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最新,离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辩护律师网 314 人看过
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Jhr.com.cN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有效)方面的法律知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wWw.Jhr.com.cN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有效)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离婚财产怎么分?

上周五,我们的《东方110》节目讲述了一对夫妻的离婚故事。其中丈夫老董为了保全资产,竟伪造了900万元的债务。

夫妻因为感情破裂,走到离婚的阶段,常常因对于财产分割有异而争执不休。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甚至诉诸法律,那么离婚时究竟财产应该怎么分?

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

个人的婚前财产在婚后所取得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其余的部分在法律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如果没有婚前协议或者婚内财产的约定、书面约定为个人所有之外,那么这个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分割的。

婚后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确定只归一方所有5. 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若房产是婚前财产,婚后产证加了另一半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若不加名字,离婚时会有份额吗?

婚后房产证如果加了一方的名字,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了。没有约定份额的话,那离婚的时候呢,也不是完全按照对半分割的原则。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官会根据(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程度、结婚时间的长短、是否共同生活、一方是否有过错,来确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如果没有加上另一半的名字,但是婚后有还贷的,那么共同还贷和增值的部分要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没有还贷、没有加名,那就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想因离婚被分财产而转移资产的,若被发现,离婚分财产时会有什么不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施亚娟)

离婚后财产的分配原则【案情简介】

张某(女方)与邵某(男方)于1999年9月28日登记结婚,双方婚后育有一女,取名邵小某。2014年8月20日,双方因感情不和到北京市某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对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问题均进行了相应约定,大部分财产问题双方均无争议,只是对其中一套位于北京市西城区X号楼X单元X号的房屋争议较大,《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位于西城区X号楼X单元X号的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同意该套房产归女方张某所有,该房屋还有剩余贷款20万元,该房产所剩贷款由张某独自偿还,房屋产权尚未办理变更,待变更时,邵某需主动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2015年2月13日,邵某与张某签订《离婚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北京市西城区X号楼X单元X号的房屋归张某和双方女儿邵小某共同所有,份额各占50%,邵小某23周岁过户房产至其名下。张某称该份《离婚补充协议》系男方邵某到其工作单位大吵大闹,为了不影响工作在受胁迫的情况下签订。

此后张某多次要求邵某配合办理该套房产过户手续,但邵某拒不配合,后酿成纠纷,张某遂委托本律师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令位于西城X号楼X单元X号的房产归其个人所有,邵某协助张某办理上述房屋的过户手续。

至起诉前,张某已将该房屋剩余贷款一次性偿还完毕并办理了解押手续。

庭审中,邵某及其代理人认为虽然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诉争房产归女方张某所有,但双方后续又签订了《离婚补充协议》,该《离婚补充协议》约定诉争房产归张某和其女儿共同所有,各占50%的份额,邵小某23周岁房产过户至她名下。《离婚补充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的变更,应以《离婚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判决结果】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张某的全部诉求,即确认坐落于西城区X号楼X单元X号房屋归原告张某个人所有,被告邵某协助原告张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邵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院于2016年10月28日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结语和建议】

当下,由于房屋价格的不断上涨,房产分割问题已成为大多数夫妻离婚时面临的主要问题,若《离婚协议书》中就房屋过户的期限约定不明,相对方又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时,权利人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且诉讼存在法律风险。故建议夫妻双方在遇到类似本案的情况时最好先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或者选择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协议内容制作《离婚调解书》,一旦发生一方不履行《离婚调解书》的情形,对方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可最大程度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知识

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分割夫妻共产:离婚时,如何才能多分财产?

2016年,王宝强因妻子马蓉出轨经纪人而打的离婚官司,相信大家还记得。据悉,当时王宝强请求北京朝阳区法院给予马蓉「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请求,理由是马蓉的过错导致离婚,同时存在转移、藏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这个话题,就是今天课程的主要内容: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范围与方式,以及如何多分得财产。

本文将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范围,以及夫妻财产分割的方式;二、如果你希望多分财产,应该怎么做?

一、财产分割的范围以及分割方式。

1.财产分割的范围离婚时分割财产,一般除非是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你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要想知道你能分到多少财产、什么财产,首先你得知道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个内容在前面的课程「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定」中已经讲过了,大家可以自行复习。

2.夫妻财产分割的方式离婚时,分割财产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夫妻双方约定分割;一种是夫妻双方协议不成,由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判决分割。

(1)夫妻按约定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夫妻分割财产是约定优先的。

(2)法院判决分割:在夫妻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情况,结合子女抚养、优先保护女方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有争议的财产,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属于共同还是个人的,争执不下,而又无法确定,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你如何做,才能多分财产呢?

