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到期能直接走人吗,员工合同未到期走人要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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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大家好,合同到期了可以随时走人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离职申请后,发现合同到期两个月了。可以直接走人吗,有补偿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合同到期了可以随时走人吗和离职申请后,发现合同到期两个月了。可以直接走人吗,有补偿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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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一年,个人明确表示不续签,单位以无人接手工作为由,不让离职。请问该怎么办离职申请后,发现合同到期两个月了。可以直接走人吗,有补偿吗辞职到期那天要上班吗若入职后签订了三年的合同,中途可以提出离职吗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续签也没有辞退的意思。这样情况下,能不能不打招呼直接走人劳动合同到期可否直接走人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的合同未到期,能提前辞职吗劳动合同期满一年,个人明确表示不续签,单位以无人接手工作为由,不让离职。请问该怎么办这种事情,我认为你作为员工无需理会单位的不让离职做法,工作到合同到期终止,就可以法定离职,不受单位的任何阻碍和挟持。如果你强行离职后,单位以你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为由扣你的工资,那么就直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一告一个准,不用担心。就你的问题而言,本身根本不是事儿,完全就是你们单位蛮横无理而已,要大胆地对领导说不,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

具体而言,你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一年期限,现在合同快到期了,你明确表示不续签合同,那么我建议你最好用纸质形式跟单位说明此事,记住不要用口头表达,一定要用纸张去表达,这样可以作为一种证据,免得单位以后狡辩。

至于你们单位以无人接手工作为由不让你离职,这一点你也可以用纸质文件的形式告知单位领导,说员工有离职的法定权利,单位没有权力不让离职,并且明确跟领导表明当你向公司提出了书面的终止合同通知时候,你的离职就产生了法律效力,不会因为公司的原因而中断,并且要向领导表明一个态度,如果单位不让你离职,等合同到期终止以后,单位还是阻碍你离职,不给你办离职手续,那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单位自己承担,你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总之一句话,离职是你的法定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横加阻止,一旦你向单位提出了书面离职通知,就意味着你的离职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对于你合同到期的离职,更是属于合同法定终止,只要你自己不愿意续签合同,那么合同到期日就是你离职的时间,公司没有理由不让你走,这些你都必须清楚明白。如果公司对你有任何违法的行为,你都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求助。

此外你还要明白一个道理,单位以无人接手工作为由不让你离职根本站不住脚,因为单位本身就有负责招工的义务和职责,你的离职与单位无人接手工作根本没有关系,完全是单位自己的不作为造成的。既然无人接手你的工作,那为什么不早点开展招聘呢?难道单位一年不招人,你还要继续留一年,单位10年不招人你还要留10年吗?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你要强力反击领导,无人接手工作不是你要负责的,而是单位的事情,与你无关,所以要坚定离职的信心。

无论是从法律还是道义上来说,你合同到期要离职,单位都没有理由不让你走;如果单位强行不让你离职,或者扣押你的工资,都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求助,就这么做没问题。

离职申请后,发现合同到期两个月了。可以直接走人吗,有补偿吗提前一个星期告知不续签,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离职。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是否续签是劳动者自主权,不需要申请批准,告知用人单位即可。按《劳动合同法》四十四条(一)款、第五十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终止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辞职到期那天要上班吗如果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提出离职的,在约定离职之日起,劳动者不需要再上班,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法律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若入职后签订了三年的合同,中途可以提出离职吗你好,亲,入职后签订了三年的合同,中途是可以提出离职的,要分析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为什么老板让签订3年

行政管理岗位,合同都3年期限,否则不买社保目前,很多中小企业的老板,有相关的要求,特别是管理或是技术岗位的,要求合同签订必须为3年或者以上,否则,不给买社保,而且在你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发现是3年,有意见,他就会说所有人都是3年,最后,你只能屈服了,我想说的是,就是写8年,也照签,因为没有什么实在的意义,但是最好备注上,工资,一年一议

如果在三年内,你犯了重大错误,严重不胜任,你老板会开了你吗?如果你签订了3年合同,毕竟合同,最起码要是你入职第二个月有的,那么,当第三个月,老板发现,你的工作业绩,严重不合格,你老板会让你离职吗?她会开除你吗?我想肯定会的,那么按照题主的逻辑,还在合同期呀?要知道,劳务合同,代表的是求职意向,不是卖身契

三年合同期内,你可以任意一天提出离职,只要提前30天即可也就是说,在试用期内,你只要提前30天给企业说了,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就是觉得不合适,不想干了,就可以在到期后离职的,而且企业,不能因为合同没有到期,而克扣工资

以上属于个人观点,欢迎讨论

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续签也没有辞退的意思。这样情况下,能不能不打招呼直接走人当然可以,企业还巴不得呢,因为你连离职都在帮公司节省开销啊!

