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案例及法律教育处理,起绰号是校园欺凌的法律依据

辩护律师网 507 人看过
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一、校园欺凌有什么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治安处罚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校园欺凌的相关规定:www.zikao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一、校园欺凌有什么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治安处罚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校园欺凌的相关规定:

www.zikaoonline.com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节 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粗言秽语、喝骂。2、对受害者的重复的物理攻击,身体或物件。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9、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11、画侮辱画。

预防校园欺凌的方法:

一、从家开始

与您的孩子谈一谈什么是健康的友谊,而什么不是。虽然研究表明,父母通常是最后一个知道孩子被欺负或欺负别人的,但通过每天与孩子们聊聊他们的社交生活,您可以打破这一趋势。多问一些开放性问题,例如孩子和谁吃的午饭;休息时做了什么;在公共汽车上或者走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什么事。

二、了解警告信号

许多孩子被欺负后不会告诉任何人,因此,您必须了解可能预示着您孩子被欺负的信号。例如,抱怨肚子疼;逃避校园活动以及下降的成绩;它们都可能是预示着有欺凌发生的红旗。此外,被欺负的孩子可能在情绪、性格、饮食习惯和卫生上会有许多变化。

二、保护男生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男性保护令是指法院出具的保护男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家暴不分男女,在婚姻中,只要身心遭受了来自对方持续的侵害,都有权利申请被保护,申请与侵害行为“隔离”。

对此,外界大可不必“双标”。

通过法律来解决,不是懦弱也不是绝情,恰恰是用现代的、理性的方式终结与“河东狮”旷日持久的斗争。

三、面对家庭暴力,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我们?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这里提到的家庭暴力是指轻微家庭暴力和自诉家庭暴力犯罪,而不包括公诉家庭暴力犯罪,因为调解纠纷仅限于民间纠纷唯配迟,居委会和村委会也只是人民群众自治组织,未赋于国家行政执法权和司法审判权、执行权。请求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请求的对象是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和所在单位。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于当事人双方进行斡旋、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有关机构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这类民间纠纷进行调解的重点应该放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以法律、卖春法规、指李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对于虐待方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委会、村委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正在实施家庭暴力是指暴力行为从开始到结束。家庭暴力是指全部类型的家庭暴力,不以轻微家庭暴力和自诉家庭暴力犯罪为限。劝阻是指劝施暴者停止实施暴力行为。制止是指采用强迫手段使加害人的家庭暴力行为停止,不允许继续从事家庭暴力行为。新《婚姻法》仅对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配偶给予损害赔偿金,对非离婚的家庭暴力的损害赔偿权没有规定,家庭暴力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家庭暴力行为,往往给被害人带来重大的人身伤害、精神创伤和经济损害,同时构成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经过查证属实,应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在刑事上,施暴者造成家庭成员轻伤、重伤、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造成轻伤而受害者有证据证明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施暴者伤害罪,受害者要提供法医鉴定、受暴证明。

在行政上,暴力情节较轻,造成轻微伤害的,受暴者提出要求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在民事上,受暴者是无过错方,施暴者是过错方。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因受暴付出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应由过错方赔偿,造成无过错方残疾的,还应负担无过错方残疾补偿金等。此外,过错方还应赔偿无过错方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害。无过错方可以在提起刑事诉讼时附带要求赔偿财产损失,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规定婚内家庭暴力和有过错方的民事、刑事责任。

4、为受害的家庭成员提供人身保护和法律帮助,提高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对家庭暴力的防范是非常有必要的。许多妇女在遭受了家庭暴力后,无处可去,至多往娘家避难,或者求助于妇联,娘家往往爱莫能助,而妇联不可能对每一个受害妇女都给予帮助,也不是所有的受害妇女知道受害后主动找妇联求助的。所以,有必要由政府出面,设置家庭暴力救助中心等机构,让受害的妇女有一个临时的庇护场所,同时给予受害妇女必要的心理支持、情感慰藉和法律援助。

