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的一般解决方法有哪些,离婚纠纷的一般解决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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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ikaoOnLine.coM离婚纠纷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方面(离婚纠纷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方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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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方面(离婚纠纷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文章目录:1、离婚纠纷诉讼要注意什么?2、签署离婚协议千万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3、起诉离婚,开庭法院会问的7个问题,关系到能否离婚离婚纠纷诉讼要注意什么?

最近收到很多关于离婚纠纷的咨询,其中占比例较大的是离婚诉讼,很多咨询者都是另一半不想离婚、不同意协议离婚、以及子女抚养问题,当达不成协议离婚的条件,这个时候只能采用诉讼离婚了,以下是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关系到离婚诉讼能不能立案,各位有需要、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学习了解一下。

为便利当事人行使民事诉讼权利,确保当事人诚信诉讼,对于离婚纠纷的起诉,星琛律师提示如下:

一、案件的管辖

离婚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但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此外:

(一)对被监禁或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三)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五)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六)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七)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八)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法院起诉的,受诉法院有权管辖。

(九)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原告不知道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以被告住所地为管辖依据向本院提起诉讼的,应提供户口簿、被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据证明。

二、当事人应提供的起诉材料。

以下材料均为A4大小的纸,不能双面印,并在左侧留出约3厘米的空白,便于以后卷宗的装订。

(一)起诉状。应提供2份。起诉状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起诉人签名等内容。

当事人基本情况至少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住址四项,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手机、电话等联系方式。住址应填写经常居住地(即离开户籍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地方)。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填写户籍所在地。

诉讼请求应写明要求与谁离婚。同时,如需要法院处理财产、子女问题的,应同时写明:1.子女XX由谁抚养;2.要求分割的共同财产(房屋、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共同财产应注明估价以便于计算案件受理费;3.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事实理由应当明确具体,主要内容包括:双方何时相识、何时结婚,何时生育子女、子女姓名、年龄,结婚初期感情如何,为何原因要求离婚,是否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共同债务如何承担,对于原告的具体诉讼主张应有相应的理由论述。

起诉状的结尾应由原告亲笔签名,不得代签。不会写字的,由其他人代签,并由本人按手印。

(二)当事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应提供原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应由原告本人签字。委托事项为全权代理(特别授权)的,在委托书上写明“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代理权限仅为立案的,在委托书上写明“代为提起诉讼”。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所函,律师证原件、复印件。

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原告不能到法院起诉的,应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委托手续的材料,该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为外文本的,应附中文译本。

(三)相关证据材料。应提供2份复印件。

1.结婚证明。有结婚证的,应提交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结婚证丢失或无法提交的,应提交结婚登记的民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或结婚登记地的档案机关出具的婚姻档案证明。

2.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应提交子女的情况证明,如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独生子女证等。

3.涉及共同财产分割的,应提交财产清单。

4.涉及共同住房分配的,应提交产权证明文件。

5.涉及共同债务的,提供债权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并注明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6.军人为原告起诉的,应提交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

7.当事人曾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出具裁判文书的,应提交该文书复印件。

以上就是今天石律师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离婚纠纷诉讼要注意什么?”相关法律知识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大家有离婚纠纷需要石律师帮忙的话,可以联系石律师,石律师会为大家提供专业、全面、高效的解决方案。

签署离婚协议千万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离婚是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而且现在离婚涉及到的东西也是很多的,其中有孩子的抚养权,还有孩子的抚养费,正常的话离婚肯定是签署离婚协议,那签署离婚协议千万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下面小编来给介绍一些吧!

  1.明确监护权.除抚养费外,未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明确具体看望方式。

  儿童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所有权一般不会遗漏,但对于探视权,很多人一般只用一句话“可以随时看望婚生子女”匆忙。对于一些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人来说,他们经常认为这样的协议意味着他们可以随时照顾孩子,但他们不知道过于广泛的协议意味着没有协议。后续执行往往容易发生冲突,如儿童访问频率.假期分配.春节分配等问题。

  因此,建议您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详细约定儿童访问,一般包括访问频率甚至具体时间,如每周访问,每周六上午9点,周六晚上18点或第二天上午9点,并明确假期.春节分配,如暑假不能直接抚养一方共同生活不少于20天等。这样,更有利于双方的后续浏览和实施,并达成协议。

