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贷款收解冻费合法吗,网络机顶盒哪款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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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一、网络贷款合法吗法律分析:www.shengxueli.com在由相关监管部门监管的网贷平台借款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网络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一、网络贷款合法吗

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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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由相关监管部门监管的网贷平台借款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是合法的。网络借贷只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即民间借贷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并通过网络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网货款没有钱还违法吗

法律分析:违法。根据最高院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通常情况下,借钱不还违法,属于民事纠纷,但不会上升到刑事层面。但是如果借款人拒绝执行,那么法院是可以追求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分严重的情节就会坐牢。该内容的规定,有利于贯彻我国民法的公平原则,也是保障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合法民事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三、网络借款平台合法吗

法律分析:网络平台贷款合法问题具体看年利息的。合不合法一般根据借款的利息来判断,民间借贷年息超24%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在这个范围之内的网络借款平台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四、我来贷正规吗?

我来数科这款产品并不正规,我不建议你申请我来数科。

有很多用户会到网上申请网络贷款,殊不知这些贷款产品其实都存在广泛的套路,年化利息也非常高。如果一名用户有资金需求,我唯一推荐的途径就是银行途径,不推荐任何形式的网络贷款。相信很多人也看过网络贷款的各类新闻了,我觉得没有必要因为资金的问题让自己陷入到债务的泥潭当中。

一、我来数科不正规。

我来数科是一款网络贷款产品,这款贷款产品的年化利息非常高,甚至已经达到了35.9%,仅差0.1%就达到了高利贷的水平。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黑猫投诉上有很多关于我来数科的利息的投诉问题,有些用户甚至直指自己遭遇到了高利贷的威胁。

二、我来数科有很多投诉问题。

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个案例,一名用户在我来数科申请到了27,000元的借款,分期的时间是12个月,总共需要偿还36,718元,这个利息正好是35.9%。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来数科是无限打擦边球的一款不良贷款产品,同时也无限接近高利贷的水平。我们要知道36%以上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而我来数科的年化利息正好接近36%。

三、我不建议申请我来数科。

我来数科的贷款利息非常高,只会给借款人增加更大的财务压力。严格意义上讲,我不推荐用户申请任何网络贷款。这些贷款有各种套路,也会导致用户的资金情况越来越差。对于那些本身资金情况就不好的用户来讲,用户需要进一步评估自己日常的消费习惯,尽早完成资金积累,而不是通过申请网贷来自欺欺人。

五、个人通过平台借款违法吗

首先,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是合法的。

网络借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即民间借贷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并通过网络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还本付息的合同义务。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网络借贷受法律保护,但不能要求网络贷款平台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还需要看其有没有在服务协议当中说明。

网贷机构违法行为有哪些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七)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八)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九)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十)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二)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虽然近几年经常爆出网贷丑闻,但并不能完全否定网贷的积极作用。现实中,对于一些小额贷款,通过银行贷款,时间长需要抵押并且审核严格,但如果通过一些合法合规的小贷公司贷款的话,相信可以很快的拿到贷款,只不过与银行贷款比起来,可能小贷的贷款利率会偏高一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 》

第二十一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单位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以订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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