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能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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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uiWan.Net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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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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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离婚了,共同财产怎么分?你一定要知道这3件事,别让自己吃亏

最近,你吃瓜了吗?

有网友吐槽,今年堪称“文娱界离婚元年”,从年初到年末,接连爆出各路明星离婚的新闻,圈里的瓜一波接一波,好不热闹。

在围观吃瓜的同时,也有清醒的粉丝对我们发出了“灵魂拷问”:

好家伙,吃瓜我们没冲在第一线,可说起保险来,我们可是专业的!

今天就跟大家聊聊,离婚后,保险分割的那些事。主要内容如下:

离婚了,哪些保险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分?哪些保险离婚时需要分,会怎么分?离婚后出险,理赔金给谁?

离婚了,保险怎么分?

说起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大多数人首先会想到房子、车子、票子等,但往往忽略了保险,以至于后续出险理赔时,衍生出许多纠纷。

其实,和房子、车子等资产一样,离婚后,有的保险也需要分割。

想要搞清楚离婚后,哪些保险需要分割。我们首先要明确:哪些保险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哪些保险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分割?

按照《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些财产,即便离婚了,也不受影响,无需分割。相应地,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分割的保险,常见的有下面几类:

(注:上述保险均指的是商业保险)

当然,实际生活中,情况会更加多样,这里只为大家列举了一些比较普遍的例子,但是思路都是一样的。

2、哪些保险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对于共同财产,《民法典》也做了明确解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那么,哪些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对此,我们也进行了梳理:

(注:上述保险均指的是商业保险)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在离婚时,一般是可以 5 / 5 平分的,也就是一人一半。

需要分割的保险,可以怎么分?

上文我们知道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离婚时需要分割。下面,带大家来看看,具体怎么分?通常有以下两种方式:

1、退保,平分现金价值

一般来说,像重疾险、寿险等长期险都有 现金价值,退保能拿回一些钱。如果申请退保,那么退回的现金价值,双方可以平分或者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割。

这种方式虽然简单,但我们并不建议大家这么做,主要有两方面考虑:

退保经济损失大:退保退还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以重疾险为例,大多时候退回的现金价值都远远低于保费。以后不一定能买到:如果身体状况变差,想要重新投保,可能会有被加费、除外甚至拒保的风险。

因此,不到万不得已,不建议大家选择这种方式。

2、不退保,协商补偿另一半保费或保单现价

不愿退保,想继续有保障的话,我们也可以选择协商补偿一定的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给对方。

至于究竟是补偿对方已交保费还是现金价值,主要看哪个更公平。拿年金险来说,前期现金价值比较低,可以协商补偿对方已交保费,这样也不会让对方损失太多。

另外,由于一份保单涉及到交保费的人、被保障的人以及领取保险金的人,不同情况下,协商补偿的操作也有所差异。下面我们通过 1 个案例,来看看具体如何应对。

小丽和小军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了 3 份保险,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我们用一张图来帮大家理解:

可以看到,如果被保人想继续持有保障,除了补偿对方保费或现金价值外,还要记得及时变更投保人、受益人的信息,避免保费中断、保单失效;或是后期出险,产生理赔金纠纷等。

接着上面的例子,由于小丽和小军结婚期间,没有要小孩,所以他们的保单分割不涉及到孩子。那如果是孩子的保单,又该怎么处理呢?

一般来说,无论是用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给孩子投保,且受益人写的是孩子,离婚时,这份保险视为对孩子的赠与,是孩子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不过,投保人也可以进行相应的变更,例如由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继续交费。

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离婚后的保险分割,我们也找了一个热门问题进行解答,希望能帮到大家。

Q:指定妻子为身故受益人,离婚后出险,理赔金给谁?