  2.关于子女姓氏

  孩子们可以和父亲或母亲一起姓。许多夫妇在离婚时都会涉及到孩子改变姓氏的问题。如果协商同意在离婚协议中改变姓氏,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怎么办?在实践中,虽然法院对这个问题有各种司法判决,但可以分为两种。一是认为离婚协议中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履行协议,配合改变子女姓氏。另一种观点是,姓名的变更涉及到子女的人身权益和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制度,子女的姓氏不能仅仅根据离婚协议进行变更。虽然第一种观点是当前的主流观点,但由于第二种观点的存在,离婚协议规定姓氏的变更不一定得到法院的支持,未来仍可能无法实施。因此,对于需要改变姓氏的一方,我们建议在离婚时直接改变姓氏,以避免后续纠纷。但如果不能先处理,也可以约定相应的违约金条款,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3.财产分割时如何表达补偿问题?

  离婚协议一般涉及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的问题。至于补偿的表述,很多人认为这不是给多少钱,而是简单地说明一方给对方多少补偿。然而,离婚包括财产分割补偿.家务劳动补偿.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在约定赔偿时明确赔偿特点、具体赔偿或资产赔偿。即使对方婚后精神损害赔偿过错,也要明确基于对方婚后过错造成的赔偿。

  签署离婚协议千万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下面留言,也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毕竟现在离婚协议内容还是很重要的!

起诉离婚,开庭法院会问的7个问题,关系到能否离婚

“起诉对方离婚后,法院通知开庭了,但是没有请律师,很紧张怎么办?”

很多当事人都问过拓夫律师同样的问题,开庭需要注意的重要一点就是不要紧张,回答法官的问题需要简单有重点,今天拓夫律师根据实践经验,总结了以下7点法官会问到的问题已经如何回答,希望能帮到大家!

1 双方是如何认识的?

很多人觉得法官问这样的问题是多此一举,双方都要离婚了,这个还重要的?

您这样想就错了,法官之所以会这样问,最想了解的问题就是“是否有婚姻感情基础”,如果双方是相亲认识的,或者是闪婚,可能会作为‘婚姻夫妻感情薄弱’来认定的原因之一。

回答这个问题记住一点,简单有重点,让法官一听就能懂你们的婚前的感情状况。

2 双方是什么时候领证的?

这个时间是指双方去民政局领证的时间,并非办酒席的时间,在很多地方大家认为办了酒席就是结婚了,但是从法律上来讲,只有领取了结婚证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同时也是法官考虑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因素之一。

3 双方是否有孩子?

这个问题很好理解也很好回答,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孩子的出生证明一定要有,拓夫律师实践中遇到一些因为某些原因孩子没有办理过出生证明,导致孩子抚养权分割出现困难的问题,补办孩子出生证明的问题比较棘手,如果孩子没有出生证明,建议咨询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手续,看是否需要做亲子鉴定。如果孩子出生证明在对方手里,可以向法官申请,要求对方出示原件。

4 双方婚后感情如何?

法院问到这个问题的,很多当事人都会特别激动,想和法官诉讼自己婚后的感情如何,其实这是一种不可取的方法,要弄清楚今天开庭的意义是什么,不是倾诉,而是要求离婚。

我们要明白法官问这个问题的最基本的目的,是想了解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从法律上来说,“家暴/不良生活习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都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也是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况。

如果以上情况没有,是否分居这点也很重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双方因为夫妻感情不和持续分居两年以上,也是法官考虑判决离婚的决定因素之一。

如果有以上情况,大家注意准备好相应的证据,分居的证据,家暴的证据。

如果没有以上情况,大家要注意用最简单的话,快速简洁的概述问题即可,不要啰嗦,也不要和对方吵闹,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

5 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很对人都觉得双方都达到水火不容的地步了,还能调解吗?

“能”!

因为不是双方调解,而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只要双方的条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达成一致即可。这样第一节省了开庭的时间,第二可能会省下一笔分割财产的案件受理费问题。

另外重要的一点是,法官也喜欢调解解案,所以不要意气用事,记住您的目的是要求离婚,只要结果达到预期,过程就变得不再那么重要。

6 双方的财产债务问题?

