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要写明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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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一、劳动合同要写明工资吗?  劳动合同中填写工资,劳动合同必须具有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包括了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和补助和补贴。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关于工资金额的填写

  

一、劳动合同要写明工资吗?

  劳动合同中填写工资,劳动合同必须具有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包括了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和补助和补贴。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关于工资金额的填写应根据双方商谈的工资标准填写。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照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态、劳动报酬,和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干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照实说明。

 

 二、劳务合同的法律特点是甚么?

  1、主体的广泛性与同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能够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守市场规则,地位同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民法典》的公平原则进行。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外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动。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动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动本身即劳务行动的进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动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迫性规定之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能够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民法典》的自愿原则进行。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外一方提供劳务,另外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确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份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5、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合同的规范性是指法律规范是一种一般的、抽象的行动规则,不针对具体事或具体人,而是为人们规定一种行动模式或行动方案,在相同的条件下可以反复适用。合同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规范在国家权利所及的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束缚力。

  

三、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肯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单项劳动合同。单项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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