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公婆出钱怎么分,婚后公婆给的钱算是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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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ShengxueLi.coM夫妻共同财产公婆有份吗?(婚后财产有公婆的份吗)方面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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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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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公婆有份吗?(婚后财产有公婆的份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婆婆将拆迁房写在了丈夫一人名下,妻子有权利分吗?

婆婆将拆迁房写在丈夫一人名下,妻子是否有权利分,核心要判断这套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两个主要判断方向:第一个方向是判断被拆迁房屋是否有妻子的份额;第二个方向是思考婆婆是否有将拆迁房赠与给儿子、儿媳两人所有的意思表示。

本文以(2022)京02民终7129号案例分析一下如何判断拆迁房是否有自己的份额。

本案中,李女士与张先生原系夫妻关系,2005年结婚,2021年经法院调解离婚。2009年,适逢拆迁,张先生的母亲也就是李女士的婆婆名下一套宅基地上房产被拆迁,随后婆婆拿着拆迁款购买了两套房屋,一套给了自己女儿张女士,另外一套就给了本案的张先生。但是直到2013年12月16日,张某才取得X京房权证兴字XXXX号不动产权证书,该房屋登记在张某一人名下。

调解离婚时,李女士和张先生其实都没有想好,只是在调解协议中简单处理了离婚、子女抚养和一辆车的归属问题,并没有就财产进行更为详细的分割。所以在离婚后,李女士发现张先生名下这套房产当时没有进行任何处理,于是又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

在本案中,法院判断涉案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从两个角度出发:第一,涉案房屋是回迁房,原始的宅基地房屋建设中,张先生、李女士是否有出钱出力,因为在分家析产类型的案件出钱和出力都能拿到相对应拆迁份额。第二,回迁房在过户给张先生后的多年里,婆婆是否表达过房屋确实是给张先生一人,与其他人无关。

首先,关于宅基地房屋拆迁本身并没有张先生和李女士的份额。经过法院审查,原始的宅基地房屋建设是由婆婆一手操办的,李女士和前夫张先生不在祖屋住,每个月的工资也自行收着,所以可以推断出李女士、张先生在建房过程未提供任何资金或者人力,因此祖屋拆迁补偿中两人并不享有份额。

然后,婆婆在婚内将回迁房直接过户给前夫张先生一人的行为法庭认为是只赠与给前夫张先生一个人的意思。在这里,李女士需要举证证明婆婆有将房屋赠与给前夫和自己两人的意思,才能最终分到房屋。实践中可以是签赠与协议,或者是整体关于拆迁房屋众多子女共同签订的协议,比如某地房屋现拆迁了三套房,一套房给儿子儿媳,另一套房给女儿女婿,留一套房老两口养老,然后所有相关人员共同签字,当然,最简单的办法自然是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

所以,婆婆的回迁房登记在丈夫一人名下,妻子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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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颠覆,原来这些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都有这样的法律常识:

1、结婚前取得的财产都是个人财产;

2、彩礼和嫁妆,按照习俗,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3、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手表、衣服、包包等也是个人财产;

4、婚前购买的房屋、成立的公司等等,都属于个人财产;

但是,你知道吗?以上这些常识,并非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在某种情况下,“个人财产”会变成“共同财产”。郭律师下面就帮大家拆解这些有点颠覆常识的法律知识!

一、结婚前取得的财产并不一定都是“个人财产”

我国农村有很多年轻人习惯先摆喜酒,然后开始共同生活,并且生育子女。往往孩子要上学了,这才想起来去领个结婚证,然后给孩子上户口。比如,2015年李刚和张梅在老家办了喜酒,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他们便以夫妻名义开始了共同生活,并且生育了一个儿子。直到2019年他们才补办了结婚证,在2015年到2019年这段时间里,李刚与别人合伙做木材加工生意赚了20万元,大家认为李刚赚的20万元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吗?答案并不是。

其实,这是我国婚姻法律规定中一个非常隐秘的规则。虽然他们结婚证上的日期是2019年,但是,结婚的时间会倒推至2015年办喜酒的时候,因此,李刚赚的这20万元属于共同财产,而不是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条  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二、彩礼和嫁妆这样给就会变成“共同财产”

我们国家很多地区有结婚前给付彩礼和嫁妆的习俗。女方如果是在结婚前取得的,当属个人财产无疑。但是,如果彩礼和嫁妆都是在领结婚证之后取得的,男方在离婚时主张这些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女方就需要证明这些钱都是彩礼和嫁妆,如果女方不能证明,法院则很可能会认定为共同财产并予以分割。所以,聪明的女方,一定要记得提醒公婆和父母,转账的时候备注清楚“彩礼”或者“嫁妆”,而且尽量在婚前取得。

三、我的百达翡丽手表、爱马仕包包都是我的个人财产吗?