这个是开庭中较为艰难的一部分,因为很多人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是最重要的纠纷。所以如果双方在婚前/结婚后有过什么财产协议,提前准备好。如果没有一定要根据自己的主张,充分的准备好证据。

比如“要求一人一半的分割房产”,首先需要证明的问题就是,这个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 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何确定?

法官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先说孩子几岁,这样法官能够第一时间做到心里有数。一般2周岁以下的孩子会判给母亲。2周岁以上的,法律以“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环境”为准,这个时候双方就要证明孩子和自己过会更好,从经济方面/带孩子方面来考虑,其他作为辅助条件。

在此还有一句话想提醒大家,开庭时说的每一句话都要有相关的证据做支撑!

“起诉对方离婚后,法院通知开庭了,但是没有请律师,很紧张怎么办?”

很多当事人都问过拓夫律师同样的问题,开庭需要注意的重要一点就是不要紧张,回答法官的问题需要简单有重点,今天拓夫律师根据实践经验,总结了以下7点法官会问到的问题已经如何回答,希望能帮到大家!

1 双方是如何认识的?

很多人觉得法官问这样的问题是多此一举,双方都要离婚了,这个还重要的?

您这样想就错了,法官之所以会这样问,最想了解的问题就是“是否有婚姻感情基础”,如果双方是相亲认识的,或者是闪婚,可能会作为‘婚姻夫妻感情薄弱’来认定的原因之一。

回答这个问题记住一点,简单有重点,让法官一听就能懂你们的婚前的感情状况。

2 双方是什么时候领证的?

这个时间是指双方去民政局领证的时间,并非办酒席的时间,在很多地方大家认为办了酒席就是结婚了,但是从法律上来讲,只有领取了结婚证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同时也是法官考虑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因素之一。

3 双方是否有孩子?

这个问题很好理解也很好回答,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孩子的出生证明一定要有,拓夫律师实践中遇到一些因为某些原因孩子没有办理过出生证明,导致孩子抚养权分割出现困难的问题,补办孩子出生证明的问题比较棘手,如果孩子没有出生证明,建议咨询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手续,看是否需要做亲子鉴定。如果孩子出生证明在对方手里,可以向法官申请,要求对方出示原件。

4 双方婚后感情如何?

法院问到这个问题的,很多当事人都会特别激动,想和法官诉讼自己婚后的感情如何,其实这是一种不可取的方法,要弄清楚今天开庭的意义是什么,不是倾诉,而是要求离婚。

我们要明白法官问这个问题的最基本的目的,是想了解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从法律上来说,“家暴/不良生活习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都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也是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况。

如果以上情况没有,是否分居这点也很重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双方因为夫妻感情不和持续分居两年以上,也是法官考虑判决离婚的决定因素之一。

如果有以上情况,大家注意准备好相应的证据,分居的证据,家暴的证据。

如果没有以上情况,大家要注意用最简单的话,快速简洁的概述问题即可,不要啰嗦,也不要和对方吵闹,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

5 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很对人都觉得双方都达到水火不容的地步了,还能调解吗?

“能”!

因为不是双方调解,而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只要双方的条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达成一致即可。这样第一节省了开庭的时间,第二可能会省下一笔分割财产的案件受理费问题。

另外重要的一点是,法官也喜欢调解解案,所以不要意气用事,记住您的目的是要求离婚,只要结果达到预期,过程就变得不再那么重要。

6 双方的财产债务问题?

这个是开庭中较为艰难的一部分,因为很多人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是最重要的纠纷。所以如果双方在婚前/结婚后有过什么财产协议,提前准备好。如果没有一定要根据自己的主张,充分的准备好证据。

比如“要求一人一半的分割房产”,首先需要证明的问题就是,这个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 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何确定?

法官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先说孩子几岁,这样法官能够第一时间做到心里有数。一般2周岁以下的孩子会判给母亲。2周岁以上的,法律以“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环境”为准,这个时候双方就要证明孩子和自己过会更好,从经济方面/带孩子方面来考虑,其他作为辅助条件。

在此还有一句话想提醒大家,开庭时说的每一句话都要有相关的证据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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