得分情况。

我们先来看看《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

也就是说,指定受益人包括指定姓名和身份关系,这也是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所要求的。不过,前些年投保时,也有不少只指定关系或姓名的现象。

不同的指定方式,理赔金给谁,也是千差万别。下面,我们通过一个例子,和大家好好讲讲。

假设男方和妻子小红结婚期间,给自己买了份定寿,受益人写的是妻子,几年后和小红离了婚,后又因遭遇交通事故去世。

此时,男方的理赔款给谁?梳理下来,大致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可以看到,除非当初指定受益人时,只写了小红的名字,男方的身故理赔金才会给前妻小红。其他情形下,将赔给男方的法定继承人或是现任妻子。

现实中也确实有类似的纠纷存在,当然要是闹到了上法院的地步,具体如何赔付,还是要看法院怎么判。

稳妥起见,如果离婚了,还是建议一定要重新梳理受益人的设置,以免出现这种理赔纠纷。

写在最后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固然美好,但如果一段感情确实到了无法挽回了地步,坦然而体面的分开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毕竟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也是。不过,要是真的走到这一步,大家也要记得保护自己应得的利益,安顿好自己的保单,防患于未然。

无论是两个人还是一个人,希望大家都能始终拥有选择权,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 :)

夫妻离婚,房产各占50%?错了!新规下房子统统这样“分割处理”

俗话说得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夫妻双方何尝不是一个小江湖?

在感情和面包的权衡中,前者往往经不起时间的考量,最终败给了后者。有的男女经过长途跋涉的苦苦修炼终成眷属;也有夫妻不顾来之不易的情感,轻易分道扬镳。世间万物总离不开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基本规律。

婚姻与房子似乎是一对孪生兄弟,不少人因为有房子走到一起,也有很多人因为房子闹离婚。一个新问题出现了,夫妻离婚,房产各占50%?这是很多人的想法,毕竟在一般的离婚财产分割中,都是以五五开为主要划分方法的,但很遗憾告诉你,这种想法错了!这种想法老套和陈旧,根据新的《婚姻法》框架,新规下房子统统这样“分割处理”。

我们举几个案例,让大家看得更清楚:

案例1:结婚后,男方100%全款买房,离婚时女方不能分割房子。

小明和小红结婚之后,苦于没有任何房产,结婚5年马上就有孩子,总不能一直租房度日,所以买房成为了迫切的需求,奈何刚需夫妻,手头上的储蓄不够,面对城市步步上涨的房价水平,如何选择?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能买房的办法只有一个:借钱。

问谁借钱成为了关键,经过与家里人的商量,小明的父母向身边很多亲戚借钱,这个借5万、那个借2万,最终凑足了50万元。问题来了,这50万元都是小明父母借钱而来的,买房之后虽然没有任何房贷压力,但是这项债务实际受益者是小明和小红夫妻双方,但是名义上负债的人却是小明父母,而小明的父母由于年纪已经很大,没有足够的能力偿还这项巨额债务。

虽然说50万交给了小明夫妇,但是终究要有一定的约束性,经过协商,这50万元以二次借钱的方式借给小明夫妇使用(留下欠条字据),根据父母与亲戚的各个时间约定,他们夫妻需要在7-8年的时间里偿还借款。

时间不到5年,孩子刚刚出生,由于感情不和,夫妻双方离婚了。在房产分割时,小红提出需要分割这套50万元的房产,她能分到房产吗?答案是否定的。

很多人有一个疑惑点:这套房子是婚后房产,所以夫妻双方理应各占一半。其实不然,小明和小红身上出现了一个很常见的特殊情形,那就是买房款是通过一方父母借款而来的。所以这50万元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女方如果不承担这项债务,则不能分割任何房产。

案例2:男方首付100%,离婚时女方分割50%,合理吗?

还有另外一种情形,小明和小红终于修成正果,步入婚姻的殿堂,他们有自己的房子居住,属于按揭贷款购买的。买房的基本逻辑为:男方在取得结婚证之前通过首付款的方式买房子(男方单独支付首付款40万元),结婚证领取到之后,开始按揭贷款偿还。

几年之后,夫妻双方要离婚了,那么这套房子该如何分配呢?很多人给女方的建议是,这套房子男女双方各占50%分割,小红要求小明给自己20万元,自己则不主张要求其他任何房产权益。

