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后悔怎么处理,离婚对财产分割后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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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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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怎么办(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怎么办)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协议离婚后,对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后悔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相关法条】

l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7修正) 法释[2017]6号 现行有效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妻子签订离婚协议后反悔 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法院:不行!

图/VCG

邓某与刘某原系夫妻关系,后因双方感情破裂,于半年前协议离婚。原本以为离婚后彼此都能相安无事,可没想到,女方邓某却将刘某诉至法庭,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那么法院究竟会不会支持此举呢?近日,桃江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

邓某(女)与刘某(男)相识、相恋于大学校园,毕业后两人南下广东创业,开了一家电脑组装销售店,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店子的生意蒸蒸日上。2011年,二人喜结连理,婚后生育一子一女,一家人生活过得十分美满。然而好景不长,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刘某开始将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之中,对独自在家照顾两个小孩的邓某的关心渐渐减少,导致夫妻关系日渐生疏,终走向离婚。

原本以为离婚后的二人能相安无事,各自开始新生活,没想到却因女方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反悔,致使双方再次对簿公堂。邓某认为刘某在与自己拟定离婚协议前,隐匿了一笔工程款,并且在计算共同财产时,未对惠州的电脑店的品牌价值进行评估并计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由于她没有分到房产,导致离婚后她与两个孩子无房可住,因此她起诉要求将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某街道的商品房一套判归其所有。

法院审理认为,邓某、刘某已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邓某未提供证据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故对邓某要求将重庆市南岸区某街道商品房的所有权变更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判决书送达后,邓某不服,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益阳中院经过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法官释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由此可见,离婚协议,既是男女双方处理离婚问题自由意志的体现,也是双方对自己在离婚中权益的一种保障。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双方既要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也要对协议中涉及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考虑周全,要知道,这份协议一旦签署并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就会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非因法定情形不得反悔。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肖化众

离婚4年后,当初净身出户,现在是否后悔呢?有补救的办法吗?

导读:

真实故事,因朋友所托人名使用化名。

本文内容主要谈论:

1.离婚的代价

2.净身出户是否值得

3.如果想改变离婚协议,是否有补救的办法

2015年夏天的某一天,陈风与紫萱最终选择了离婚,结束了他们短暂而又漫长的5年婚姻。在《离婚协议书》上陈风将房产两套、公司、汽车等所有财产都给了紫萱.....

我问陈风为什么选择净身出户,难道他做了什么严重出格的事情?

陈风说:我是一个很本分很顾家的人,当然不会做什么出原则的事情,这可以用我的人格保证!之所以选择净身出户,还是因为对紫萱有感情吧。紫萱毕竟是女的而且比自己大三岁,在深圳这样一个竞争激烈的城市,算是给她一个保障!相信自己的能力未来会重新获得这些东西。

请注意:他们并没有孩子。

我继续问陈风当时选择净身出户是否是一时冲动并没有思考周全?

陈风说:我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自己家族的亲人没有一对离婚的,当自己真正面对离婚时讲真自己是蒙的,似乎一切都没有了价值只想尽快结束这一切同时如果说还有一点理智的话就是希望她能好。的确想在想想那时是有一点冲动,离婚的事也是半年后才告诉父母。

通过陈风的讲述,我获得两个重要信息:

第一、他的确是一时冲动选择净身出户。

第二、离婚如此重大的事情,他并没有与父母沟通商量。

我继续问陈风4年过去了,你是否后悔当初的决定,请一定说实话!

陈风说:后悔与不后悔各占一半吧。先说不后悔,我认为自己还是挺爷们的,毕竟据我所知紫萱现在过的的确是不错的,她好像已经恋爱了。后悔是因为现在的自己并没有东山再起,过的挺苦逼的,当然我依然相信自己会好起来,主要是现在也谈了女友,并不能给她富足的生活,觉得挺亏欠现在的女友。

现实与理想总是有差距的,曾经的爱人现在已经开启美满的生活,而自己现在过的并不如意不能给女友好的生活,这的确值得人反思。

以上是我与陈风真实的对话,在沟通中我明显感受到他的无奈,其实我也完全可以断定他对自己净身出户的决定很后悔,但是毕竟男人爱面子,毕竟又是自己的选择,他说不后悔算是给自己一个台阶下吧。

我们结束本次谈话后自己坐了很久回想着他所说的内容,思考陈风的故事带给我们哪些启示:

第一、一般正常的人绝不会拿婚姻当儿戏,但真的面对离婚时一定不能意气用事,更不能一时冲动!

