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解决乡村医疗的纠纷问题,医疗纠纷走法律程序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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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你好,随着我们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我们对医疗的服务和医疗的质量也要求越来越高,加上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你好,随着我们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我们对医疗的服务和医疗的质量也要求越来越高,加上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医疗矛盾与纠纷也越来越普遍。那么我们要如何解决医疗纠纷与矛盾的问题呢?下面就医疗矛盾及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各种分析,告诉大家有关医疗纠纷的法律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社 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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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备。目前,医患纠纷类案件的数量正呈上升趋势,但是,医疗赔偿的立法却相对滞后,对于医疗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赔偿范 围、赔偿标准及医疗鉴定等问题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医疗单位、病员都适用对自己有利的法律依据,让我们在实际处理此类纠纷时难寻合适的法律依据及赔偿标准。

2、医疗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医疗卫生事业始终存在于社会大环境之中,卫生制度的变革,医疗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发展,时时刻刻影响着这项事业的发展。随着改革 的逐步深入,卫生系统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日益显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具体体 现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医疗保障制度上的不健全。

3、社会舆论的误解或偏见,也造成了医患纠纷不断升级。舆论导向失之偏颇,推波助澜 医疗界与其他行业一样,均存在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不足。少数人员有收受红包、回扣等违纪现象,但那绝不是主流。新闻记者未必熟悉医学专业知识,使得部分媒 体对并戚租医疗纠纷的报道带有一定片面性,误导了群众,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医患矛盾。

医院 方面的原因:

1、院方的制度管理落后。未能形成医疗过失行为的即时逐级汇报制度,使矛盾不能解决在初始阶段,有时在患者方起诉后医院才会知道,从而对医患 纠纷的解决增加难度。

2、医务人员医德滑坡,医风不正。 “治病救人”是医生应尽的职责,但少数医务人员私自收受红包或仔段诊金,医疗的出发点不端正,为医患矛盾埋下隐患。也有不少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或对患者检查不全面,或受经济利益驱动开大处方,拿药品回扣,甚至让患者作不必要的检查,这些不正常的行为使患者对医生产生不信任感。

3、医务人员服务意 识淡薄。有的医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忽视了一些常规的处理细节,让患者本人或患者家属觉得医务人员不可靠;有的甚至态度恶劣,这些都可能产生医患纠纷。

4、医患沟通欠缺。医患双方在对医学的理解和相关知识的拥有上优劣势明显存在差异。正是这些差异的存在才需要医患之间的沟通。个别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端 正,缺乏对患者的同情心,在工作中解答患者问题,不耐烦,简单生硬,缺乏与患者沟通的技巧,导致医疗纠纷发生。

患 者方面的原因:

1、患者方缺乏医学专业知识,对医疗的结果期望值过高。大多数患者及患者家属缺乏医学专业知识或常规知识,而每一个治疗过程都可能存在风 险,特别是手术治疗,患者及患者家属对医生的概括表态坚信不移。一旦出现了非正常的结果,即使不是操作失误,患方也会认为是医务人员侵害了他们的利益,出 于感情因素或者经济考虑,将矛盾激化,形成纠纷甚至进行法律诉讼。

2、患者与医务人员缺乏沟通或沟通不畅。患者由于与医务人员沟通方面出现问题,未能及时 反映可能的不适,从而错过了诊疗的最佳时机,为此闹下纠纷的也不少见。当然这个责任应该是双方的,但患者却不这样认为。

3、少数患者及患者家属素质低下。 患者方由于素质偏低,会做出不理智的举动,“医闹”甚至要挟医院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患者法律意识逐步增强,法律规定了患者的知情权,于是,不少患者经常行 使这种权利。有的行使得正确,由于我们医务人员的原因导致矛盾的产生,也有的患者不正确地行使知情权,对于医疗人员的合理拒绝非常不满,导致矛盾的产生。

二、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

1、 国家完善相关立法。由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医绝兆疗纠纷案件将会逐年增长,国家完善立法,统一赔偿标准势在必行。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 例》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赔偿项目与标准上均有所不同,而且重的过错行为获得的赔偿还不如轻的过错行为,这种不 均衡就导致了实践中适用依据的分歧。

2、地方政府建立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就像建立交 通事故速调中心一样,地方政府建立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可以专业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处理和医疗过失防范工作,从而可以专业快捷地解决医疗纠纷,减少双方当事人 的诉讼负累,也让受害方尽早从阴霾中走出。这个平台可以设在地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下,医患双方坐下来谈赔偿或补偿问题。这种解 决问题的途径是非常行之有效的。

3、医院建立健全医疗过失行为的内部报告制度,积极 组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活动,让可能医疗过失行为的后果不致于过度放大。这就需要我们的院方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制定有效的预防性措施。医院管理者应顺应形 势的需要,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提高自身素质,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最终树立起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同时,要加强告知义务的履行,降低可能的医疗风险。当 然,如果发生了此类风险事件,也应当热情接待,妥善处理。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患者处于整个事件的中心,患者对投诉事件的处理要求,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受医院 态度的影响。如在纠纷的早期就以高压态度对待,往往会激化矛盾,迫使患者提起诉讼。因为客观上患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医务人员应以尊重、理解、同情的 心态与投诉者对话,多考虑如何去缓解、疏导投诉者的过激情绪,多倾听而不急于为自己辩解,控制事件的发展,化干戈为玉帛。

4、 患者方应当寻求正当合法途径解决此类纠纷,避免将恶性影响扩大。患方在争议中应当以合法为基础,合情合理地提出赔偿要求,而不应采取违法行为,比如在医疗 机构内寻衅滋事的;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正常工作、诊疗活动 的;在医疗机构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干扰诊疗环境;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等等。这些不理智的行为,干扰和破坏医疗公共 秩序,是对其他病人医疗权利的侵权,也是对医院及其医务人员依法职业的侵权。正常的做法应该是,先封存病历,与院方协商解决,或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 谈判,或向人民法院提出医疗损害赔偿诉讼。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所总结的有关医疗纠纷的法律问题的相关内容,医疗纠纷与矛盾作为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一种问题,有其存在的客观性。因此,在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章制度下,法院与医务人员应当给予积极的态度预防医疗纠纷,树立和谐文明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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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

医疗纠纷主要指医患之间因为医疗吵没相关问题引起的民事诉讼纠纷。医疗纠纷主要通过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

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有着其独特的重要性和优势:

1、能充分发挥作为中立调解人的专家在纠纷解决中的有效作用;

2、以协商而不是对抗的方式解侍仿决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使医患双方有更多的机会和可能参与纠纷的解决;

4、有利于保守患者个人隐私和秘密;

5、当处理新的技术和社会问题时,在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情况下,能够提供一种适应社会和技术的发展变化的灵活的纠纷解决程序;

6、允许当事人根据自主和自律原则灵活、快速地解决纠纷;

7、经当事人理性协商和妥协,可能得到双赢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升谈纳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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