女方的要求合理不?根据新的《婚姻法》,她的这个主张得不到法律支持。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而他们的这套房子首付款40万元并不属于共同财产部分,属于夫妻双方成立之前的男方单方财产,并不在婚姻财产的分割范围,所以女方无法得到20万元首付款(40万元的50%)。

以上是两个常见的案例,不少人会弄错。

很多人经常会产生疑问,新婚姻法和旧婚姻法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区分究竟有哪些区别?哪些情况下财产分割、哪些情况下财产不分割呢?在这里,笔者对新旧婚姻法下的财产划分差异作出区分,以供参考:

旧法:基本都参照各占50%的比例划分,例如男方在结婚之前已经非常富有,存款5000万元,房子30套。然后与女方结婚,不过由于感情不和最终离婚,女方通常情况下会分割到2500万元和30套房子总价值的一半(除了有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等情形除外)。这也就是我们过去经常见到的,一位女士经过3次结婚和离婚,最终从身无分文到身价百万的原因。

新法:清楚地界定清楚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分界线,婚前个人财产并不纳入夫妻双方财产范围。例如男方在结婚前已经存款上亿元房产价值,这一亿元房产并不能成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也不能参与离婚分割;再例如一方父母赠送的财产,明确赠送给自己一方子女的,也不能分割。

所以,新的婚姻法对个人财产更具有保护性。

夫妻共同财产被一方“挥霍”,该如何处理?民法典为您解答

分居期间一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丈夫背着妻子贷款炒股亏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起来看民法典的规定!案例一

“分居期间,丈夫恶意转移共同财产给其朋友的个人卡,备注服务费,其朋友为法定代表人的单位也出具发票,实际是虚开、虚假服务。我该怎么办?”

如果情况属实,你可以收集证据直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其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根据描述,如果你的丈夫与其朋友虚构交易,以支付服务费的名义恶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到朋友账户,且公司为其开具服务费发票,那么在具体解决该问题时,你可以选择与丈夫协议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针对你丈夫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你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并据此主张对其不分或少分财产。

离婚诉讼中,经法院审查,如果你丈夫和其朋友的公司之间确实没有真实业务往来,你可以依照法院认定的事实向税务机关举报你丈夫朋友的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税务举报本身并不解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税务机关也不对此问题进行调查。

案例二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银行贷款去炒股,并设置女方为紧急联系人。现在男方炒股亏空没有钱还银行,这个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根据描述,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视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炒股,并且为了炒股在银行贷款,这一系列行为产生的债务一般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但是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部分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旦被认定为男方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男方个人进行偿还,人民法院也只能强制执行男方的个人财产。

男方在银行将女方设置为紧急联系人,并留女方联系方式的情况,是男方个人的意思表示,并未经过女方的同意,不能视为女方对债务的追认,不能作为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CCTV今日说法”微信公众号)

分居期间一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丈夫背着妻子贷款炒股亏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起来看民法典的规定!案例一

“分居期间,丈夫恶意转移共同财产给其朋友的个人卡,备注服务费,其朋友为法定代表人的单位也出具发票,实际是虚开、虚假服务。我该怎么办?”

如果情况属实,你可以收集证据直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其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根据描述,如果你的丈夫与其朋友虚构交易,以支付服务费的名义恶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到朋友账户,且公司为其开具服务费发票,那么在具体解决该问题时,你可以选择与丈夫协议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针对你丈夫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你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并据此主张对其不分或少分财产。

离婚诉讼中,经法院审查,如果你丈夫和其朋友的公司之间确实没有真实业务往来,你可以依照法院认定的事实向税务机关举报你丈夫朋友的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税务举报本身并不解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税务机关也不对此问题进行调查。

案例二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银行贷款去炒股,并设置女方为紧急联系人。现在男方炒股亏空没有钱还银行,这个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根据描述,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视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炒股,并且为了炒股在银行贷款,这一系列行为产生的债务一般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但是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部分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旦被认定为男方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男方个人进行偿还,人民法院也只能强制执行男方的个人财产。

男方在银行将女方设置为紧急联系人,并留女方联系方式的情况,是男方个人的意思表示,并未经过女方的同意,不能视为女方对债务的追认,不能作为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CCTV今日说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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