01从法律角度上分析,你本可以获得不少的经济利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本法第46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没有续签而且也并不想续签的话,就已经需要向你承担经济补偿,工作1年补偿1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以此类推。

可见,如果你直接走人,就将损失这一笔不小的经济补偿。

02从事实操作上,不同情况下该如何处理才能最大化劳动者的利益如果你想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简而言之,也就是说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实际上劳动关系继续存在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获得经济利益的,也就是满一个月后可以获得双倍工资,所以这段“事实劳动关系”存续的时间越长,劳动者可以依法获得的经济利益就越多。

所以如果你想留,完全可以继续在公司工作下去,毕竟可以领双倍工资,何乐而不为呢?

如果你想走:依旧应该先向公司提出续约的要求。

如果公司表示愿意续约,那你则可以选择续约,领应该领的工资,之后再提前三十天辞职即可;

如果公司表示不愿意续约,那你就可以根据一开始提及的内容,向公司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之前你在没有劳动合同下工作理应获得的收入。

最后提醒一下,千万不要直接拍拍屁股走人。本来在法律上,你是占优势的一方,因为公司不提续约,不管怎么样你都应该获得相应的权益保障。

但如果你直接不打招呼走人,很可能会涉及到公司机密泄露、工作交接问题等,一旦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就不是劳动合同法上这些经济补偿可以覆盖的,完全得不偿失。

遇见问题,我们应该想的,首先是自己在法律上是否受到保护。我国劳动法大多数情况下,是保护作为弱势的劳动者的,所以不必害怕和逃避,直接和公司交涉和沟通,就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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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可否直接走人合同到期如果不准备续签的话,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做好准备,双方做好沟通,有备才能无患。到期了,做好交接即可!山不转水转,做事和做人一样,有礼有节,善始善终。

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的合同未到期,能提前辞职吗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的合同未到期,能提前辞职吗?我先前的身份和你一样,也在当地政府部门下面的一个事业单位做临聘人员,从2015年到现在,整整做了5年。

当然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当中各种内容和条款都非常详细清楚,自己也有提前看过和了解过。

虽然说没有想过去提前辞职,但是无论是临聘人员和还是一般企业的工作人员,只要走符合法律规定的流程,就能够顺利辞职。

01相关法律已经明确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即可解除合同既然已经到了辞职的地步,那么我们一切就应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办事。没有规章制度,一切都会乱套。那么,什么法律可以保障我们临聘人员的权益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都是有关劳动的法律,我们有空一定要去多了解、熟悉,特别是与我们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两个法律,都规定只要在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02建议还是拿出合同,仔细查找相关条款,支撑自己的做法从题主的提问方式来看,已经跟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相应的劳动合同中,应该有关于劳动终止的相关内容。所以,要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还是仔细看看里面的内容比较好。

就我和单位的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看,在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栏,我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所以,如果我想要辞职的话,应该严格按照这条的内容来。

不排除你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和我的合同,或者和法律不同的地方。所以,最保险的做法,还是按照你和单位签订的合同来。

03法律和人情都要兼顾,不可偏激,领导同事也同样要打好招呼既然提前三十日辞职有法律依据,那么自己是不是可以任性妄为,只要给领导甩出一张辞职报告,就可以溜之大吉了呢?

我想也不是的,虽然说自己是临聘人员,但好歹也有同事,也有领导,和他们共事过一段时间,有在一起朝夕相处过。虽然现在你已经辞职,但是在生活中一样可以成为好朋友、好伙伴。不是说,我辞职了就可以全然不顾领导同事的面子了。

所以千万不要意气用事,想着以前自己遭受的种种不公,找机会报复、发泄。领导虽然不能刻意卡你,但是要整你的话,真的是一句话的事情。领导那边要提前打好招呼,语气委婉地说明自己的理由,感谢领导的培养,我相信领导也不会故意为难的。

我是@一个临时工,做了5年的临时工,2020年11月份通过事业单位考试成功上岸,和你一起探讨关于编制的大事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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