离婚时,个人的生活用品,比如衣服、化妆品、手机等等一般都会作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是,如果是一块价值几十万元的百达翡丽手表,或者是一个几十万元的爱马仕限量款包包,也是个人财产吗?在某明星的离婚案中,男方就曾主张分割女方的多个名牌手提包。由于这些私人物品价值较大,因此,有些法院则认为奢侈品不宜纳入个人专用的生活物品范畴。

在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金银、珠宝首饰则往往会成为争议的焦点。而各地法院对此的认定并不统一,有的法院认为这些首饰属于女方的个人生活用品,不应分割,有的则认为该类财产价值较大,不宜归入个人用品的范畴,应予分割。

其实,对于这些动产来说,另一方当事人因为很难举证在对方手里,因此,基本上谁掌管最终就会归谁所有。

四、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增值,到底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例一: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由于市场行情利好,从原来的100万元升值到150万元,这多出的50万元属于共同财产吗?

例二: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出租,每月租金收益2000元,租金收入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吗?

例三:男方婚前成立的公司,婚后努力经营,取得分红100万元,这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呢?

例四:股票账户上的钱从婚前的10万元,升值到婚后的30万元,多出20万算谁的?

其实,判断这些到底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唯一的标准就是:婚后产生的收益是否属于自然增值。如果是自然增值,则增值部分就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不是自然增值,就属于共同财产。那么,什么是自然增值呢?就是不需要投入时间、精力、金钱或者劳动就直接差生的增值。比如:存款放在银行产生的利息,房子的升值等等,都是不需要人为进行付出就可以得到的,这些都属于自然增值,当然就属于个人财产。以此标准我们分析上述三个问题:

例一:房子的升值是由于市场因素导致,跟人的努力无关,因此,增值的50万元仍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例二:房子出租需要委托中介挂牌、与房客签订合同、房屋出现问题还要进行维修等等,因此,租金的收入有赖于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的敷出,并非自然增值,当然应当属于共同财产。

例三:男方取得的股权分红,归功于他的努力工作,因此,这部分不属于自然增值,理应属于共同财产。

例四: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有意思。有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一,如果股票账户上的10万元一直躺着没动过,直接涨到了30万元,那么则属于自然增值,是个人财产;第二,如果股票账户在婚后经历过买进卖出等一系列操作,则不再属于自然增值,多出的20万元就属于共同财产。

结语

法律规定并不是非黑即白,特定条件下,往往可以相互转化,比如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离婚时,这笔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听听专业律师怎么说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在每个家庭里,婆媳关系,或许都是一道迈不过去的坎。

我们总说婆媳关系难处,其实婆媳关系难处在彼此都有着冲突的利益。她们都是为了同一个男人,才凑到了一起。因为观念不同,生活习惯不同,两个女人要想和睦相处,确实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做到。

如果男人不从中斡旋,或者放任不管,那么婆媳关系矛盾就会越积越多,从而一发不可收拾,到水火不容的地步。(如果你在婚姻问题上有困扰或是难言之隐,可以私信找我沟通)

拆迁原本是一件高兴事,没想到却把丽丽一家搞得鸡飞狗跳,事情是这样的:

丽丽和张洋相识于大学,丽丽家境殷实,父母都是老师,张洋却家境一般,毕业后,他们就有结婚打算,丽丽不但没有一点嫌弃,反过来父母还陪嫁了一套房。

结婚后,丽丽和老公住在父母陪嫁的婚房里,婆婆因为丽丽生了个女孩,便不待见她,还经常言语嘲讽她不争气。老公开始时还会制止,后来慢慢习惯了,任由婆婆说了。

可是,婆婆嫌弃得越来越多,经常抱怨孙女课外班报得多,吐槽儿媳妇花销大。自从她得知家里老房子要拆迁的消息,更是看不上儿媳妇,甚至还替儿子鸣不平,怂恿他们离婚,怕儿媳妇一起分割拆迁款。

就在婆婆去办理拆迁手续的路上,遭遇车祸意外去世。张洋不想把拆迁款和丽丽共享,于是,丽丽找到我们咨询,这种情况,她是否能分得拆迁款呢。(如果你在婚姻问题上有困扰或是难言之隐,可以私信找我沟通)

这笔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儿媳是否可以分割?

