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2021离婚规定财产分配,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最合理

辩护律师网 198 人看过
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hibOmen.Com离婚后房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呢(离婚后房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呢?)方面的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法律知识,涉及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免费帮大家提供法律咨询!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Www.ZhibOmen.Com

离婚后房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呢(离婚后房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呢?)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新规”出台,夫妻离婚后不用再为房产争,2022年起一律这样处理

根据公安相关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20年年底,我国单身人口数量已经超过2.4亿人,占到了总人口的17.14,创历史新高,而且单身人口还在持续增加。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能感受得到,那就是现在我们身边的大龄单身青年越来越多,身边的年轻人结婚也越来越晚。我们父母那一辈人,大多数都是20左右就结婚了,而如今30岁了还没结婚的年轻人大有人在。那是什么原因造成现在的年轻人结婚越来越晚,甚至不愿意结婚了呢?

其实原因有很多,例如现在年轻人婚姻观念的改变、学历的越来越高,但笔者认为最主要还是现在的高房价。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在2021年我国前100城的房价收入比是12,也就是说一个年轻人想靠自己在一个大点的城市买房需要不吃不喝12年才能完成目标。而且这还是我国前100城的平均房价收入比,如果是一些一线城市,例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房价收入比更是在30左右。因此尽管这两年房价有所回落,但生活在城市的年轻人买房仍然困难,而且越发达的城市买房越困难。

而现在很多时候房子都是很多年轻人结婚的必需品,对于很多男性来说,没有房子很难找到结婚的对象。因此买房难直接增大了很多年轻人结婚的难度,这也是现在城市单身青年越来越多的主要原因之一(越大的城市单身青年越多)。

另一方面高房价除了增加现在年轻人结婚的难度以外,也让房子成了很多家庭最主要的财富。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家庭的财富分布,其中房产占据超过70%。所以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房子是他们最重要的财富。

正因为房子的价值过高,造成很多夫妇在离婚时,“房产”也就成了离婚后双方必争的财产。很多夫妻甚至因为房产的分割问题而闹到法院,造成本来已经支离破碎更是雪上加霜,如果家里有孩子的话,对孩子的伤害也非常大。根据《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中的数据显示:在很多夫妻离婚时发生的纠纷中,房产分割问题占比85.2%,子女抚养问题占比70.5%,夫妻债务问题占比52%。从这份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由于房价过高,房产分割成了很多夫妻离婚时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在新的《民法典》对于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问题给出了新的规定,“新规下”夫妻离婚后不用再为房产争,都给出明确的规定。新规对于房产分割问题主要分成了三大模块:婚前所购房产、婚后所购房产和继承或者父母赠与所得房产:

第一:婚前所购房产

婚前所购房产离婚后怎样分割要分3种情况:①婚前全款所购房产(或者贷款已经还清),并且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这个时候这套房产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另一方无权分割。但如果结婚时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此时则认为一方以结婚为目的无条件赠与对方一半,离婚后双方要平均分割。

②婚前只是支付了首付贷款买房,并且房子只登记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房贷,则房子的首付数据个人财产,离婚后归一方所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离婚后平均分割。如果结婚登记时加上对方的名字,同样相当于以结婚为目的把首付的一半赠予对方,离婚后房产平分。

③房产是婚前双方一起出资,并且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后不考虑出资情况平均分割。如果双方出资,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是在双方同居期间购买,则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如果是非同居期间则根据具体出资情况分配。

第二:婚后所购房产

很多夫妻结婚前并没有买房,结婚后无论是谁买的房子,无论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这个时候这套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需要平均分割。例如老张是一个公司老板,妻子和老张结婚后不再工作,在家做起了全职太太,婚后老张用自己挣的钱买了一套房产而且只登记在老张名下。尽管这套房是靠老张的收入购买,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要平均分配。因为法律规定,夫妻婚后所得财产都属于婚后财产,无论哪一方获得的财产。

第三:继承或者父母赠予所得房产

继承或者父母赠予所得房产也要分两种情况:①继承或者父母赠予的房产是婚前所得,这个时候这套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私有财产,离婚后另一方无权分割。

