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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1年内行使。逾期未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没有诉讼时效限制,但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该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一年内没有行使,或者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撤销权即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为什么撤销权的行使均有时间的限制

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合同法》第75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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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在民法理论中根据民事权利作用的不同通常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即权利人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对当事人的权利状态具有重大的影响,因此法律对其作出了较大的限制,规定相较于诉讼时效更加严格的除斥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故又称为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即预定期间。法律作出这样的制度安排,旨在督促权利人尽早实施权利,消除法律关系中的不确定因素,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

合同解除的条件

签订合同后,双方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除。当协商不成时,就需要依法来强制解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时要解除合同,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三是债务人有履行能力。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这里要特别注意,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对债务人催告,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届满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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