拆迁房因为涉及金额较大,对于夫妻财产还是遗产继承等问题都存在好多的争议,为了更好地分析拆迁房遗产继承等问题,给大家解答一下离婚时拆迁房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正常赠与与继承:

法律条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条文规定,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这就包括了用夫妻双方的所得或一方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购买的房屋或继承和受赠所得的房屋,一旦被拆迁,无论该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系一方姓名还是双方姓名,均为双方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继承或赠与中有明确规定:

一种情况特殊是在继承或赠与中的遗嘱和赠与合同以及双方的约定协议中明确规定只属各自所有的情况,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意思是在继承与赠与中对于这部分的拆迁房明确规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样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无权分割的,如无特别明确及规定提出则拆迁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个问题上,民间争议较大的是,拆迁房为一方父母生前所得,那最后遗产和继承的时候肯定是各自子女的,这样其实是错误的。依据我国婚姻法解释,夫妻一方父母将自己的房产继承或赠与子女的时候,另一方是无继承权,但是赠与了对方,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有权分割。

夫妻之前纠纷处理: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或建造的房产,至拆迁时一方死亡,另一方无疑至少取得一半以上的产权,在实践中,一半产权容易认定,而一半以上的部分往往被忽略,而引发纠纷。

离婚时拆迁房继承中,如果拆迁中原主人去世,拆迁安置房和补偿款算遗产,如果被拆迁人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确定怎么分,应当按遗嘱或遗赠协议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走法定继承,应当由被拆迁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

如果没有以上人员,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房屋继承一般是协商分割,如果继承人之间有纠纷,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起诉到法院,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后再分割。

我是专注婚姻家事的律师姜春梅,如遇法律问题或其他生活上的法律相关难题,可以私信或者评论区留言提问。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在每个家庭里,婆媳关系,或许都是一道迈不过去的坎。

我们总说婆媳关系难处,其实婆媳关系难处在彼此都有着冲突的利益。她们都是为了同一个男人,才凑到了一起。因为观念不同,生活习惯不同,两个女人要想和睦相处,确实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做到。

如果男人不从中斡旋,或者放任不管,那么婆媳关系矛盾就会越积越多,从而一发不可收拾,到水火不容的地步。(如果你在婚姻问题上有困扰或是难言之隐,可以私信找我沟通)

拆迁原本是一件高兴事,没想到却把丽丽一家搞得鸡飞狗跳,事情是这样的:

丽丽和张洋相识于大学,丽丽家境殷实,父母都是老师,张洋却家境一般,毕业后,他们就有结婚打算,丽丽不但没有一点嫌弃,反过来父母还陪嫁了一套房。

结婚后,丽丽和老公住在父母陪嫁的婚房里,婆婆因为丽丽生了个女孩,便不待见她,还经常言语嘲讽她不争气。老公开始时还会制止,后来慢慢习惯了,任由婆婆说了。

可是,婆婆嫌弃得越来越多,经常抱怨孙女课外班报得多,吐槽儿媳妇花销大。自从她得知家里老房子要拆迁的消息,更是看不上儿媳妇,甚至还替儿子鸣不平,怂恿他们离婚,怕儿媳妇一起分割拆迁款。

就在婆婆去办理拆迁手续的路上,遭遇车祸意外去世。张洋不想把拆迁款和丽丽共享,于是,丽丽找到我们咨询,这种情况,她是否能分得拆迁款呢。(如果你在婚姻问题上有困扰或是难言之隐,可以私信找我沟通)

这笔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儿媳是否可以分割?

拆迁房因为涉及金额较大,对于夫妻财产还是遗产继承等问题都存在好多的争议,为了更好地分析拆迁房遗产继承等问题,给大家解答一下离婚时拆迁房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正常赠与与继承:

法律条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条文规定,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这就包括了用夫妻双方的所得或一方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购买的房屋或继承和受赠所得的房屋,一旦被拆迁,无论该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系一方姓名还是双方姓名,均为双方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继承或赠与中有明确规定:

一种情况特殊是在继承或赠与中的遗嘱和赠与合同以及双方的约定协议中明确规定只属各自所有的情况,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意思是在继承与赠与中对于这部分的拆迁房明确规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样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无权分割的,如无特别明确及规定提出则拆迁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个问题上,民间争议较大的是,拆迁房为一方父母生前所得,那最后遗产和继承的时候肯定是各自子女的,这样其实是错误的。依据我国婚姻法解释,夫妻一方父母将自己的房产继承或赠与子女的时候,另一方是无继承权,但是赠与了对方,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有权分割。

夫妻之前纠纷处理: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或建造的房产,至拆迁时一方死亡,另一方无疑至少取得一半以上的产权,在实践中,一半产权容易认定,而一半以上的部分往往被忽略,而引发纠纷。

离婚时拆迁房继承中,如果拆迁中原主人去世,拆迁安置房和补偿款算遗产,如果被拆迁人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确定怎么分,应当按遗嘱或遗赠协议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走法定继承,应当由被拆迁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

如果没有以上人员,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房屋继承一般是协商分割,如果继承人之间有纠纷,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起诉到法院,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后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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