②继承或者父母赠予的房产是婚后所得,这种情况还是要看被继承人或者父母的意愿,如果被继承人和父母明确表示这套房只是给与夫妻双方的一方,那么这套房就属于夫妻一方的私有财产,离婚后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被继承人和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夫妻的一方或者明确指出是赠予夫妻双方,那么这个时候这套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双方平均分割。

除了以上三种情况以外,还有一个一种情况那就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离婚后该如何分割。《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宅基地产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夫妻离婚后不能对宅基地自建房进行分割。但如果房子是婚后所建,没有分到房子的一方当初在建房的时候付出了努力和资金,离婚后得到房子的一方要适当给予没有得到房子的一方一定的补偿。

总体来说新的《民法典》对于夫妻离婚后的规定还是非常合理的,避免了产生一些纠纷,也避免了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闪婚”、“骗婚”等手段骗取另一半房产情况。

最后你对新规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2022年,“离婚”后房产一律这样分割,不管谁闹也没用

点击右上方“关注”,带你寻找楼市真相!

前言

谈婚论嫁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头等大事,婚姻也是诞生“新家庭”的开始。但近年来,结婚率正在不断地降低,而离婚率却在不断地上升。

据媒体报道,2021年,全国各省离结率(离婚数/结婚数)最高的是吉林省,离结率高达71.51%,全国平均离结率:39.33%。

而说到离婚,肯定会涉及大量的资产分割,而房产作为每个人最主要的资产之一,更是争论的焦点。

如今的房价不可谓不高,对于刚步入社会不久的年轻人来说,想要买房结婚,还是需要父母的支持。

面对如今的房价,很多父母需要掏空毕生的积蓄才能帮助孩子完成。而一旦感情出现问题,房产直接被分一半,又显得不是很公平。

因为对离婚时资产分割不满意,双方闹上法庭的新闻也是屡见不鲜。

那么离婚时房产应该如何分割呢?

第一,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1,婚前全款购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一点毋庸置疑,也不存在争议性。如果婚后加名字,则又是另一种情况,加名字的行为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子则视为双方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首付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款。离婚时房子一般归出资方所有,但共同偿还贷款部分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需由一方对另一方作出补偿。

3,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同样属于个人财产。

第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1,婚前一方或双方出资,首付购房,登记在双方或是另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特殊约定的情况除外。

2,婚前一方或双方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或是双方名下,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全额或首付购房,登记在双方或是另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特殊约定的情况除外。

规定之下,房产分割也不再是由“名字”来决定。只要情况属实,不管谁去闹都没有用。

话题:

你们觉得这样分配合理吗?评论区说一说你们的看法。

如果觉得文章不错,请“点赞 关注”支持一下笔者,你们的支持是笔者最大的动力。

夫妻离婚后房屋产权归属与分割规则

离婚诉讼中,房屋产权分割问题是常见争议焦点问题,实践当中关于房屋产权分割问题的处理规则也较为复杂,各地法院对相关房产问题的处理也存在差异。《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颁布与实施,为相关纠纷的处理确立了规则。本文拟从《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入手,并结合有关司法判例,归纳总结夫妻离婚后房屋产权的归属与分割问题。

一.房屋产权归属与分割的一般原则

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需遵循物权登记原则,即进行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是《民法典》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不动产登记具有公式力、形成力、推定力与公信力,判断房屋产权一般应以登记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实存在错误。

二.房屋产权归属与分割的特殊规则

婚姻建立在感情与道德的基础上,是男女双方爱情的结果,并非契约。婚姻不应是双方从利益角度签订的一纸合同,夫妻之间更不是利益关系。正是婚姻关系的特殊性决定了离婚纠纷财产分割案件的处理,不能完全与其他民事案件一致。不论是主持谈判、代理一方当事人的律师还是负责裁判的法官,在处理离婚纠纷时,不仅要考虑到法律的硬性规定,也应兼顾利益平衡,兼顾考虑老人赡养、子女抚养、照顾弱势一方等原则,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

三.规则总结

笔者此处将结合司法案例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针对司法实践离婚案件中有关房屋产权归属与分割处理相关疑难问题进行分析与总结。

