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子怎么分,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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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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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归谁(夫妻离婚房子是父母出资怎么分配)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实用指南|两张表格讲清: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实践中,父母为了子女顺利结婚、帮助子女建立爱巢,因此为子女出资购房的情形十分普遍;但是由于这样亲近的关系,往往难以明确对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一旦子女离婚,出资性质、分割方式、归属的认定等都有较多的分歧。

今天我们将父母为子女出资的多种情形以及离婚时的分割情况进行整理,希望能够解答大家的疑惑。

对比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VS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王志涛律师提示

在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形中,需要提示大家以下两点:

1.判断父母出资行为是赠与还是借贷?如无证据证明是借贷,则认定为赠与。

对父母出资行为,首先要明确法律关系。在实践中,父母出资购房,涉及的法律关系可能是赠与,也有可能是借贷。结合规定,如果父母有关借贷的举证不充分,则出资行为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

因此,如果父母日后需要子女返还这笔这款项,需要立字为据,如借条、借款合同等,作为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

2.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结合《民法典》司法解释的变动,意味着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有约定先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登记在子女或子女配偶哪一方的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最好由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在购房前签订书面协议,以避免离婚房产分割时的诸多纠纷,并避免导致与意愿相悖的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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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父母出资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割?

陈大爷:2005年,男方和父母共同出资首付5万元并贷款买了婚前第一套房产,2007年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和男女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有四人名字。2012年卖掉首套房,全部房款用于购买现有房产支付首付,并由男女双方贷款,房产证上只有男女二人名字。现离婚要卖掉目前唯一的这套房,男方父母主张要求归还当时出售第一套房产的首付,后续还款以及房屋出售时增值部分,卖掉首套购买二套时父母并没有说明钱的用途。请问他们的要求法律是否支持?如果后续要求分割现有房产增值部分,是否合理有法可依?

答:根据您的描述,第一套房子是婚前购买的,房产证上有四人姓名,属于四个人共同所有。根据《最高院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房子卖掉后的款项应当由四人共同分配,也就是男方和父母出资以及还款的部分以及女方还贷的部分按照比例对卖方所得的资金进行分配。男方的父母可以要求归还第一套房产的首付、还款,并且按照比例分割增值部分。

(俞为鹏 整理)

婚姻法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通常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离婚的,因该房产产生纠纷的,夫妻双方应如何分割该房产呢?

案例:

李某(男)与张某(女)裸婚后,一直租房住。张某的父母心疼女儿,便在城市二环给女儿购置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张某的名下。张某想把李某的名字也加在房产证上,但是遭到了父母的反对,父母表示房子是给张某买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分析:

根据以上案情的描述,该套房产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虽然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但是张某的父母(赠与人)明确表示是对张某的个人赠与,因此,房产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通常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通常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离婚的,因该房产产生纠纷的,夫妻双方应如何分割该房产呢?

案例:

李某(男)与张某(女)裸婚后,一直租房住。张某的父母心疼女儿,便在城市二环给女儿购置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张某的名下。张某想把李某的名字也加在房产证上,但是遭到了父母的反对,父母表示房子是给张某买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分析:

根据以上案情的描述,该套房产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虽然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但是张某的父母(赠与人)明确表示是对张某的个人赠与,因此,房产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通常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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