第二个问题,在离婚时,你想多分财产的话,也是有两种模式。

(一)在夫妻约定里可以多分。

民事法律里,为减少纠纷,鼓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是以约定优先。

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婚后约定财产分割,也可以在离婚时对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双方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可以在协议里约定分割财产的比例,任何一方都可以在对方同意下多分财产。这也是多分财产的一种最常见的模式。

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的协议,在离婚未成就前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随时可以反悔;反悔后,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也是不生效的。

夫妻赠与,如果没有去办理公证,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方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所以,你在约定的协议里对分得财产并不等于就能实际上取得。你还要掌握好这几种婚约的生效时间与条件。

如果协商不下来或者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那就必然要由法院来判决分割财产。

那这时候你还可能会问了,在法院审理离婚官司时,又如何能多分财产呢?

(二)法定情形:共同财产分割有三种法定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判决。

新的《民法典》修订为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增加了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因此,我国婚姻法优先保护子女抚养和女方权益。在实践中,法院可以酌情照顾无过错方。

然而,《民法典》将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规定为法定原则。也就是说,在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需要优先考虑子女抚养、女方和无过错方这三个因素,以确定分割比例。

因此,如果你想在离婚官司中多分财产,你必须符合这三个法定情形。

例如,如果你是女方,获得子女抚养权,并有证据证明男方出轨,那么你多分财产的概率和比例就更高。王宝强在离婚案中提出女方是过错方,并以女方转移财产为由主张女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如果对方转移财产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那么反过来,王宝强也可以多分财产。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也是另一种法定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修订为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删除了婚姻法47条里的「离婚时」,其余内容相同。因此,新的民法典没有「离婚时」的限制,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出现以上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就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如果在婚姻期间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保存好线索与证据后,就可以等待法院给你多分财产了。总之,离婚时,可以通过夫妻约定来多分财产,其次是法定情形,包括照顾子女抚养、女方和无过错方这三个因素,以及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第 7 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16年,王宝强因妻子马蓉出轨经纪人而打的离婚官司,相信大家还记得。据悉,当时王宝强请求北京朝阳区法院给予马蓉「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请求,理由是马蓉的过错导致离婚,同时存在转移、藏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这个话题,就是今天课程的主要内容: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范围与方式,以及如何多分得财产。

本文将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范围,以及夫妻财产分割的方式;二、如果你希望多分财产,应该怎么做?

一、财产分割的范围以及分割方式。

1.财产分割的范围离婚时分割财产,一般除非是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你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要想知道你能分到多少财产、什么财产,首先你得知道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个内容在前面的课程「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定」中已经讲过了,大家可以自行复习。

2.夫妻财产分割的方式离婚时,分割财产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夫妻双方约定分割;一种是夫妻双方协议不成,由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判决分割。

(1)夫妻按约定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夫妻分割财产是约定优先的。

(2)法院判决分割:在夫妻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情况,结合子女抚养、优先保护女方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有争议的财产,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属于共同还是个人的,争执不下,而又无法确定,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你如何做,才能多分财产呢?

第二个问题,在离婚时,你想多分财产的话,也是有两种模式。

(一)在夫妻约定里可以多分。

民事法律里,为减少纠纷,鼓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是以约定优先。

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婚后约定财产分割,也可以在离婚时对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双方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可以在协议里约定分割财产的比例,任何一方都可以在对方同意下多分财产。这也是多分财产的一种最常见的模式。

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的协议,在离婚未成就前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随时可以反悔;反悔后,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也是不生效的。

夫妻赠与,如果没有去办理公证,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方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所以,你在约定的协议里对分得财产并不等于就能实际上取得。你还要掌握好这几种婚约的生效时间与条件。

如果协商不下来或者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那就必然要由法院来判决分割财产。

那这时候你还可能会问了,在法院审理离婚官司时,又如何能多分财产呢?

(二)法定情形:共同财产分割有三种法定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判决。

新的《民法典》修订为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增加了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因此,我国婚姻法优先保护子女抚养和女方权益。在实践中,法院可以酌情照顾无过错方。

然而,《民法典》将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规定为法定原则。也就是说,在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需要优先考虑子女抚养、女方和无过错方这三个因素,以确定分割比例。

因此,如果你想在离婚官司中多分财产,你必须符合这三个法定情形。

例如,如果你是女方,获得子女抚养权,并有证据证明男方出轨,那么你多分财产的概率和比例就更高。王宝强在离婚案中提出女方是过错方,并以女方转移财产为由主张女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如果对方转移财产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那么反过来,王宝强也可以多分财产。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也是另一种法定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修订为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删除了婚姻法47条里的「离婚时」,其余内容相同。因此,新的民法典没有「离婚时」的限制,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出现以上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就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如果在婚姻期间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保存好线索与证据后,就可以等待法院给你多分财产了。总之,离婚时,可以通过夫妻约定来多分财产,其次是法定情形,包括照顾子女抚养、女方和无过错方这三个因素,以及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第 7 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割出来(房产证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怎么分)

离婚以后怎么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不离婚,能否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创业离婚后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中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出来(夫妻共同创业离婚后如何分割)

离婚后再复婚财产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复婚后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WwW.bianhuLvshi.COM辩护律师网提供法律问题咨询,法律知识查询,律师查询,律所查询,裁判文书查询,法律法规查询,代理诉讼,文书合同范文,仲裁,公证等服务。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