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行政处罚法中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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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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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内容(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新泰市小宁日用品店:

你(单位)涉嫌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税收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根据税务部门情况提请:新泰市小宁日用品店于2019年12月30日已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92370982MA3RAYKB1F),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规定提请我局吊销其营业执照。

新泰市小宁日用品店在“拼多多”平台所设经营商铺“安格鲁全球优选”涉嫌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吊销新泰市小宁日用品店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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