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照代言侵权官司,明星剧照版权代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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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影视剧照版权代言违法吗?一、什么是影视剧照授权-影视版权?电影版权,即电影著作权,是指电影作品的个人作者或者公司对其作为制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影视剧照版权代言违法吗?

一、什么是影视剧照授权-影视版权?

电影版权,即电影著作权,是指电影作品的个人作者或者公司对其作为制片人所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含电影发行权、电影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17项权利。明星、艺人、个人、网络公司等,不得未经过原作同意,在网络直播、短视频、电影、广告 等,播放原电影、电视剧内容,否则会遭到原作公司起诉赔偿巨额侵权费用。

二、如何拥有影视版权?

拥有电影版权的影视公司,自己就是影片的发行方。所以一定会竭尽全力的去推广,宣传所拥有的电影版权。那么怎么宣传推广这些电影呢?首先,除了在院线播放外,在那个年代,还有一个重要的渠道那就是销售电影光盘以及印发电影海报,而最主要的宣传推广的方式就是销售电影光盘以及印发电影海报。在宣传推广中,电影公司会联合各企事业单位各知名品牌共同助推这些电影,这个时候,所授权的公司就可以在影视公司授权后,参与这部电影进行宣传推广。

三、如何使用影视版权?

当拥有版权的影视公司出具所授权的版权证明后,就可以合理地设计一些电影元素与品牌的产品相结合,这些电影元素,就包括了剧中主演,但是在设计的过程中,严禁使用形象大使、品牌代言人之类的字样。因为所用的是影视剧照,而不是艺人的肖像。所以,不存在代言人或品牌大使。简单来讲,就是品牌结合影视来联动性宣传,而目的就是宣传本部影视作品。

四、使用影视剧照有没有侵权?

其实,影视公司在宣传这部电影的时候,不单以DVD为载体,还有完整的电影海报在终端门店,影视公司需要用到电影里面的经典剧照,这些剧照是演员本人没错,但是演员拿走片酬后,宣传和推广这部电影,艺人方是无权干涉的。

五、影视剧照使用是否合法?

其实,在法律案例上早已有了解释:

wwW.ZhaoSheng.Net

2014年5月,我国台湾地区知名演员、歌手吴奇隆发现,北辰购物中心的羽西化妆品专柜在产品包装、宣传册以及专柜店招、海报、展板、促销设备设施等处使用了他在电视剧《步步惊情》中的剧照,进行产品宣传,而其本人并未授权这类使用。吴奇隆认为,这些使用客观上借助了他的影响力,使公众误认为他本人对羽西化妆品进行代言,是对其肖像权的侵犯,于是将北辰购物中心、羽西化妆品的生产商尚美公司、经销商欧莱雅公司一并起诉到朝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等。

北辰购物中心、尚美公司、欧莱雅公司答辩称,羽西化妆品使用的是电视剧《步步惊情》的剧照,早在该剧筹备初期,羽西化妆品就与著作权人唐人公司签署《电视剧植入合作协议书》和《补充协议》,涉案五组剧照均通过合法途径有偿取得,获得了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未使用吴奇隆的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肖像和现实生活中的肖像,不存在任何侵犯原告吴奇隆肖像权的行为。既然吴奇隆已经从电视剧拍摄中获得报酬,将自己的形象融合在了《步步惊情》电视剧中,《步步惊情》的剧照反映出的形象就不再是吴奇隆个人,而是电视剧的主人公,使用剧照无需演员本人授权,演员本人也无权就剧照中的形象主张肖像侵权。

演员能否对剧照在影视作品之外的商业使用主张肖像权?司法实践中已有判例。2002年,话剧《茶馆》中“秦二爷”的扮演者、北京人民艺术剧院著名表演艺术家蓝天野,因其在《茶馆》中的剧照被北京天伦王朝饭店使用在广告展示架和灯箱上,将该饭店和《茶馆》著作权人北京电影制片厂起诉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东城法院认为,肖像多以作品形式存在,肖像作品上存在着肖像权与肖像作品著作权的双重权利,两权利仅仅是聚合,不是吸收。肖像作品著作权的行使不能湮灭肖像权。鉴于饭店使用的是集体剧照,且不具有直接的营利目的,二被告的行为没有侵犯肖像权。

最终,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在庭审最后阶段均表示有调解意愿,但是没有提出调解决案,法庭鉴于此给予原被告双方一个月的调解期,如果双方在调解期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将择期宣判。张律师表示,此类案件一般会在一个月的时间宣判结果。而如今“双方都有和解的可能性”,一个月也是和解的期限。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侵权责任需要承担的。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有一定的影响力,因此需要对代言的产品的功效负责,如果商品是虚假的那么明星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程度的侵权责任的。

一、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侵权责任需要承担吗?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侵权责任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卖返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

二、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2、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3、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芦樱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6、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7、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8、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陪配丛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如果因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对消费者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后果的,那么是需要明星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的,同时该虚假的产品的销售方或者是生产方也是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侵权责任的,并需要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侵权责任需要承担的。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有一定的影响力,因此需要对代言的产品的功效负责,如果商品是虚假的那么明星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程度的侵权责任的。

一、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侵权责任需要承担吗?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侵权责任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卖返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

二、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2、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3、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芦樱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6、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7、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8、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陪配丛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如果因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对消费者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后果的,那么是需要明星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的,同时该虚假的产品的销售方或者是生产方也是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侵权责任的,并需要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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