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人的房产分割怎么分,再婚家庭房产继承怎么分配

辩护律师网 569 人看过
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haoSheng.Net再婚个人财产分割的问题是什么(再婚老人房产如何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wwW.ZhaoSheng.Net

再婚个人财产分割的问题是什么(再婚老人房产如何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再婚夫妻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

首先,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呢?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其次,再婚人士如果想要结束这段重建的婚姻的话,在财产分割方面应该怎么办呢?

1、《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五项,其中第一项是“一方的婚前财产”。

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上述法条表明,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永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无论共同生活多长时间,都不会将婚前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活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的,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随着2001年《婚姻法》的修订及上述关于使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实施,该条规定已不再适用。

2、《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

因此在婚前或婚后对财产进行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的对外不具有约束力。但如果在发生债务时,债权人知道的,对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双方是为了离婚而作的财产分割约定,必须得到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才有效。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规避债务,故意将财产全部分割给一方。这种分割协议在离婚时即使得到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的确认,如果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对债权人同样不具有约束力。财产约定形式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采用书面形式,完全表明约定的内容就可以了。

再婚家庭财产分割该如何处理?

#科学婚恋指南#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思想意识的解放,“再婚家庭”已不再是一个敏感的话题。而当“再婚”遇上“房产”,儿女与再婚父母之间的情感、财产权利纠缠交错在一起,就衍生出新的法律和社会问题。对于离异或丧偶的人而言,通过再婚构建新的幸福家庭固然是件好事。但是再婚家庭的财产分割问题的确让人焦头烂额,具体该如何处理呢?

再婚家庭财产该如何继承?继承比例份额该如何划分呢?

案例一:双方子女起纠纷

夏女士与张先生于2019年结婚,双方均系再婚。且再婚前两人都有一个已经成年的儿子。张先生名下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是婚前房产:另外一套是与夏女士结婚后购买的,记在张先生名下。

2021年夏女士与张先生在旅游途中遭遇车祸去世。对于房产继承,双方子女发生争议,最终对簿公堂。

案例二:继母持遗嘱与继子女对簿公堂

多年前,王女士和李先生再婚,组成了新的家庭,李先生和前妻有2名子女。结婚后,为了改善居住环境,李先生和王女工购置了一套房子,登记于李先生名下。2010年,李先生因病过世了。王女士一直独自居住在两人共有的这套房子里。之后,因为房子的继承问题,王女士和2名继子女发生了争执。

王女士认为,自己一直照顾多病的李先生,而他的子女并未照顾过他,早在2005年,李先生就曾立有遗嘱,写明他去世后,房产权、财产权由王女士继承。

为此,王女士将两名继子女告上了法庭。

案例三:父亲去世后女儿状告继母

20多年前,张先生离婚后,女儿由前妻抚养。2002年,张先生与曾女士结为夫妻,组成了新的家庭。

2014年底,张先生去世后,张先生的女儿找到了曾女士,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一套房屋、一辆车以及父亲在银行的存款十余万元。对于张先生女儿的要求,曾女士断然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张先生的女儿将曾女士告上了法庭。

再婚家庭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当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发生冲突时,遗赠抚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而遗嘱继承又先于法定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因此,在再婚家庭中,如果涉及遗产继承事宜,与普通家庭继承的区别在于涉及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相互继承问题。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再婚的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再婚期间继父母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均可以互相继承对方的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协议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也就是说,再婚家庭中夫妻一方去世后,需分两种情况分析,一是再婚前的个人财产,可以认定为个人遗产,由被继承人的再婚配偶,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和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来共同继承。二是再婚后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将再婚配偶份额分出,剩下的确定为被继承人的可继承遗产,再由有继承权的人来进行分割。

根据《继承法》规定,再婚家庭中亲生子女与再婚家庭的继子女的继承权分两种情况看待。

一,如继子女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其在遗产继承中的地位与亲生子女地位一致,享有均等分割遗产的权利。

二,如继子女并没有与再婚父母共同居住生活,两者之间没有扶养关系,这种情况下,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地位不同,不能享有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权利。

再婚家庭财产如何处理

再婚家庭财产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如果再婚双方有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按照协议约定的分割;

2.再婚男女双方协议分割;

3.协议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再婚财产协议怎么写

写明男女双方的各自婚前财产不因此次再婚,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及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及男方子女。双方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

再婚财产公证是怎么办理的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必须公证才生效的事项,它遵循的是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其具体程序是:

1、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权利证明,婚前财产协议书(当事人没写协议的公证员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代为书写),其它证明材料。

2019离婚父亲再婚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父亲再婚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在财产分割时,如一方对夫妻感情上破裂有过错,负有主要责任,即出现一方有婚外恋或重婚的行为;一方对他方有虐待遗弃的行为;一方好逸恶劳,有封建思想等等。则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相对多分割一些财产,以体现对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和对过错一方的惩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财产分割的范围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

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 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再婚夫妻就财产的分割问题存在的纠纷也是非常常见的,通常情况下,个人婚前取得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在再婚之后不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再婚之后获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规定进行分割。

离婚父亲再婚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在财产分割时,如一方对夫妻感情上破裂有过错,负有主要责任,即出现一方有婚外恋或重婚的行为;一方对他方有虐待遗弃的行为;一方好逸恶劳,有封建思想等等。则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相对多分割一些财产,以体现对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和对过错一方的惩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财产分割的范围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

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 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再婚夫妻就财产的分割问题存在的纠纷也是非常常见的,通常情况下,个人婚前取得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在再婚之后不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再婚之后获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规定进行分割。

WwW.bianhuLvshi.COM辩护律师网提供法律问题咨询,法律知识查询,律师查询,律所查询,裁判文书查询,法律法规查询,代理诉讼,文书合同范文,仲裁,公证等服务。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