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新规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取保候审有哪些条件和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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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uiwan.net强制取保候审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强制取保候审需要哪些手续)方面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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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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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取保候审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强制取保候审需要哪些手续)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被拘留后,家属怎样申请取保候审?

聊到这个话,大白觉得有必要普及一下办案流程,可以仔细浏览一下。具体的申请取保候审事项主要在“四、拘留”一段表述。

一、报警

不是谁报警谁有理。每当警察出警时,双方都在争着说“是我报的警!是我先报的警!”其实不是的,报警这个步,重要的是通知警察而已,不管是事主、嫌疑人、证人,还是路人报的警。警察在现场经过初步了解后,把该留的人带回处理,把需要马上收集的证据及时收集等等。

无论是亲临派出所,还是拨打110、派出所电话,都是效的报警程序。同样的道理,重要的是通知到警察。

一般来说,事情紧急的,可拨打110、派出所电话,简明扼要地说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这样,派出所可派出匹配的警力装备到场处置,紧急情况下,可通知附近的巡逻民警或保安、甚至是物业保安先行处置。在派出所辖区内,特别是重点区域的重点时间段,一般都会安排警力值守的,另外,物业保安与是与派出所保持联动机制的,他们到场更加迅速。

一些不紧急的,特别是又很复杂的,建议先准备好相关证据,自行把事情经过捋清楚再直接去派出所报警。这样可节省你在派出所待的时间,也避免了警察因为值班太忙,没办法听你细聊,从而错过一些关键信息而不受理你的案件。

当然,如果你确实连自己都没办法捋清楚的话,也可以直接到派出所,让警察给你捋一捋,给你建议。你回去按照沟通的情况准备好证据资料后,再重新报警。

大白强烈建议:拒绝当“巨婴”。很多事情,先自己想想办法,确实没办法解决了再报警,避免浪费了警力又浪费自己的时间。

这个环节要不要请律师呢?大白不建议。除非是特别难以定性,你多次报警,警察不受理,给你解释,你又觉得不服的。那可能你需要请律师帮你整理资料,分析案情。但大白觉得这种情况会不多,你花个几千、几万请个律师,还不如自己在网上研究一下(切记不要被诈骗了),多跑跑派出所听听警察的分析,你就会懂了。实在不行,你可以咨询大白,大白都会给你专业的指引或建议。

报警后,不管警察受不受理案件,你都可以拿到《报警回执》。

二、受案

报警后的24小时内,警察会给警情分流。认为是案件,而不是纠纷或者是别的警情的,会受理成刑事或者行政案件。

不是你报警了,警察认为不是案件给你解释,你不服,你就要求警察给你《不予立案通知书》。你要搞清楚,给你这份文书的提前是“案件”。这一点很多人都存在误区。

这个环节上,报警人一般不用怎么管。因为你报警时,警察一般经过了解,认为有犯罪事实,可以受理案件才会接你的案子,这只是其中一个程序而已。

警察受理了案件后,会给你《受案回执》。

三、立案

这里说的是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是受理完后就侦查、抓人处罚就完事了,比较简单,这里就不展开讲了。 刑事案件在受案后的七日(或者延长至三十日)内,会给予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

立案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

不予立案有三种情况,满足一条即可:1、没有犯罪事实;2、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

如果对不予立案不服的,可在七日内向决定机关申请复议。决定机关维持不予立案后,再不服的,可在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复核后还维持不予立案,再不服,可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所以说,每一步都是有程序可走的。如果不懂,又有钱,当然可以请律师帮你。你也可自行研究,或者咨询大白,大白也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四、拘留

其实准确地讲,应该是说“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

首先,拘传与口头传唤、传唤类似,都是警察把嫌疑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的一种手续而已,没有什么可展开讲的。一般来说,如果已经确定了嫌疑人身份,就会用拘传手续。

再者,逮捕是由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执行的程序,大白一会儿再讲。

对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公安机关一般就会对嫌疑人拘留,送看守所关押。除非有特别情况,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会取保候审。如果无法取保候审再考虑监视居住。

拘留就是把你关起来,限制了你的人身自由,再慢慢查。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就是让你出去,但案子还没结束,你还要继续配合调查。一般来说,警察会在一个季度内(或者看案情需要),传讯你到案一次,以确保你没有跑路(或者为了查清案件)。

取保、监居后,如果还有逮捕必要的,可能由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对你执行逮捕,并把你关押在看守所。

如果没有逮捕必要,但证据充足,达到起诉标准的,就会直接起诉、判刑。这样一般不会判实刑了,意思就是不用去监狱坐牢了。

如果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起诉的必要,在取保或监居的期间内(一年)你又配合警察的调查,一般到九、十个月,最多算满一年,就会给你解除取保、监居了。这时,案子也算结束了。

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一般都会拘留,无法拘留再考虑取保候审。一般不会搞监视居住,因为这样太耗费的警力,难以执行。具体的取保、监居条件,以及如何申请等等,在《刑事诉讼法》上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后面,大白会专门写一篇文章来聊聊。

这个环节要不要请律师呢?还是得看自己的心态和案件类型。嫌疑人被关押在看守所,家属是无法探访的,嫌疑人自己也没办法自己委托律师的。这里主要讲的是嫌疑人家属怎样考虑。

