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可以进行不动产产权登记,不动产权登记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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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权利有哪些,什么是不动产权登记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律师解答:以下不动产权利需要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所有权;森林和树木的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权利有哪些,什么是不动产权登记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以下不动产权利需要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所有权;森林和树木的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

实行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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