5、加强教育宣传的力度。妇女不能只是低三下四,一味的忍让,要敢于反抗,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反家庭暴力的教育中,尤其是要灌输给家庭成员正确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和面对家庭暴力的如何处置的方法技巧,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摆脱家庭暴力。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树立良好风尚。通过多种教育活动形式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提高社会道德水准,通过教育,借助舆论的力量,倡导良好的婚姻道德风尚等以制止和消除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使不道德者受到应有的舆论谴责,同时也通过教育使每个人懂得彼此尊重对方的人格和尊严的重要,充分认识到只有尊重别人的人,才能获得别人对自己人格尊严的尊重。

6、借鉴国外立法。目前,世界上已经有44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防治家庭暴力法,这些立法经验也是制定中国防治家庭暴力法很好的参照。在防治家庭暴力问题上,为了有效地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受害人要甩掉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捍卫自己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社会各阶层、执法机关要改变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漠视态度,对于家庭暴力不仅要管,而且要加大治理力度。家庭暴力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随着全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随着全社会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和防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家庭暴力行为将会得到有效地遏制。

按照《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家庭本应是他们安全、温馨、详和的生活港湾,在家庭中和睦相

一、遭遇家暴怎么办?如何最大限度保护自身权益?

1、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遭遇家庭暴力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并保存出警记录,或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反映。

2、同时提醒每一个遭到家庭暴力的人,当你遭遇到家暴时,应注意这些事项,最大程度减少伤害:

(1)远离厨房,以免施暴者用锐器伤你;靠近门窗向邻居及路人求助;注意保护头、脸、胸、腹等身体重要部位;躲进有电话可求助的房间,如有可能,将施暴者反锁在门外;同时第一时间拨打110,并保存出警记录;

(2)首先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反家暴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反家暴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3)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反家暴法明确,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姿孙返定伤情。

(4)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迹饥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凯裤可以包括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二、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家暴行为

当下,法院一般认定家暴行为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

1、公安机关的接警记录;

2、受害者自拍受伤的伤情照片;

3、医院的伤情报告;

4、证人、证言。

5、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家暴受害者可收集这些证据向法院起诉。

亲亲您好,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2、《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颤晌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杀害婴儿和其他残疾儿童,以及歧视未拆祥成年女性或未成年人。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远离厨房,以免施暴者用锐器伤你;靠近门窗向邻居及路人求助;

注意保护头、脸、胸、腹等身体重要部位;躲进有电话可求助的房间,如有可能,将施暴者反锁在门外;同时第一时间拨打110,并保存出警记录;

二、首先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反家暴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反家暴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三、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反家暴法明确,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四、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可以包括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家暴行为

当下,法院一般认定家暴行为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公安机关的接警记录;二是受害者自拍受伤的伤情照片;三是医院的伤情报告;四是证人、证言。五是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家暴受害者可收集这些茄御锋证据向法院起诉。

对于家庭中有家暴的行为,受害者就需要通过本文的内容介绍来保护好自己,才能避免出现一定的伤害。并且还需要尽可能的保存好相关的家暴证据,这样在法律上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我国家庭暴力的相关立法都有哪些

1、我国家庭暴力的相关立法主要是《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其中《反家庭暴力法》是专门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而制定的。

2、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二、家庭暴力可以收集哪些证据

1、遭受家庭暴力时,受害人及时拨打110报警,请求警察制物闷作笔录;

2、收集视余蚂让听资料、照片等相关证据;

3、应当及时到医院就诊,保管好医院的诊断书、病历、收据等相关资料;

4、有明显伤害痕迹时,通过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伤情鉴定;

5、向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寻求帮助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目录概述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竖局四章 人身安全保护令

1、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2、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和橘升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伍宏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唤老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3、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WwW.bianhuLvshi.COM辩护律师网提供法律问题咨询,法律知识查询,律师查询,律所查询,裁判文书查询,法律法规查询,代理诉讼,文书合同范文,仲裁,公证等服务。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