很多侵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侵犯财产类的案件 ,特别是故意伤害案、强奸案、强制猥亵案、侮辱案、盗窃案、诈骗案等有明确的被害人的,在拘留阶段,能赔偿的赶紧赔偿,争取被害人的谅解,说不定能争取检察院不逮捕。只要不逮捕了,后面就很可能取保,最后可能不用判实刑了。

所以,这个环节请律师就有两个用处:1、代家属会见嫌疑人,报个平安,交代一下跟案件无关的需要及时处理的事情;2、向嫌疑人了解一下发生了什么事,特别是上述的那些案件,及时争取被害人的谅解。

当然,还有法律援助机制的,是指经济困难的、嫌疑人未成年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等等,公安机关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的。

但是……。据大白了解,律师费可不便宜的,很多家属负担不起。特别是一些无良律师可能会那经典的坑人两段式:这个事情很糟糕,但我有办法。

所以,一定要看具体案件情况,要不然可能会花费了高昂的律师费却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自己先研究一下,可以省下不少钱。

一方面,如果确实担心,可请一个最便宜的律师进看守所会面。水平再不高的律师,总不会连传个话,报个平安都搞不定吧。律师可按委托的项目收费的,会面一次,可能就单独收个千几百元的费用。

另一方面,如果不是上述的案件类型,不建议着急请律师,因为这个阶段律师无法阅卷,也做不了实质性的东西。其实即使是上述的案件类型,也可以自己找被害人协商,向他赔偿,让对方出具谅解书。谈好后,跟经办民警反映,就说已经谈好了,民警要求怎样递交谅解书。

这个阶段,大白十分建议,不要相信律师说帮你写取保候审书,然后收你一笔不菲的费用。公安机关几乎是百分之百不会因为这份申请书而给嫌疑人取保的。反而在公安机关根据案情进展,给办理了取保后,不少无良律师说是他的功劳。

总之,多动动脑子,能给你省下不少钱。再不行,咨询大白,大白也会给你很中肯的建议。

五、逮捕

嫌疑人被拘留后,关押在看守所。从宣布拘留之日起,三日内,公安机关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就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但一般三日内,警察这边搞不定,就会变更羁押期限至七日或者三十日。一般单人单案的,就会是七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就会延长至三十日。

在这七日或三十日内,由警察这边呈请逮捕,把案件移送检察院。从检察院收到案件开始算起,七日内会作出逮捕或者不逮捕决定。

不逮捕的理由一般有无社会危险性、证据不足等等,具体可自行看法律条文。如果是无社会危险性的,或者是证据不足而还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的,就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然后再按照我上面讲过的取保程序走下去。

六、起诉和判决

检察批准逮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继续关押嫌疑人。接着,公安机关又有两个月的侦查时间(经检察院批准后,最多可延长至三个月)。然后在这个时间内,再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检察院一个月内会起诉,有必要的情况下,也会把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最多可以有两次退查。

检察院起诉后,把案件移交法院审理、判决。

七、结束语

大白为了大家容易理解,用平实的话语把整个办案流程及相关注意点讲了一遍,有些话语是不够全面和严谨的。需要更全面、严谨的了解,可自行研究天书《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如有疑问或者讲错的地方,可咨询大白或跟大白反映。

在我国刑事案件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在我国,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一定期限的保释或者监外执行的强制措施,以避免其再次犯罪或被羁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学》的规定,取保候审的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犯罪嫌疑人、罪犯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 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应当有法定的保外就医条件。

3.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到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交取保侯审申请。

4. 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对取保人员的申请作出决定,并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5. 取保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取保侯审报告。

6. 取保期间,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或者其他责任人应当在取保期间内对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分子进行监护。

7. 取赃、扣押、转移、隐匿犯罪所得的,应当由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8. 在取保期内,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员不得离开住所、工作场所或者居住地,不得接触他人。

9. 在领取取保证件、办理取保手续时,应当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取保批准文件,并保证取保的期限和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10. 在执行取保的过程中,司法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跟踪、调查,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住所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向取保对象发出取保通知书。

11. 取证期间,司法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进行讯问、调查。

12. 在解除取保后,司法机关将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并告知其解除取保的期限。

13. 在犯罪嫌疑人、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解除取赃和扣押后,检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案件材料移交公安机关。

14. 取现、取款、汇款等非法活动,应当经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取保候审实操流程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公安机关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二、取保候审的决定

(一)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3.拘留期限届满(最长37天,办理取保候审的黄金窗口),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二)检察机关

被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经审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对被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经审查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取保候审的理由。

(三)法院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期限重新计算;继续使用保证金保证的,不再收取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执行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在异地的,应当及时通知居住地公安机关,由其指定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和其他有关材料一并送交所在地同级公安机关,由所在地同级公安机关依照规定交付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采用电子方式向公安机关送交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公安机关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二、取保候审的决定

(一)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3.拘留期限届满(最长37天,办理取保候审的黄金窗口),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二)检察机关

被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经审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对被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经审查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取保候审的理由。

(三)法院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期限重新计算;继续使用保证金保证的,不再收取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执行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在异地的,应当及时通知居住地公安机关,由其指定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和其他有关材料一并送交所在地同级公安机关,由所在地同级公安机关依照规定交付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采用电子方式向公安机关送交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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