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去劳动局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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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一、一个人去劳动局有用吗  用人单位非法拖欠或剥削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一个人也能够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劳动者提供的证据和事实清晰、充分,劳动者通常可以拿

  一、一个人去劳动局有用吗

  用人单位非法拖欠或剥削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一个人也能够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劳动者提供的证据和事实清晰、充分,劳动者通常可以拿到合法的工资,劳动者也能够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以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剥削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产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实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二、辞职与离职有甚么区分

  申请辞职与自动离职对劳动者个人权益而言是有影响的。申请辞职是劳动者依法按程序从原单位辞职,国家法律法规对申请辞职的劳动者权益予以保护。而自动离职是劳动者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行动,国家法律对这类行动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惩罚性,它体现在对自动离职的劳动者,如果往后被其他单位录用,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他在原单位的工龄就不再计算了。而工龄的长短可能又会影响到劳动者在新单位的工资、福利、社保、医保等方面的待遇。所以当劳动者决定辞职时,最好的做法是首先直接跟主管提交辞呈,诚实地说明辞职的缘由,然后与主管商量,如何将工作公道移交,辞职进程中双方都应尽可能做到通情达理合法。

  三、新劳动法解雇补偿标准是甚么

  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补偿标准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规定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消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定消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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