(一)夫妻一方出资、婚前买房

1. 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夫妻双方之间在对于财产处理上有过相关约定,则有约定的约定优先,无约定或无法达成约定的,司法实践中通常将该房屋认定为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的款项以及对应的房屋的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尚未偿还的债务则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2. 房屋登记在出资方配偶名下。一般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但是存在特殊情况:若是因为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比如名下房子太多),才以对方名义购房的,此时应按共同共有处理。

3. 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原则上平分处理。

(二)夫妻双方出资、婚前买房

1. 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原则上平分处理。

2. 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1)如果是同居期间购房,法院通常会认为是以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进行购房,此时通常作为共同共有处理;(2)如果并非同居期间购房,法官一般会综合考虑出资数额,双方经济水平等多方面,从公平的角度,裁判房屋产权归属与分割情况。

(三)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婚前买房

1.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如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法院一般会将房屋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其产生的增值部分,则由得到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作出补偿。

2.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配偶名下。法院通常会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产。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夫妻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四)双方父母均出资,婚前买房

无论是登记在夫妻双方还是夫妻一方名下,房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系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双方按份共有。

(五)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婚后买房

1. 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 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出资方子女的配偶名下。房屋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明确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系仅赠与自己子女一方。

(六)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婚后买房

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其中一方的除外。法官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可酌情对出资方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七)双方父母出资,婚后买房

登记在夫妻其中一方名下。司法实践中通常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诉讼中,房屋产权分割问题是常见争议焦点问题,实践当中关于房屋产权分割问题的处理规则也较为复杂,各地法院对相关房产问题的处理也存在差异。《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颁布与实施,为相关纠纷的处理确立了规则。本文拟从《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入手,并结合有关司法判例,归纳总结夫妻离婚后房屋产权的归属与分割问题。

一.房屋产权归属与分割的一般原则

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需遵循物权登记原则,即进行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是《民法典》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不动产登记具有公式力、形成力、推定力与公信力,判断房屋产权一般应以登记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实存在错误。

二.房屋产权归属与分割的特殊规则

婚姻建立在感情与道德的基础上,是男女双方爱情的结果,并非契约。婚姻不应是双方从利益角度签订的一纸合同,夫妻之间更不是利益关系。正是婚姻关系的特殊性决定了离婚纠纷财产分割案件的处理,不能完全与其他民事案件一致。不论是主持谈判、代理一方当事人的律师还是负责裁判的法官,在处理离婚纠纷时,不仅要考虑到法律的硬性规定,也应兼顾利益平衡,兼顾考虑老人赡养、子女抚养、照顾弱势一方等原则,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

三.规则总结

笔者此处将结合司法案例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针对司法实践离婚案件中有关房屋产权归属与分割处理相关疑难问题进行分析与总结。

(一)夫妻一方出资、婚前买房

1. 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夫妻双方之间在对于财产处理上有过相关约定,则有约定的约定优先,无约定或无法达成约定的,司法实践中通常将该房屋认定为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的款项以及对应的房屋的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尚未偿还的债务则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2. 房屋登记在出资方配偶名下。一般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但是存在特殊情况:若是因为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比如名下房子太多),才以对方名义购房的,此时应按共同共有处理。

3. 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原则上平分处理。

(二)夫妻双方出资、婚前买房

1. 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原则上平分处理。

2. 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1)如果是同居期间购房,法院通常会认为是以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进行购房,此时通常作为共同共有处理;(2)如果并非同居期间购房,法官一般会综合考虑出资数额,双方经济水平等多方面,从公平的角度,裁判房屋产权归属与分割情况。

(三)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婚前买房

1.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如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法院一般会将房屋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其产生的增值部分,则由得到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作出补偿。

2.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配偶名下。法院通常会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产。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夫妻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四)双方父母均出资,婚前买房

无论是登记在夫妻双方还是夫妻一方名下,房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系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双方按份共有。

(五)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婚后买房

1. 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 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出资方子女的配偶名下。房屋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明确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系仅赠与自己子女一方。

(六)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婚后买房

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其中一方的除外。法官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可酌情对出资方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七)双方父母出资,婚后买房

登记在夫妻其中一方名下。司法实践中通常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WwW.bianhuLvshi.COM辩护律师网提供法律问题咨询,法律知识查询,律师查询,律所查询,裁判文书查询,法律法规查询,代理诉讼,文书合同范文,仲裁,公证等服务。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