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一定要劳动关系才能做吗,工伤鉴定必须要劳动关系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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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工伤鉴定需要确定劳动关系吗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申报工伤为什么还需要第一次的劳动合同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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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算不算劳动关系的证明发生工伤单位开据了工伤证明还要工伤认定吗工伤单位不服仲裁劳动关系,上诉到法院伤者要聘请律师答辩吗为什么工伤有老板的身份证复印件能证明劳动关系吗我在某工地干活受伤,申请劳动仲裁,工友证明书对劳动关系有效吗无法确认劳动关系能否获得工伤赔偿申报工伤为什么还需要第一次的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算不算劳动关系的证明工伤保险是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的!

相关政策规定如下:根据我国有关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发生工伤单位开据了工伤证明还要工伤认定吗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需要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盖章、需要开具劳动关系证明书、其他资料由员工本人提供,如:员工病例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单位不服仲裁劳动关系,上诉到法院伤者要聘请律师答辩吗为什么工伤申请了劳动仲裁,单位应该是败诉,上诉到人民法院,工伤者要不要聘请律师答辩?笔者简要分析如下,希望能帮到你:

1,工伤既然出现了,肯定有相关《工伤认定决定书》类的认定书,只要证据确凿,且劳动仲裁判决下来了,一般来讲,除非有新的证据或认定,否则很难会改变仲裁判决结果。用人单位不服,除非申请重新鉴定,推翻原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申请行政复议等,继续上诉,只不过是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的招数,哎,这类企业在现今中国,很多很多,哪一个企业巴不得工人拼死拼活的让工作卖命干,最好还不要工资,也不用吃饭睡觉,还得要干的效率,干的好,再说工伤出现了,是由当地社保部门赔偿,企业也多少会赔一点工资,连这点钱企业都不想支付,其心可诛,国家应该加强律法执行,用结果来决定企业的征信,不要天天讲劳动者要诚信,要吃苦耐劳,这类鸡汤少喝为妙,害人不浅;

2,劳动者完全无须理会用人单位的上诉,没有什么可怕的,该咋样就咋样,律师也是根据证据和事实来辩护,根本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只能是吓唬劳动者,劳动者只要不傻傻乱辩答,问题不大,仲裁庭既然做出了不利于用人单位的判决,肯定也是基本事实证据的基础上的,当然也可以在开庭前咨询下相关法律援助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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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有老板的身份证复印件能证明劳动关系吗有老板的身份证复印件,肯定不能证明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依据司法实践的经验,还可以搜集下列证据证明劳动关系:1、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文件。2、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签订的有本人签名的购销合同或其它类型合同3、工作中在第三方留存的有本人签名的资料。4、录音、录像、照片。5、如果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仍不能提供上述证据,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投诉或举报帮你搜集有利的证据。到劳动仲裁阶段,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申请到劳动监察部门调取即可。

我在某工地干活受伤,申请劳动仲裁,工友证明书对劳动关系有效吗感谢楼主的提问!您的问题:“我在某工地干活受伤,申请劳动仲裁,工友证明书对劳动关系有用吗?”我的回答是:

根据你所提问的情况,我分析你是因为工伤,想申请劳动仲裁,问工友的书面证明是否能作为你与施工方的劳动关系的证明!

首先,你在工地干活受伤,应明确可以确定为工伤!

其次,根据你所提问题中要申请劳动仲裁,可以推定雇用你在工地干活的应该是属于有工商登记的法人企业。只有作为法人的企业主体雇用,你与雇用方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是作为自然的个人老板雇用你,则你与雇用老板之间存在的则是属于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发生的工伤事故,一般是按民事诉讼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

第三,你在工地发生工伤后,属于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应当在发生工伤的一个月内由雇用单位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则你发生工伤的所有医疗费用,包含伤残等级的对应赔偿等工伤待遇均可企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等则由企业承担。

第四、如果发生工伤后企业不认账,则需要由工伤职工或企业工会在发生工伤一年内,向当地劳动行政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4、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等医疗材料;

5、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6、职工发生工伤的证人证言(证明人必须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并签名按指纹,复印身份证);

综上,发生工伤时在场工友的证明可作为你工伤的佐证,但仅仅以工友的证明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采信度较低。实际上员工个人提供的如单位盖章的工作证、上岗证、培训证、单位的集体照(有员工在里面)、工资表、工资条、银行打印的工资卡流水等,都可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且更具采信度。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关注,共同探讨!

无法确认劳动关系能否获得工伤赔偿理论上说无法确认劳动关系,肯定无法认定工伤,也就无法获得工伤赔偿。但是,一些特殊情况还是有例外的。

建筑业农民工是一类特殊的群体。由于建筑业层层转包分包的市场习惯,很难要求建筑公司跟直接工作的工人建立劳动关系。承包项目的包工头一般也没有用工资质,因为他不是合法的用工主体,所以包工头跟农民工之间就无法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建筑业又是工伤高发的地区,怎么办?2011年人社部出台了《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包含了建筑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办法,其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比如说德州2018年9月1日起降低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率,由2‰调整为1.5‰。一个项目工程总造价是一个亿,需要缴纳150万元的工伤保险费。在这个项目建设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可以依据责任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相应的待遇。

但是,这种工伤事故只能享受一部分工伤待遇,比如工伤医疗费报销、丧葬费、抚恤金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这种保险并不能让工伤职工享受建立劳动关系人员的全部工伤待遇。比如说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等。这些待遇一般就需要跟包工头或者相关责任方协商解决了。

所以社会很复杂,情况也很特殊,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申报工伤为什么还需要第一次的劳动合同那里的规定。

好了,关于工伤鉴定需要确定劳动关系吗和申报工伤为什么还需要第一次的劳动合同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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