。

(七)规划设计;招投标。

(八)开发建设;招投标(不得转包)。

(九)工程监理、验收入住;按国家规定。

(十)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十一)物业管理;同普通商品房,偏低,保证基本服务。

(十二)抵押贷款:可以。

三、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不受五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

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五年的条件。因为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所以在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时候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的税费分为卖方以及买方,双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有所区别,具体根据所购买房屋的成交价决定。以上是编辑对经济适用房需缴多少税费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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