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山上野生的竹笋违法吗,采野生竹笋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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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搬山上野生的竹笋犯法吗,以及在我们村修路的工人搬我家竹笋,给我逮到了该怎么办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抢熊猫的竹笋吃犯法吗谢谢!具体情节不明,若涉违反相关法律,须由熊猫管养单位提告或由相关处警公安部门立案依法审理。谢谢!

四川一村民捡回6枚“野鸡蛋”,孵化后被判刑!真的不能捡吗放牛途中捡回6枚“野鸡蛋”,换来1年有期徒刑和3000元罚款,四川村民究竟是罪有应得还是委屈无比?

这事还要从2019年3月中旬说起,四川攀枝花一村民张阿牛(化名)在自己住房附近的一处山坡上放牛的时候,偶然发现草层中有6枚“野鸡蛋”。

张阿牛如获至宝,按他的经验,“野鸡蛋”附近必然会有野鸡出现,于是他并没有把6枚野鸡蛋带回家,而是连续三个晚上到附近狩猎,试图一举捕获可能出现的野鸡。

三个晚上过去了,张阿牛一无所获,于是直接把6枚野鸡蛋带回来家,交给家里饲养的母鸡,让母鸡代为孵化。

一段时间之后,6枚蛋孵出了4只“小鸡”,张阿牛喜出望外,将其圈养了起来。可这个时候,殊不知麻烦事也在悄悄降临:

2020年2月13日,森林民警发现了张阿牛圈养的4只小鸡,出于职业本能,初步认定是野生动物。果不其然,后经林业部门的司法鉴定,确定这4只小鸡正是俗称“庆鸡”,学名白腹锦鸡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此时的张阿牛可算是摊上大麻烦了,后经四川攀枝花米易县法院审理认为,张阿牛构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同时罚款300元。

6个“野鸡蛋”换回1年刑期,张阿牛究竟是罪有应得还是“委屈”?倘若他事先不知道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会受到刑罚吗?

首先,可以很明确地说,张阿牛所作为为,构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判罚是非常得当的:

一方面,《四川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中明文规定,每年的3-7月份为全省禁猎期,任何单位、个人、组织不得在此时间段内捕猎野生动物。

通过资料查询可知,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的主要分布地中,四川省中部、西部、西南部为主要栖息地之一,而米易县恰好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当地不可能没有相关方面的宣传,想必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必然是深入人心的。

张阿牛知法犯法,同时触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刑法》的规定,比如《刑法》第314条第2款中就规定: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张阿牛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缓刑1年,量刑标准基于《刑法》,也幸亏他没有对白腹锦鸡进行猎杀、贩卖,而仅仅是“圈养”,否则可能连缓刑的机会都没有。

第二,倘若张阿牛实现并不知道这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构成犯罪吗?

即便张阿牛事先不知道这是白腹锦鸡,即便他误判为这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野生动物,其实也构成犯罪,原因基于两点:

一是公民不能以“不知法”为由逃避法律惩处,就拿醉驾来说,“醉驾入刑”宣传了多少年了,司机能以不知道醉驾属于犯罪为由就逃避法律制裁吗?显然说不通。

举个现实中发生的例子,郝某之前在天津的“养鸟圈”是“知名人士”,在他家饲养的鹦鹉类型千奇百怪,而直到民警找上门并发现其中有诸如太平洋鹦鹉这种二级保护动物的时候,郝某依然狡辩称不知是二级保护动物,试图逃避法律制裁。

但“不知情”并非是能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最终郝某因涉嫌饲养、收购、出售野生保护动物而被依法处理。

二是从张阿牛的行为来看,他对野生动物白腹锦鸡进行了孵化和养殖;

而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但凡是驯养、繁殖、养殖野生动物经营的,均应当到行政管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才能进行,否则就是违法的,甚至构成犯罪。

张阿牛在未取得任何许可证的前提下,把6枚“野鸡蛋”带回家并进行孵化和圈养,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了。

遇到该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既能不触犯法律,又能给予野生动物以保护呢?

看到这里,也许有些朋友就开始纳闷了,遇到类似的案例,在无法分辨是否是保护动物的情形下,应该如何处理呢?难道置之不管?

首先,肯定不能因为害怕“担责”或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就“置之不管”,毕竟“不管”的代价可能是给野生动物带来伤害,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及时报森林公安或当地林业部门,由专业人士进行现场鉴定和处理、保护,这才是最佳选择,而不是直接拿回家饲养“保护”,如此做法只会触碰到法律底线。

其实关于这一问题,《向往的生活》中黄磊和张子枫的做法早就给出了示范:黄磊捡到一只幼鸟,将其先放置在一个纸盒里给予保护,随后让张子枫给林业部门打电话,工作人员到场后鉴定幼鸟是国家保护动物领角鸮。最终,林业部门上门并对幼鸟进行了妥善安置。

通过此案例可以看出,遇到类似的事情的时候,一定不要想当然地进行个人处理,而是应当积极上报,一方面可以规避法律责任,二方面可以由更专业的人来进行保护和安置。

领角鸮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这既是法律层面的规定,也是出于人与大自然、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的要求。保护野生动物无小事,希望大家都能从张阿牛一事中吸取教训,在遇到“落难”的野生动物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妥善的安置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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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周边哪里有竹笋挖南宁的江西镇有野生竹笋。

竹笋是竹的幼芽,也称为笋。竹为多年生常绿禾本目植物,食用部分为初生、嫩肥、短壮的芽或鞭。竹原产中国,类型众多,适应性强,分布极广。在中国自古被当作“菜中珍品”。

江西镇,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下辖镇,江西镇地处南宁市西南部,东连沙井街道,东南与吴圩镇相邻,西与崇左市扶绥县龙头乡为邻,北隔邕江与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坛洛镇相邻。

在我们村修路的工人搬我家竹笋,给我逮到了该怎么办如果是工人自吃,也不是多大事,送他点也没啥。

如果是贪心挖了带走,就要警告了,如继续挖笋,可报警处理!

竹笋免高速过路费吗不免。

竹笋充其量也是一道蔬菜。不属于什么国家紧俏物资。所以走高速不会是免费的。但是如果是特殊情况下,作为一种救援物资,他可能会被免费

景观竹竹笋能吃么不能吃,因为口感差,难以下咽,不可食用。

景观竹自然就是用来欣赏的,栽培的时候要注意养护方法,方法得当才可旺盛生长,观赏性才会更高。最好用微酸性的,疏松度高的土壤栽培。喜湿润环境,要勤浇水补水,不可让土壤过于干旱,否则容易失水出现黄化现象,影响生长,降低观赏性。

非法卖竹笋怎么处理首先,贩卖自己的竹笋不是非法的,但如果不是自己家的,哪怕你是在野外挖的并用以获利就触犯了法律,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出台了相关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现就全面禁止采挖春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每年3月5日(惊蛰)起至4月20日(谷雨)止为禁挖春笋期。

二、禁挖春笋期间,采挖春笋者,除没收工具和实物外,每根春笋罚款20-50元。

三、禁挖春笋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或者利用交通工具运输春笋和笋干,春笋和笋干一律不准进入市场。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四、春笋生长期间,各村护林员要经常巡山护笋,发现偷挖春笋,乱收乱购春笋,非法偷运春笋的行为,护林员应立即制止,并报乡林业执法大队依法从严处理。

好了,关于搬山上野生的竹笋犯法吗和在我们村修路的工人搬我家竹笋,给我逮到了该怎么办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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