第二、离婚不只是两个人的事,它是关系着两家人的人生大事!不要天真的认为离婚不想让父母担忧,他们迟早会知道的!所以当不得不选择离婚时一定要和父母商量沟通,或者也要与自己信得过的朋友沟通,绝不能自己轻易下决定。

第三、《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如何分割夫妻财产的条款,首先获得自己该有的财产并不丢人同时也受法律的保护。所以建议如果面临离婚时请一定研读一下《婚姻法》,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如果夫妻间育有子女,孩子判给对方,如果一定要选择净身出户可以把你该有的财产全部写在孩子名下,毕竟对方未来会重组家庭这与你无关。如果夫妻间没有孩子,我个人认为离婚时不要轻易选择净身出户,哪怕给对方多一点都可以。

如果对离婚协议内容产生质疑并在离婚后想修改内容,是否有法律的保障?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所以离婚协议书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可以修改的。当然,夫妻离婚后,协商一致共同变更离婚协议也是可以的。

丁玲说:轻率的玩弄恋爱正如玩火一样,随时有自焚的危险。如果说恋爱是甜美的酒浆,但随便乱喝,也会变成烈性的毒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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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真实故事,因朋友所托人名使用化名。

本文内容主要谈论:

1.离婚的代价

2.净身出户是否值得

3.如果想改变离婚协议,是否有补救的办法

2015年夏天的某一天,陈风与紫萱最终选择了离婚,结束了他们短暂而又漫长的5年婚姻。在《离婚协议书》上陈风将房产两套、公司、汽车等所有财产都给了紫萱.....

我问陈风为什么选择净身出户,难道他做了什么严重出格的事情?

陈风说:我是一个很本分很顾家的人,当然不会做什么出原则的事情,这可以用我的人格保证!之所以选择净身出户,还是因为对紫萱有感情吧。紫萱毕竟是女的而且比自己大三岁,在深圳这样一个竞争激烈的城市,算是给她一个保障!相信自己的能力未来会重新获得这些东西。

请注意:他们并没有孩子。

我继续问陈风当时选择净身出户是否是一时冲动并没有思考周全?

陈风说:我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自己家族的亲人没有一对离婚的,当自己真正面对离婚时讲真自己是蒙的,似乎一切都没有了价值只想尽快结束这一切同时如果说还有一点理智的话就是希望她能好。的确想在想想那时是有一点冲动,离婚的事也是半年后才告诉父母。

通过陈风的讲述,我获得两个重要信息:

第一、他的确是一时冲动选择净身出户。

第二、离婚如此重大的事情,他并没有与父母沟通商量。

我继续问陈风4年过去了,你是否后悔当初的决定,请一定说实话!

陈风说:后悔与不后悔各占一半吧。先说不后悔,我认为自己还是挺爷们的,毕竟据我所知紫萱现在过的的确是不错的,她好像已经恋爱了。后悔是因为现在的自己并没有东山再起,过的挺苦逼的,当然我依然相信自己会好起来,主要是现在也谈了女友,并不能给她富足的生活,觉得挺亏欠现在的女友。

现实与理想总是有差距的,曾经的爱人现在已经开启美满的生活,而自己现在过的并不如意不能给女友好的生活,这的确值得人反思。

以上是我与陈风真实的对话,在沟通中我明显感受到他的无奈,其实我也完全可以断定他对自己净身出户的决定很后悔,但是毕竟男人爱面子,毕竟又是自己的选择,他说不后悔算是给自己一个台阶下吧。

我们结束本次谈话后自己坐了很久回想着他所说的内容,思考陈风的故事带给我们哪些启示:

第一、一般正常的人绝不会拿婚姻当儿戏,但真的面对离婚时一定不能意气用事,更不能一时冲动!

第二、离婚不只是两个人的事,它是关系着两家人的人生大事!不要天真的认为离婚不想让父母担忧,他们迟早会知道的!所以当不得不选择离婚时一定要和父母商量沟通,或者也要与自己信得过的朋友沟通,绝不能自己轻易下决定。

第三、《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如何分割夫妻财产的条款,首先获得自己该有的财产并不丢人同时也受法律的保护。所以建议如果面临离婚时请一定研读一下《婚姻法》,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如果夫妻间育有子女,孩子判给对方,如果一定要选择净身出户可以把你该有的财产全部写在孩子名下,毕竟对方未来会重组家庭这与你无关。如果夫妻间没有孩子,我个人认为离婚时不要轻易选择净身出户,哪怕给对方多一点都可以。

如果对离婚协议内容产生质疑并在离婚后想修改内容,是否有法律的保障?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所以离婚协议书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可以修改的。当然,夫妻离婚后,协商一致共同变更离婚协议也是可以的。

丁玲说:轻率的玩弄恋爱正如玩火一样,随时有自焚的危险。如果说恋爱是甜美的酒浆,但随便乱喝,也会变成烈性的毒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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